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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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二一一年六月39目 录第一章 “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经验1第一节 扶贫开发取得的主要成就1第二节 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4第三节 基本经验7第二章 贫困状况和发展环境10第一节 贫困现状10第二节 挑战与困难13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14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6第一节 指导思想16第二节 基本原则16第三节 发展目标18第四章 主要任务20第五章 发展布局22第一节 东部地区22第二节 环青海湖地区23第三节 柴达木地区23第四节 三江源地区24第六章 重点工程25第一节 专项扶贫重点工程25第二节 行业扶贫工程35

2、第七章 政策支持40第一节 财政政策40第二节 金融政策41第三节 土地政策41第四节 产业政策42第五节 对口支援42第六节 人才保障43第八章 保障措施44第一节 组织领导44第二节 分类实施45第三节 项目管理46第四节 资金管理47第五节 监督检查48第六节 监测评价48第七节 绩效考核49附表附表1 青海省贫困人口和低保人口分布表附表2 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贫困村名单前 言缓解和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既是青海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消除农村牧

3、区绝对贫困现象的攻坚时期。青海省扶贫开发是长期的历史任务,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202号)的要求,按照“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创新新模式、采取新举措、实现新跨越”的思路,在县级、州(地、市)级扶贫开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特编制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第一章 “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第一节 扶贫开发取得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4、青海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了青海省“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着力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连片开发、“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程。经过全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就,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一、贫困人口大幅下降按照2000年的扶贫标准,青海省贫困人口从2006年的119.3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50.62万人,“十一五”期间净减少68.7万人,年均净减少贫困人口13.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5.86%下降到14%。二、贫困面

5、貌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4.32亿元,在40个县(市)的1714个贫困村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受益贫困人口达29.43万户、135.3万人。各地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的主要抓手,整合各类资源合力攻坚,项目村基本实现了村有基础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水、电、路三通和学校、卫生室、广播电视三有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三、重点县经济实力得到增强青海省2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底的1990元增加到2010年的3490元,年均增长10%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重点县县域经济得到发展,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力增强。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

6、05年底的2658元增加到2010年的9549元,年均增长17.3%;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从2006年的193.13元增加到2010年的259.68元,年均增长10.25%。四、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基本生存环境“十一五”期间,按照“搬得出、有产业、快发展、能致富”的思路,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和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实行了易地扶贫搬迁,切实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发展环境。五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2.2亿元,实施易地扶贫项目135个,搬迁安置贫困人口1.09万户、5.07万人。项目村不仅实现了有住房、有产业、有安全饮用水、有照明电、有硬化道路、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广播电视的“八有”

7、目标,而且极大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水平。五、创新了连片开发扶贫模式建立了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机制,协调12个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共同促进青海省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按照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向以特色产业带动发展为核心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模式转变。采取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承包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公司带动等扶贫模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扶贫搭台、部门联动、群众主体、企业参与、资源共享、互利互赢、整体推进的扶贫机制,摸索出了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六、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认真开展了扶贫

8、开发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开展了“连片开发、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综合扶贫试点,扶持贫困人口1.02万户、4.05万人;二是在循化等9县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调整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三是在206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四是巩固并逐步扩大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五是进一步完善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的改革试点;六是开展了藏区集中连片产业扶贫项目试点;七是积极开展了异地育人预防大骨节病综合扶贫试点项目。七、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开创了扶贫工作新领域2010年4月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受灾地区贫困面急剧扩大,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下降

9、,资源环境更加脆弱。根据“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的精神,省扶贫开发局科学编制了玉树地震灾后贫困村恢复重建规划,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了框架协议,使用中国扶贫基金会募集的1亿元资金专项支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玉树灾后农牧民恢复生产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报告、关于协调将玉树因灾返贫致贫农牧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意见和关于对玉树受灾贫困户住房重建给予再补助政策的意见,为科学、依法、高效、有序推进贫困村恢复重建奠定了坚实基础。总之,“十一五”时期,是青海省贫困地区投资力度最大、经济社会发展最好、贫困群众得实惠最多、减贫进程最快、扶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为促进全省贫困地区

10、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第二节 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一、强化扶贫开发机构,提升工作效力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脱贫致富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当务之急,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扶贫开发局,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序列。目前,全省6州1地1市全部成立了扶贫开发局,39个县中有32个县成立了扶贫开发局,强化了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严格实行了“省负总责、地区统揽、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责任制,从组织上保证了扶贫开发纲要

11、和规划的顺利实施。二、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不断探索整村推进工作机制青海省确定了2453个贫困村,逐村制定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到2010年底,已在2173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规划。从实践看,整村推进不仅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加快了村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青海省探索了比较成熟的做法。一是探索了村级建设的有效形式;二是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到村、效益到户机制;三是探索了连片开发、产业带动、综合扶贫的模式;四是探索了到村扶贫资金整合机制;五是探索了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治理扶贫模式。从而加快了贫困地区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三、推行连片开发,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到2010年

12、底,青海省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2950万元,分别在湟中、大通、化隆、平安、乐都、民和、循化、同仁、贵德等9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每个试点项目投入100012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通过资金、政策整合和机制创新,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将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了重点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农牧户稳定增收。四、坚持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生存发展条件“十一五”期间,青海省在坚持贫困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充分抓住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机遇,瞄准贫困群体,对居住在生态严重退化、资源

13、极度匮乏、水土流失严重、山体滑坡等特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先后投入专项资金2.2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5个,搬迁安置了贫困群众1.09万户、5.07万人。通过易地扶贫项目的实施,探索形成了就近搬迁安置、自主搬迁安置、集中搬迁安置、插花式搬迁安置、到城镇安置等多种模式,不仅改变了搬迁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五、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2006年以来,青海省启动实施了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雨露计划”,坚持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为目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学历培训。“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认定了20家“雨露计划、腾飞工程”培训基地,

14、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3万人,基本达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的目标。结合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强化了适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培训项目村干部和贫困农牧民21.5万人,达到了每个项目户有1名“科技明白人”和整村推进效益提高的目标。六、突出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农牧民增收青海省将产业化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相结合,把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扶贫龙头企业实力增强”作为产业化扶贫的目标,通过扶持设施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实现了龙头企业发展、贫困农牧户增收的双赢。“十一五”期间,安排贴息资金4035万元,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88家,其中

15、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10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78家,引进贴息贷款10.45亿元,缓解了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增强了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实力。龙头企业直接或间接辐射带动21.13万户贫困户增收,户均增收1708.5元。七、完善“两项制度”衔接,保障扶贫政策全面实施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核心内容。这两项工作相互支撑,贫困群众基本生存靠社会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2009年,青海省在泽库县开展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2010年在全省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库,贫困人口重新建档立卡,对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低保”人口实行动态管理,为落实扶贫“应扶尽扶”、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政策提供依据。八、强化社会帮扶,促进大扶贫格局的形成“十一五”期间,青海省不断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创新社会帮扶形式,丰富帮扶内容,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工作的“大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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