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系统精讲班杨秀清民诉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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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末系统精讲班讲义上编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过程中,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合法权益而依法进行的全部诉讼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事纠纷的解决制度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及时合理解决民事纠纷的需求,我国建立了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制度,即除了民事诉讼以外,还有和解、仲裁与人民调解。在上述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中,和解属于当事人自力救济的争议制度,而仲裁与人民调解属于社会救济的争议解决制度。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明确规

2、定了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所适用的范围,包括对人、对事、时间以及空间效力四个方面。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即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一切人。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虽然均属于民事程序法,但在适用上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即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但是,在我国仲裁机构审理涉外案件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选择

3、或者其他因素而适用外国仲裁法。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一节 基本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诉讼权利的相同性,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诉讼权利是相同的;二是诉讼权利的对应性。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

4、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三、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第一,当事人可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行使其辩论权;第二,辩论的内容广泛,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包括实体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在内的实体方面的问题;第三,辩论的形式多样,包括口头辩论与书面辩论。特别提示:注意法院审判权行使的范围与当事人辩论内容的关系基于民事诉讼所解决争议的私权性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与裁判的内容应以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内容为限,即当事人未经主张与辩论的对象不得成为人

5、民法院审理与裁判的对象,换言之,法院审理与裁判的对象应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限;未经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事实不得成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典型真题】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D 2009/三/82)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四、处分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理解处分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1、行使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2、当事人处分的内容

6、是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并且当事人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通常需要通过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来实现。3、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即当事人处分其权利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与他人的利益。4、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贯穿于诉讼的全部过程。【典型真题】1、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2008/三/38)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

7、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哪些事项?(AC 2006/三/84)A约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B约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C约定举证时限 D约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第二节 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一)合议庭组成程序种类合议庭组成形式备注一审程序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审判员与陪审员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组成重审程序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程序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上级人

8、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注意:1、陪审员参加按照第一审程序、发回重审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时组成的合议庭;2、特别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所组成的合议庭不吸收陪审员。【典型真题】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BCD 2008/三/83)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一律由审判员组成2、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

9、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D 2010、三、38)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二)合议庭的权限合议庭行使对争议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权,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时,不得按照审判长的意见作出裁判,这一点与仲裁不同。二、回避制度(一)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1

10、)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二)回避的方式与决定权回避有两种方式:(1)当事人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2)自行回避。即有关人员遇有法定应回避的情形时,可以自己提出回避申请。回避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具体程序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三)回避申请的处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

11、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典型真题】1、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C 2010/三/37)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三、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

12、,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4)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而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则属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四、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是我国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争议的诉讼案件而设置的审级制度,当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的诉讼案件例外。而对于非讼案件,即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则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因此,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典型真题】 1、王某与钱某系夫妻,

13、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ABC 2010/三/88)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C、两审终审制度D、回避制度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一、法院主管的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可见,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主体的平等性;第二,案件是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争议。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2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案件。3由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产生的案件。4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劳资关系产生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其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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