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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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根据XX市农村村民 住房建设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XX市农 业农村局XX市自然资源局印发XX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 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农农(2020) 45号)等文件规定, 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以下 指引。一、部门职责(一)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宅 基地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二)县自然资源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乡村 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核实;(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 建房安全质量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

2、民建房的具体管理工 作,履行以下职责:1.对村民建房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通过开展 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建设;2 .依法办理村民建房的审批或者审核手续;3 .接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审核发放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核实;4,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对村民建房安 全质量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5 .对村民建房进行开工查验和竣工验收;6 .接受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对宅基地违法用地进 行查处;7 .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民用地建房自治管理;8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基本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理,农村村 民建房宅基地应当符合乡镇

3、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合理 安排村民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 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 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等相关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 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有条件的村、组鼓励村民集中建房或建农民公寓,提高土地 利用率。(-)“一户一宅”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法 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 得超过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 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 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 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4、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 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三)简政放权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托公共服务中 心平台,建立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内部联动集中办公的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一站式为群众提供便捷 高效服务。三、宅基地申请条件(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 申请宅基地建房:1.同户居住家庭,因家庭成员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需 要建房分户居住的;2 .原有的宅基地占地面积未达到规定的宅基地占地面 积标准,需要在原址改建、扩建或者易地新建的;3 .因村镇规划调整、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或者移民搬迁, 需要易地新建的;4 .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损毁,需要易地新

5、 建的;5 .属危旧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1.不属于本村村民的;7 .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者不具备分户条件的;8 .已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低于每户宅基地限额标准4,将宅基地、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 他形式转让的;5 .申请易地新建住房未承诺退出原有宅基地的;6 .已参加集体建房再申请个人建房的;7 .削坡建房未通过风险评估的;8 .不符合XX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的;9 .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不予批准决定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

6、理由,并告知其陈 述、申辩权及法律救济途径。四、宅基地申请标准农村宅基地面积和建房按如下标准执行:我县的农村村 民申请宅基地建住房按山区标准执行,每户不得超过150平 方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 半。五、宅基地审批程序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农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农户,以 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 基地建房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XX县农村宅基地申请表(附件1);2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3 .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附件2)。(二)村级审核。1.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后,提交农村集体

7、经 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 积、拟建房层数和面积等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所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XX县农村宅基地申请表签署意见, 连同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4 .村委会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 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 等。村委会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审查 通过的,在XX县农村宅基地申请表签署意见,连同村委 会讨论会议记录、公示资料等一并报镇人民政府。村级审查 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农户并说明理由。.(三)镇级审批。

8、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收到村委会提 交申请资料后应组织本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进 行审核审查,按照下列程序分别做出处理:1.申请在宅基地范围内建房,不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在XX县农村宅基地审 批表(附件3)签署审批意见。5 .申请使用农用地建房或者申请集体建房的,经乡镇人 民政府审核后,由县自然资源部门按有关权限履行报批手续。3,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由村民委员会在每年 的最后一个季度,将本村下一年度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转 用需求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提交县人民 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 及山边水边村边结合

9、部建房的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履行宅基地审批程序后,村民方可建房。6 .涉及削坡建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先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评估后再审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办结,出具XX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附件4)并核 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附件5)o涉及上级审核批准的 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在申请 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布,材料不齐全的,书面 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 视为放弃申请。(四)施工放样。申请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后,可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免费放样服务,填写XX县农村宅 基地建房放样申请书(附件

10、6)o镇政府收到申请起7个工 作日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批准用地和规划许可进行免费 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具体建房位置。村民建房应当选 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相应技能的农村建筑 工匠施工,在施工中要采取安全施工措施。鼓励引导村民在 政府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样式图集中选择采用住宅建筑样 式。村民建设2层或者2层以上住房的,应当使用具备资质 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经其审核的施工图,或者应当使用农村 住房通用设计图集;建设1层住房的,鼓励使用具备资质的 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或者农村住房通用设计图集。鼓励村 民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住房施工进行监理。(五)安全施工。村民建房应当选择具有相

11、应资质的建 筑施工企业或相应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施工单位(或 建筑工匠)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 工安全。鼓励村民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住房施 工进行监理。(六)竣工验收。村民建房完工后,应当及时向乡镇人 民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收到申请起5个工作日内, 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规划和用地要求的履行情况,符合规 划许可和用地要求的,依法完成验收手续,在XX县农村宅 基地建房竣工验收表(附件7)提出验收意见,并报县自然 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七)确权发证。村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依法向 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六、落实工作要求

12、(一)严格用地建房管理。各镇要加强对宅基地申请、 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村庄规划、申请条件、审批程 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五公开”制度及建筑放样到 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三到场”要求。要定期 不定期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 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 审批管理台账,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对附件1-7有关申请 表等资料审批流程结束后,由受理窗口负责整理装订成册 (其中涉及上交县备案的可以复印件),有关资料归档留存, 切实管好宅基地申请建房档案资料。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 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

13、资源部门备案。有条件的地 方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宅基地信息化管理。本工作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附件:1.XX县农村宅基地申请表2.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3. XX县宅基地审批表4. XX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 XX县农村宅基地建房放样申请书7. XX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竣工验收表8. XX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图XX县农村宅基地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所属村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联系电话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家庭 成员 情况姓名性别关系身份证号码现有 住宅 情况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m2权属证书号建筑面积D1.2现有住宅 (二)宅基地面积权属证书号建筑面积m2拟

14、申 请 宅 基 地 情 况类型异址新建()现住房改扩建()原住房翻建()补办用地手续()地类集体建设 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其它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宅基 地面总建 筑面 积建筑层数/层建筑高度冰坐落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申请理由申请人:年 月日村经济合作 社或村民小 组意见负责人:年 月日村委会意见(盖章)负责人:年 月日备注:申请农村集体建房的中请人填写具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或村民委员会 ,将集体建房用地使用证明、建设方案等一并作为附件提交(下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因(1.原址新建住房;2.按照规划异址新建住房;3.原址改、 扩、翻建住房;4.其它)需

15、要,本人 申请在 乡镇 村 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真实有效;2 .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 面积动工建设;3 .新住房建设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6个月内自行拆除旧 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交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 任。承诺人(手印):年 月 日XX县农村宅基地审批表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在住址拟批准 宅基地 情况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土地 类别耕地(水田)林地菜地园地旧宅基地空闲地其它用地 类型异址新建现住房改扩建原住房翻建补办用地手续宅基 地面 积/V总建筑面积/V建筑层数/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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