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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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期宜宾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4月11日宜宾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月效果良好按照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我市于3月在全市范畴内开展了为期个月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高度注重,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保证了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获得良好效果。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形象。据记录,全市参与宣传月

2、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382家,食品生产经营公司16户,开办食品安全专项栏目9期,电视宣传2次,报纸宣传条,印发宣传资料56110份,悬挂标语942幅,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14次,食品生产经营公司设立宣传栏117个,组织街头宣传208次,食品科普知识下乡宣传338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22次。(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市工商局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简称方案)。方案涉及三部分:一是整治原则和目的

3、;二是整治任务和重点;三是整治措施和规定。整治的目的: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自律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食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整治的重点:一是以都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要解决食品经营

4、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纪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贯彻问题,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要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特别要把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告知精神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保证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四是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状况为重点,在下半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打击运用食品标签作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整治的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3、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

5、机制;4、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贯彻;5、严格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市工商局)市工商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见成效今年3月,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的规定,在全市范畴内开展了“.15”节日市场食品安全联合统一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了大规模的以送安全为主的“三下乡”活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法人员17人次,执法车辆4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71户次,查处无照经营户101户,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公司2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公司户,食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公司23户,包装标记存在问题的公司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件,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余份;53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消费者食品安全

6、面的征询4件、申诉1件、举报19件;办结率均为0%。(市工商局)兴文县依法取缔校园黑食堂三月十七日,兴文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开展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的告知(宜食安委办发5号)规定,在组织教育局和卫生局对兴文中学校园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时,学校领导反映,校园内教师宿舍区叶从刚家非法开有一私人食堂,检查组立即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约有一百多名学生在此就餐,且叶从刚夫妇既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也无从业人员健康证,属无证经营的“黑食堂”,检查人员当即给当事人宣传不能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调查取证,但叶从刚夫妇二人拒不配合,也不在取证书上签字,并大吵大闹,检查

7、组将此状况向有关领导作了报告,最后决定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其予以取缔。四月七日中午,兴文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广电局等部门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叶从刚夫妇所经营的“黑食堂”进行了联合执法,卫生执法部门进行了现场取证,通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叶从刚夫妇配合了卫生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再在校园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至此,该“黑食堂”被依法取缔。(兴文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江安县从严查处危害学生健康的违法行为近日,江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畜牧局动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一举查获江安县某职业中学学生伙食团(个人承包)购买的病死母猪肉277斤,并所有进行了无害化解决。 月1日上午,红桥个体屠工李将病死母猪肉7斤,以每市斤35元的价格(合计0元),卖给江安县某职业中学学生伙食团。接群众举报后,江安县工商局与畜牧局动检执法人员共9人立即采用行动,及时制止了这一起销售违法食品给学生食用的恶性事件。目前江安县工商局已依法对屠工李进行了惩罚,同步江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已告知江安县卫生局对该职业中学食堂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解决。(江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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