银行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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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银行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第一条 受理申请 客户经理受理客户向支行提出的授信申请,对照本行政策制度,检查是否符 合受理条件。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终止业务申请,资料退回客户;对于符合 受理条件的,收集授信业务资料并开展贷前调查。第二条 资料收集和信息输入(一)客户经理根据本行相关制度要求收集、整理授信业务申请的基础资料, 待资料齐全后,交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内勤。(二)营销内勤在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CRMS )内进行信息录入和各类 系统测评工作。信息录入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关联信息、财务报表和评级信息等; 测评工作包括现金流量测算、财务指标测算

2、等。信息录入与测评完成后,查询和 打印客户贷款卡、征信等信息。第三条 贷前调查 客户经理进行尽职调查,按规定撰写调查报告,根据行内相关制度要求收集、 整理授信申请资料,并在XX银行支行授信业务审查表(附件1-1)上签署调查意见。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应参与所在营销部门全部公司授信客户 (不含低风险业务)的现场调查;分管营销行长至少应参与上报区域管理总部贷审会和总行审批的客户的现场调查;行长至少应参与授信风险敞口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的客户的现场调查。区域管理总部公司业务部 /零售业务部/小企业金融部/外汇业务部等营销管 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参与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工作。上述管理人

3、员参与贷前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但不替代客户经理尽职调查的 责任。第四条 业务审查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审阅客户经理送审资料,并在XX银 行 支行授信业务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于属于区域管理总部贷审会权限或总行权限的授信业务,由支行行长在授 信业务审查表上就是否同意该笔业务进入审批程序签署意见,低风险及风险敞口 5000 万元以下的授信业务,支行行长可授权分管营销行长签署意见。第五条 信用评级(一)客户经理在进行贷前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的同时,应对首贷客户进行 客户信用评级初评(存量客户每年定期、批量开展评级工作)。(二)客户经理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并经其审核通过 后

4、,将信用等级测评表、财务报表、客户信用调查报告等材料报送区域管理总部 风险监控部。(三)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对评级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进行校验, 对评级结果进行复评。(四)信用评级的认定小企业评级为 C 级或 D 级、大中型企业评级为 AA 级以下(不含)的,以 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作为最终评级认定结果。AA级(含)以上大中企业客户、B级(含)以上小企业客户,应由风险监 控部牵头成立的评级认定小组集体审议,经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区域管理总 部风险总监审核确认。其中,评级结果在AA级(含)以上的大中企业客户,应 报总行风险监控部进行最终认定。(五)信用评级结果应及时录入

5、CRMS 系统。第六条 业务报批 支行行长或分管营销副行长对授信业务审查通过后,营销内勤应向区域管理 总部提交贷前调查报告及业务资料。区域管理总部授信审批部授信管理岗负责接 收,对照送审资料目录(附件 1-2、1-3),查看形式要件是否完整,提示客户经 理补齐缺失要件,并登记台账。第二章 评审、审批、审核第七条 审批受理公司业务部授信部授信管理岗负责受理送审单位报送审批的业务,并对报送 资料的完整性、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初审,按规定确定后续的评审、审批模式, 同时将送审业务按不同的业务类型和审批人员的授权,分配给相应的评审、审批 人员。第八条 评审公司业务部授信部评审岗对提交的授信业务合法性、

6、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全 面评估审查,内容包括业务集中度、借款人基本情况、行业情况、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担保、贷款效益、前次授信期内业务评价、 贷款风险等,并提出同意与否定的明确意见及相应的控险措施,形成评审报告(格 式见附件 2-1、2-2)。审批人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具体评审要求可参考相应的评审细则(XX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评审细 则(2012版)(XX银行风管20123号)、XX银行对公国际业务授信评审 细则(2011年版)(XX银行风管201160号)、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评 审细则(2010版)(XX银行风管201061号)、XX银行票据业务评审细 则

7、(2010版)(XX银行风管201059号)、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评审细 则(2010版)(XX银行风管201060号)。对于调查报告不完整、不全面的,评审岗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或要求客 户经理补充相关资料。评审岗要求客户经理补充相关资料的,客户经理应在两个 工作日内完成。第九条 审批区域管理总部的授信业务审批采用单人审批和贷审会集体审议两种形式。(一)单人审批属于单人审批权限的授信业务,由被授权审批人个人出具同意(可包括增加 若干先决条件、减少额度、提高利率等要求)、不同意或者补充调查后再报的审 批意见(格式见附件 2-3),并提交授信部负责人签批。单人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属于需提交授信审

8、核范围的业务,提交风险管理 部授信审核部审核;不需提交授信审核的业务,经有权阅示人阅示后,由授信部 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附件 2-4)。单人审批否决的授信业务,报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由授信管理岗通知客户经理终止业务。(二)贷审会审议1、属于信贷审查委员审议范围的授信业务,根据审批规则分别提交三人、 五人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1)授信管理岗应在贷审会召开前 12 天将会议议程及授信评审报告提交 贷审会成员,并通知相关支行人员准时参会。(2)贷审会应对审议的贷款进行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形成贷审会结 论,并由授信管理岗在贷审会结束后公开唱票。(3)评审人应当详细记录会议

