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修船码头及新建浮船坞配套项目出海口码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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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河入海口南侧滩涂区域,修船区港池东侧及港池外临主 航道侧。二、安全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5.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8. 国务院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9.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三、安全监理细则的具体工作: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

2、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 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 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 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 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安全用电、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 防疫等各项工作;7.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 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

3、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建立安全监理联系网络。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方案等,并督促 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3、严格检查: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并督促其整改。安全 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整改合格后 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进行抽查。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和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对施工场地,环境、设备和危险源进行有重点的巡视检查。旁站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工

4、艺实施旁站检查。平行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监理进行平行检查。4、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及时记录和反馈: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安全巡视和检查 情况,对频繁出现的违规现象,通过会议纪要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给以提醒指出,严重的发 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暂时停工令。5、协助事故分析和处理。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见下图。2. 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3) 安全资质证书;(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

5、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3.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文件和安全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4.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 合会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

6、审核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护坡开挖工程: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堤岸边坡的稳定措施和检测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堤岸一侧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灌注桩贝雷架:A贝雷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B贝雷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C贝雷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贝雷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模板施工;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强度等;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 理

7、,图纸是否齐全;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高处作业:A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身体健康。B雨雪天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F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交叉作业: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临时用电: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E施工用

8、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5. 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6.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7. 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 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8.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9.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9、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 停施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 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 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 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 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10.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施工暂停令的下达: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及

10、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 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整改要求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 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7、出现安全事故时。七、安全监理要点:(一)预制构件厂:1、检查构件预制场地所有工序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均应作好工序安 全检查记录备查。2、审查预制构件的下水及构件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

11、技术措施。3、日常巡视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保护装备是否齐 全,是否有效。4、核查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不允许设备带故障运行。5、巡视检查设备用电、电线架设是否满足安全用电要求。6、巡视检查仓库及作业场地内防火通道、防火器具配备情况。7、巡视检查模板支立及拆除、吊运作业是否满足安全作业要求。8、巡视检查钢筋调直、切断、弯曲、冷拉等机械的使用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9、巡视检查电焊、气焊设施及作业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10、巡视检查乙炔瓶、氧气瓶储存、运输、使用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11、巡视检查混凝土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电器线路、手动电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等是否

12、符合电气规定。12、巡视检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规定。(二)水上作业船舶:1、根据交通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在水上施工作业前,检查施 工单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2、严格施工船舶进场报验制度,核查施工船舶是否具有海事、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各 类有效证件,以及船舶操作人员是否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3、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 关规定及要求。按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号灯、号型,同时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域警戒 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4、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和救生设备,

13、并保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5、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工程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水上 施工区域及船舶作业、航行的水上、水下空中及岸边障碍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制定防护性 安全技术措施。6、在编制水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制订工程船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7、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水下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 技术措施交底,并作好记录备查。8、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的 现象,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9、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制订防台、防 风、防火等预案以及

14、能见度不良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0、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保证船机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故障作业。11、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及水文情况,遇不良海况或大风时应停止水上作业, 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或转移至安全区域;遇有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施工船舶必须悬 挂规定信号灯,或按规定鸣号,必要时停止作业。12、施工单位施工船舶作业时,应随时注意瞭望周围水域船舶动态,避免其他船舶驶入 作业区域,造成与施工船舶及锚缆发生碰撞和缠绕的事故。13、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现场巡视,主要做好以下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和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 岗作业,严禁船员在船期间

15、饮酒。检查施工作业船舶是否按严格规定在明显处设置昼夜显示的信号及醒目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是否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 全警戒标志或警戒船。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船舶是否配备有效的通信器材,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是否主 动与过往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其他船,确保航行和船舶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船舶作业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 程,严禁超载或偏载。检查施工船舶靠岸后人员上下船,是否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跳板。施工单位交通船应按额定的数量载人,严禁超员,船上必须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 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在水上搭设的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的避碰标志和灯标应符合有关安全 技术规定;水上作业平台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三)基床、岸坡开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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