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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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平安控制在?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平安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标准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相比而言,监理单位的责任更重了。在这种环境下,研究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控制方法,对监理单位躲避法规所规定的平安风险,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保护自身利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根据该法规的要求对监理机构现场平安控制方法进行初步的探讨。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平安控制的根本要求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平安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2对发现的平安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lt; :/wiki.zhulong /baike/detail.aspt=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lt; :/wiki.zhulong /baike/detail.aspt=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撤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当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3、降低资质等级、撤消资质证书、承当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承当监理责任。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平安控制探讨对监理机构而言,施工现场的平安控制与质量控制类似,要真正做好所需花费的精力是巨大的,但由于监理费用及现场监理设施、监理人员的数量、经验、经历等限制,平安控制工作也只能做到一定深度,但为了躲避法律责任,监理机构的平安控制工作只能也必须在现实条件与法规之间寻求某种平衡。一、关于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1审核的内容控制:条例

4、明确规定为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平安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平安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表达,而不必就平安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为方便监理人员的审核工作,监理单位应为现场监理机构配备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以方便查阅。还应看到,一些操作说明性的强制性条文是很容易审核的,但有些原那么性的条文如“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GB50204-2002第4.1.1条等,其审核那么比拟困难,尽管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送时附平安验算结果,但实际上,因该验算涉及

5、很专业的设计及计算,对一些大型或复杂的结构,在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通常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计算等条件,这给审核带来困难。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条例第57条规定的相关责任都是对监理单位监理公司而不是监理机构而言的;条例第14条也明确规定,平安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而且在通常意义上,监理单位应该指监理公司;假设照此理解,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应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当然,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也可以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但必须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内部规定;为防止监理单位内部的责任纠纷,总监理工程师应遵守这些规定。这里还涉及

6、一个与现行监理标准的协调问题。现行标准GB50319-2000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施工方案的审核,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第3.2.5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工作,并最后签认第3.2.2条及5.2.3条。很明显,标准与条例之间存在着某些不一致。事实上,目前大多数监理单位都是按标准执行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其所在工程的施工方案,而不区分工程及方案的复杂程度。但这样做,就内部责任而言,总监理工程师面临着极大的风险-现场条件限制了现场监理机构的审核能力。而就监理公司而言,其风险是潜在的,因为条例规定的各种处分最终也都将落在监理公司头上。因为施工方案审核是监理单

7、位内部的事,监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文件的形式对审核的程序及权限作出规定,如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初审报告,报公司技术部门终审,通过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签发审核意见。这样既满足了条例规定,又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减少了监理单位所面临的风险。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条例第26条要求,平安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工程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标准?GB/T50306-2001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工程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为了减少监理单位审核的工作量,同时也催促

8、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方报送的施工方案。否那么,监理方屡次的修改意见既增大了自己的工作量,也有可能使自己变成潜在的施工方案编写人,在发生平安事故时,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内容总结1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平安控制在?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平安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标准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2 :/wiki.zhulong /baike/detail.aspt=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撤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内容总结(1)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平安控制在(2)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平安控制的根本要求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平安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3)一、关于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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