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 运输包装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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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包装导则 P903本导则适用于常规情况下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和电池组,包括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具体包装要求如表2 所示表 2 包装导则 P903若满足包装的一般规定,认可下列包装:(1 )电池和电池组:桶(1A2,1B2, 1N2, 1H2, 1D, 1G);箱(4A,4B, 4N, 4C1, 4C2, 4D, 4F, 4G, 4H1, 4H2);罐(3A2,3B2, 3H2)。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电池或电池组因在容器中的移动或位置变化而造成损坏。包装容器必须达到n类包装的性质指标(2 )对于总重在12千克或以上、采用坚固、耐碰撞外壳的电池或电池组,以及这类

2、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还需:(a) 坚固的夕卜容器中;(b) 保护夕卜罩(如完全封闭的或木制的板条箱);或(c) 放在货板上或其他搬运装置中。电池或电池组须加以固定,防止意外移动,电极不得承受其他叠放物品的重量。(3)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和电池组:容器符合本包装规范第(1 )段的要求,然后与设备一起放在外容器中;或容器将电池和电池组完全包裹,然后再与设备一起放在符合本包装规范第(1)段要求的容器中。设备必须固定,不得在外容器中移动。在本包装规范中,设备是指需要与锂金属电池或电池组,或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包装在一起供其运转的仪器。(4 )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对于容器的容量和用途而言,以适当材

3、料制造,有足够强度和相应设计的坚固外容器。设备的制造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 中意外启动。大型设备,如其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已得到设备同等程度的保护,可在无包装的条件下或放在货板上运输。无线电射频识别标签、手表和温度记录器等不可能造成危险热生成的装置,在有意开启的情况下,可放在坚固的外容器 中运输。在开启对情况下,这些装置必须符合规定的电磁辐射标准,确保装置的运行不对飞行器系统造成干扰。补充规定:须防止电池或电池组短路。二、包装导则 P908本导则适用于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和电池组,包括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具体包装要求如表3所示表 3 包装导则 P908若满足包装的一般规定,认可下列

4、包装用于包装已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离子和锂金属电池和电池组,包括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认可的包装:同包装导则P903包装容器必须达到n类包装的性质指标1. 每个电池或电池组或含有电池或电池组的设备应单独包装在内包装内并放置于外包装中。内包装或外包装应当防漏, 防止可能发生的电解液泄漏。2. 每个外包装外面应有足够的不燃和非传导的热绝缘材料包裹,以避免过热。3. 适当时,密封的包装须配备通风装置。4. 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小对包件内电池或电池组产生振动和冲击,并防止其在包件内移动,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进一 步损坏或导致危险状态。也可使用不燃和非传导的衬垫材料以满足此要求。5. 评估可燃性,应根据设

5、计或制造包件的国家承认的标准。对于泄漏的电池或电池组,应在内包装或外包装中添加足够的惰性吸收材料来吸收电解质的任何泄漏。净质量超过30千克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限制每个外包装只装一个电池或电池组。补充规定:须防止电池或电池组短路。三、包装导则 P909本导则适用于为处理或回收而运输的锂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无论其是否与非锂电池组一起包装。具体包装要求如表4所示表 4 包装导则 P909认可的包装:同包装导则P903、P908包装容器同样必须达到n类包装的性质指标金属包装须配有非传导的内衬材料(如塑料),材料的强度与用途相适应。瓦特-小时比率不超过20Wh的锂离子电池、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组、锂

6、含量不超过1g的锂金属电池和锂含量 不超过2g的锂金属电池组应按下述要求包装:(a )装于满足一般规定和包装试验规定的坚固外包装内,总重不超过30kg;(b)金属包装须配有非传导的内衬材料(如塑料),材料的强度与用途相适应。设备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可使用坚固的外包装。这种外包装应由合适的材料构造,并具有足够强度,按照包装的容量及用 途进行设计。包装无需满足包装的试验规定,当大型设备可以对其所含电池或电池组提供等效保护时,可不包装或置于托盘上 交付运输。对具有坚固、耐碰撞外壳的总重12kg及以上的电池或电池组,可使用坚固外包装,这种包装要使用适当的材料,并具 有与包装的容器及用途相匹配的足够强度和设

7、计。包装无需满足试验规定的要求。补充规定:1. 电池和电池组的设计或包装须能防短路和防过热。2. 防短路和防过热包括但不限于:电池两端的保护,防止电池和电池组之间接触的内包装, 电池组设计成凹式终端以防短路,或 使用非传导和不燃衬垫材料填充在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和电池组的空隙中。3. 须将电池和电池组固定在外包装中,以防止在运输中过度移动(例如使用非传导和不燃衬垫材料或使用扎紧的塑料 袋)。四、包装导则 LP903本导则适用于大宗包装运输单个电池组(包括装在设备中的电池组)的情况。此类情况下,包装同样须满足口类包装的性能 标准。具体适用的包装材料如表5所示。表 5 包装导则 LP903补充规定:电池组须防短路五、包装导则 LP904本导则适用于大宗包装用于运输单个损坏、有缺陷电池组的情况(包括运输装配在设备中的单个损坏的、有缺陷的电池组情 况)。具体如表 6 所示。表 6 包装导则 LP904补充规定:电池组须防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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