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书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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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人协议书合伙人协议书订立协议各合伙人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甲方 乙方第一条 合伙宗旨:开展中小学教育培训,互利互惠,共创品牌教育;第二条 合伙名称:恒信教育培训-“小超人”中小学辅导中心;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甲方出资,计人民币元;期间资金财产双方不得随意恳求分割;二在乙方管理的范围内,乙方只具有盈利分配权利,而不实际掌握股权,如假设有所变动,可以在原协议的根底上增加条款有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一盈余分配:乙方按盈余的30%的比例获得红利分配;并且甲方需按正常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奖金以及缴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二债务承当:合伙债务先以

2、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由甲方出资予以承当。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甲方同意退伙;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乙方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早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乙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2.当然退伙: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被人民法院强迫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

3、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乙方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拥有合伙实体的所有权,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和一票否决权; 2.拥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甲方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展,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目的规定比例共同持有;4.拥有制定该培训中心所有制度的权利; 5.拥有聘用新员工、辞

4、退员工的权利; 6.拥有企业所有人该享有的其他法定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保证乙方的合法权利不受进犯; 2.为乙方提供开展的平台;3.按时支付乙方的薪酬及其他待遇;4.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损害。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视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无论出资与否,都有表决权; 2.乙方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乙方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展,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乙方有退伙的权利。二乙方的义务:协助甲方管理好“小超人”中小学辅导中心,负责该中心的日常事务,详细有后勤、出纳、课程和人员调

5、度、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与平安;维护该中心的正常经营和声誉。 第九条 制止行为:一未经甲方同意,制止乙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展赔偿;二 制止乙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展交易;四乙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

6、经营;也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

7、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那么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方法进展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方法办理。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当赔偿责任;二合伙人严重违背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背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8、,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三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合伙经营协议书第一条 合伙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二条 合伙宗旨由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固定财产和管理优势,经营鹤山众利废旧物资回收,通过合作合法经营,到达长远开展,有效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效益带来的利润,公司以品牌形式开展壮大。第三条 合伙经营的方式

9、一、甲方以无形资产、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公司盈利分红比例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公司盈利分红比例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 年 月 日交齐,用于鹤山众利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开展使用,由合伙负责人企业法人甲方统一保管。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公共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四条 合伙期限五年为单位第一个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续签。第五条 工资分配、盈余与债务分担一、工资分配:二、年底盈余分红:净利润总额储藏金净利润*20%营业资金净利润*60%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租金等为收入的净利润,净利润的

10、20%作为公司的储藏金,视为不动产,紧急情况可动用,但事后需补回原数;净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营运资金,剩余的净利润的20%作为年底分红,合伙人按比例分红参照第三条第一款。三、债务承当:如在合伙开展经营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按合伙人的分红比例方式承当债务参照第三条第一款,如发生合伙人不承当债务的,其合伙人应向鹤山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六条 自愿退伙与中途退伙一、自愿退伙:在债务承当后的根底上,一方自愿或合同终止,公司盈利20%储藏金视为不动产,剩余80%盈利可分割。公司解散或结业,方可分割。二、中途退伙:在债务承当后的根底上,如一方未到协议期限中途退出协

11、商退出、失去联络15天、丧失民事才能视为中途退出,公司收入净利润的20%继续作为公司的储藏金,不可分割,仍归经营者所有,并相应地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余下净利润的80%各合伙人按比例分红分配所得参照第三条第一款。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公司只限一个董事经理,执行并拥有公司所有事务决定权,资金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100万 元内全权进展交易,超出此金额需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公司进展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销货物;4、购置经营设备;5、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在甲方的允许权利外的合伙

12、事务,合伙人均有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视权和详细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比例进展,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 制止行为一、未经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本公司以外的业务活动,如有违背,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2倍归合伙人私自所得,造成公司形象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负全责,并全额进展赔偿;情节严重公司予以除名,立即解除合作关系,不予以利润分割。二、制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

13、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坏本合伙企业形象、利益等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按照合伙人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 合伙的清算一、合伙解散后应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二、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三、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

14、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料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场地的租金等;四、清偿后如有余,参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分红比例方法进展分配;五、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参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的分红比例方法进展债务的分配进展承当,各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四条 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展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一份归公司存档;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甲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合伙人协议书甲乙丙丁肆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伙企业设立一 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甲方:_ 身份证号:住所:乙方:_ 身份证号:住所:丙方:_ 身份证号:住所:丁方:_ 身份证号:住所:二合伙企业名称、经营工程和范围、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甲乙丙丁肆方自愿合伙成立 _,消费经营 _,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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