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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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铁道部部长:建设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信息产业部部长:水利部部长:民航总局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

2、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

4、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5、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试点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第十二条在试行过程中需要就如何适用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的,按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选择试点的部门负责。第十三条因出现新情况,需要对标准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或调整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调整。该解释和调整与标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试点项目范围、试点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

6、件作进一步要求。第十五条标准文件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与本规定同时发布。本规定与标准文件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

7、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四、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

8、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 申请人资格要求14 资格预审方法1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7 发布公告的媒介28 联系方式2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51.1 项目概况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51.4 申请人资格要求51.5 语言文字61.6 费用承担62. 资格预审文件6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6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6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9、7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7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8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85.1 审查委员会85.2 资格审查86. 通知和确认96.1 通知96.2 解释96.3 确认9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98. 纪律与监督98.1 严禁贿赂9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98.3 保密98.4 投诉9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11. 审查方法132. 审查标准132.1 初步审查标准132.2

10、 详细审查标准133. 审查程序133.1 初步审查133.2 详细审查1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134. 审查结果134.1 提交审查报告13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1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51. 审查方法172. 审查标准172.1 初步审查标准172.2 详细审查标准172.3 评分标准173. 审查程序173.1 初步审查173.2 详细审查1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173.4 评分174. 审查结果184.1 提交审查报告18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18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9目录23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5二、法定

11、代表人身份证明26二、授权委托书27三、联合体协议书28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9五、近年财务状况表31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2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3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4九、其他材料35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37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

12、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

13、不退。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地 址:邮 编:联 系 人: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14、 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 项目名称1.1.5 建设地点1.2.1 资金来源1.2.2 出资比例1.2.3 资金落实情况1.3.1 招标范围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 质量要求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其他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2.2 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2.3.1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份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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