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独家庭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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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独家庭调研报告什么是失独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 独生子女,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据卫生部的数据,在我 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速度增长,现在我国已有超过100万 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独自”承受失独之痛,独自 面对养老、基本生活照顾和精神痛苦等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失 独家庭的生存状况、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 力量共同参与,关爱失独家庭。7月份,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联合市 计生委、市妇联,在市政协*、*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县、* 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 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基

2、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进 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意见建议综合如下:一、我市失独家庭的现状1、基本情况。截至20*年3月,我市只有一个子女的育龄妇 女数为628345人,其中小孩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数为 437619人;现已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184人,其中独生 子女死亡的扶助对象1436人(因为我市目前还没有做过失独家庭情 况的统计工作,所以这个数字仅指女方年满49周岁领取独生子女死 亡特殊补贴的家庭成员数)。以走访调研的*县为例,49周岁以下 的独生子女家庭达7428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5.5%,其中独生子女 意外死亡* 1人(女方年满49周岁),占独生子女家庭户数的1

3、.76%。目前出现的这群失独者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60年代,恰逢我国80 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严格执行的年代。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失独 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经济状况。丧子之痛让他们生活无望,也失去了创造生活的 积极性。他们中大部分生活贫苦,有极个别甚至居无定所,借住在村 里的公房(如仓库)或亲戚闲置的旧房。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主要依 赖于117-*5元/月的农村低保、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家庭 普遍较为微薄的劳动所得。城镇失独家庭的生活主要依赖于2 70-350 元/月的城镇低保金、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个人劳动所得。 相对而言,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

4、更严峻,对 经济帮扶的需求更大。3、精神状况。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打击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 常常选择自我封闭,拒绝与社会接触,内心孤寂,处于社会的边缘化。 这个群体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左右,女人的这个年龄基本上很难再 生育,而男人再生育的机会相对大一些。因此,相对而言失独家庭中 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更深。同时我们发现有原配偶陪伴的失独者的 精神状况明显好过丧偶尤其是离婚失独者的精神状况,而再婚重组家 庭的失独者精神状况相对又有所好转。相对而言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 创伤更大,对精神帮扶的需求更迫切。4、帮扶状况。我市从20*年起按照省里的政策给予独生子女 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0元。20

5、*年起我市执行国家出 台的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独生子女 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元。20*年起我市执行标准随国家标准提高,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元。随着物价上涨,我市从20*年1 月起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标准上增至每人每月235元。部 分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扶助标准。如*区从20*年1月起对 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15元。*区从20*年1月起对失 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00元。*区*乡在20*年6月设立 “失独家庭关怀基金”,7户失独家庭每年领取3000元到5000元的 帮扶基金。南岳区从20*年起在失独家庭父母生日、春节时分别送 上

6、生育关怀慰问金600元,对再生育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关怀金500 元。*区参照市级标准执行。*市从20*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特别 扶助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代缴范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 60元的标准从计划生育关怀资金中予以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 然我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依然不能解决因为失去唯一的孩子 而造成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二、我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主要问题(1)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 地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主要 依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 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城镇失独家

7、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的有较为固定的 经济收入外,其他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跟农村失独家庭相似。独生子 女因病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家庭在支付大量医药 费后陷入经济困难,占到所有返贫家庭的 50%以上。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两个方面:一方面 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 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 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 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社会的歧视和不公 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 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

8、。养老就医极难。调查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 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我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 这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是他们面临 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 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尤其是这一类的农村失独家庭, 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他们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2、产生的原因(1)政策关怀不够。一是对失独家庭的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如 XX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 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

9、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 帮助。”这里的“必要的帮助”只是原则性规定,对帮助的形式、金 额、负责部门及年龄等均未作明确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又如20* 年4月 _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 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 理补贴。”这里的“必要”是哪种类型,“补贴”标准是什么,由哪 个部门负责同样缺乏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失独家庭的救济帮扶政策存 在漏洞。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限定“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 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但这样不少49周岁以下的失独父母距 离获得特别扶助就有一段

10、较长的“真空期”,在他们最感孤立无助时 却享受不到政策的关怀。同时,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等 多种原因,大多数女性还不到45岁就已经无法实现再生育了。因此 以年满49周岁为限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三是各级财政投入不够。 虽然自20*年1月起,我市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可相对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境而言,我 市各级财政投入依然偏少,扶助标准依然偏低。社会关怀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 养老服务机构,也没有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和民间组织。随着失独家 庭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 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养老工作明

11、显滞后。自我激励不够。主要体现在失独家庭无法走出丧子之痛的心 灵创伤,丧失生活信心,无望开创新生活。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 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据调查,7080%的失独父母存 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丧子之后,他们的精神 极度敏感和脆弱,恐惧一切节日和聚会,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常常处 于压抑和自闭之中,无法积极地投入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城镇失独家 庭。三、关于解决我市失独家庭主要问题的建议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 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 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 _,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 理所

12、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 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为此,我们建 议: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生育政策法规。建议考虑放 宽“单独生两胎”的政策,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失独家庭的 发生机率。在生育政策法规的出台上,给予所有失独家庭相应的扶助,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独家庭帮扶对象的年龄划分。建议政府出台关 爱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审批 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 养老机制。根据大多数失独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政府加大养老基础 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财政收

13、入状况和上一年度 的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为失独家庭 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 部门齐抓共管,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建立相关社会资源向失独家庭适 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人社和卫生部门参照五保、低保、残疾人标准, 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 失独家庭成员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 _门参照“三无”和“五 保”老人待遇,将年满55周岁的失独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失独男性 优先纳入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尤其是对患有疾病、无生活 的失独对象,更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采取分散与集中供养的方 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

14、卫生部门出台看病就医的特别扶助政策,定 期为失独老人提供健康检查和亲情护理服务。三是定期失独家庭的权 威数据。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包括所有失独者 在内的失独家庭数据库,定期面向社会公布权威统计数据,并及时更 新,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健康 档案。明确记录每个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卫生医疗机构协调, 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服务。2、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失独家庭 社会关爱救助”机制。建立网络心灵驿站,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 栏、建立失独者 _群等形式,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 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为失独

15、家庭搭建一个及时、便捷的现代化网络 交流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营造人人尊重、关爱失独 家庭的社会氛围。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义工, 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资金 共同参与机制。建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 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 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形成政府补贴引导、 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 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帮扶失独 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 藉等

16、多个领域,绝非一个部门的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 _、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帮扶优势,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失独家 庭走出精神低谷、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要充分发挥妇 联组织特色优势,针对失独母亲这个新弱势群体中特殊人群的现实问 题,积极开展关怀失独母亲公益活动。3、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建议 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 益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指导他们定期与 失独家庭成员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 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二是 鼓励并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构建完整家庭。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 意愿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服务。除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 件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为其 生理检查、优生监测等相关生育信息咨询和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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