9、讨论内容,并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附件 2-5), 在对公授信业务审批表(格式见附件2-6)内填写讨论要点及决议记录,由评审、 审批岗双签后交由授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2、贷审会审议通过的授信业务,属于应提交授信审核范围的业务,提交风 险管理部授信审核部审核;不需提交授信审核的业务,经有权阅示人阅示后,由 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3、贷审会审议否决的授信业务,报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由授信 管理岗通知客户经理终止业务。第十条 审核授信审核部对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的程序合规性、政策合规性、重点信用风 险和授信方案审慎性进行审核(总行权限的授信业务及部分低风险业务和标准化 小企业“便捷贷”业务

10、除外),对审核项目提出“同意”和“不同意”的明确意 见(无附加条件),具体审核要求见XX银行授信审核工作指引(暂行),以 下简称“审核指引”。(一)业务受理和分配对于审批通过的授信业务,由授信部授信管理岗填写XX银行授信审核业务 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7),经主办审批人及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 署意见后,连同送审资料报授信审核部审核(送审核资料目录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1-4、1-5)。授信审核部审核管理岗负责受理送审核单位报送审核的业务,并对报送审核 资料的完整性、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初审,按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及送审核业 务的审批层级确定审核模式,将送审核业务按不同的业务类型分配给相应

11、的审核 山 1 口岗人员。(二)初审授信审核岗对送审核资料进行初审,及时就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与送审核单 位审批人员进行沟通,并取得反馈。审核岗人员在前述基础上,按照审核内容及 标准,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撰写授信审核报告(附件2-8)。(三)双签及授信审核会 区域管理总部的授信业务审核采用双签和三人审核会两种形式。1、按双签审核模式的业务,在授信审核岗完成初审后,提交有权复审人进 行复审。其中,单人审批业务的有权审核复审人为授信审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 部负责人、风险总监及上述人员的授权人;三人贷审会审议业务的有权审核复审 人为授信审核部负责人、风险部负责人、风险总监或其授权人。双签业务

12、,须得 到双签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2、对于五人贷审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在授信审核岗完成初审后,提交授信 审核部负责人进行复审并召集三人审核会审议,审核会的会议组织及投票表决规 则按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双签审核结果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风险总监或其授权人进行签批,审核会审核 结果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风险总监进行签批。(四)出具审核意见授信审核部审核管理岗根据最终审核意见出具XX银行授信审核意见书 (附件 2-9、2-10)并加盖审核专用章,通知送审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和送审核 资料,将相关审核资料归档。第十一条 阅示 对于经履行授信审核程序并获通过的业务,授信部授信管理岗根据业务的权 限,将对公授信业务审

13、批表交由有权阅示人阅示。根据阅示意见,出具审批通知 书。第十二条 签发审批通知书在履行相关程序及手续后,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附件2-4)。 区域管理总部出具的授信业务批复意见应加盖业务审批专用章。公司业务审 批专用章由授信部保管、使用。第十三条 复议支行在收到否决批复后可提请复议,复议需填写XX银行区域管理总部授信业务复议、调整、再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11),复议流程与原业务审批流程一致,复议规则按关于规范审批否决授信业务后续受理规则的通知(XX银行风管20127号)执行。第十四条 调整(一)支行对已审批的授信业务可提出调整申请。(二)按照各调整事项的风险程度,调整流程分为简化程

14、序和正常程序两种。 适用于简化程序的调整事项包括:1、利率、费率调整;2、缩短还款期限,或原贷款期限内的分期还款计划调整;3、授信品种调整中高风险业务额度转为低风险业务额度;4、同类抵押物替换,替换后抵押率不变或下降;5、审批通知书涉及企业名称、地址等错漏更正;6、由于超过规定期限未签约,导致审批通知书失效,在 3 个月内提出 的申请。(三)对于简化程序的调整,属于区域管理部权限内的业务,由营销副总经 理(或被授权人)核准,无需进入审核流程;属于总行权限的业务,须按规定程 序上报总行。对于正常程序的调整,应按照原业务审批、审核流程进行。第十五条 额度登录区域管理总部权限内审批通过的业务,由公司

15、业务部授信管理岗根据批复意见在 T24 系统内录入审批信息及额度。第三章 签约与落实担保第十六条 采集制作印鉴样本(一)对于需要采集印鉴的客户,应由区域管理总部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 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与客户经理共同办理采印手续。(二)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预约采集制作印鉴样本时间并提前通知贷后管理 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 员)与客户经理于约定时间当面采集制作印鉴样本。(三)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与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 办妥印鉴样本交接手续。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负责将印鉴样本在信贷验印系统中 进行注册建档,每天营业终了,将整理好的印鉴样本移送至相关信贷档案保管人 员处单独归档保管。第十七条 签约及合同审核(一)客户经理按要求填妥授信业务的各项合同文本,并与借款人、担保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后,将合同文本、抵质 押登记申请材料、以及其他业务资料提交本单位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客户经理按照相关用印审批程序, 经有权人(支行行长或被授权委托人)签批后,由营销内勤统一送至支行综合部 办理相关用印手续。(三)办妥用印手续后,综合部将全套授信材料按重要文件进行密封,并 递送至区域管理总部。(四)放款支付审核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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