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三大规程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11613658 上传时间:2023-10-06 格式:DOC 页数:179 大小:58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选煤厂三大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79页
选煤厂三大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79页
选煤厂三大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79页
选煤厂三大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79页
选煤厂三大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选煤厂三大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选煤厂三大规程(1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编 选煤厂安全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洗选加工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 选煤运输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其基本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并负责本规程的贯彻实施。(二)制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三)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四)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技术革新和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五)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权决定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六)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三条 洗选、运输作业应当加强安全目标管理,指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各厂、车间、班组和各人,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承包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第四条 安监部协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制定处理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改进安全工作。第五条 洗选、运输作业的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都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纳入计划,并不得挪用。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安全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不得批

3、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竣工后,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组织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投产。审批设计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第七条 进行洗选运输作业的职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二)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地点。(三)对于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四)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五)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

4、作业环境。(六)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抢救事故。第二章 场区及工作现场第一节 场区第八条 场区和车间的行车道、人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者落杆。第九条 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井、壕、池,都要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危险处要设警告标志牌,夜间设警告红灯。第十条 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厂房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现象,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立即处理。第十一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涉及有毒、污染环境的废料应采取特殊方法存放或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销毁。第二节 工作现场第十二条 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

5、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第十三条 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必须加设栏杆(高度大于105cm)。进出口处栏杆应装拆方便,用后及时恢复。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品。厂房内井、孔、沟道必须装置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安装检修需要在楼板打孔时,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查批准。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第十四条 电缆及管道不应铺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厂房由悬挂溜槽,管道及电缆,其高度不得低于2m。第十五条 厂房和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m,次要通道不得小于0.7m。凡跨越机器部位,均需设置过桥或走台,

6、其行走平面应铺垫花纹钢板。第十六条 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位不得遮蔽,通道、走廊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操作要求。第十七条 冰冻期间必须采取防冻措施,室外管道应当包扎,冰冻现场要辅垫防滑材料,高层建筑冰溜应采取措施清除或在人行过道处设置遮掩防护和警示标志。第十八条 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都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要轻巧稳固,便于装卸。各种传动胶带选型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安装松紧适度。第十九条 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处理。检修设备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并设专人监护。第二十条 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

7、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不得用水淋浇轴瓦以达到降温目的。第二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跨越运行的设备、胶带、钢丝绳、链条等。行人横过铁路应走安全道或安全桥。确因工作需要穿越铁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爬车、钻车或从两车之间通过。第二十二条 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女职工鬓辫要盘入帽内,禁止戴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在现场作业。任何人进入工作场所时,都必须戴安全帽。第三节 防火、防爆、防水和防雷第二十三条 场区、生产厂房及仓库等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特别是原煤区、原煤返煤暗道、精煤返煤暗道及各类煤仓、油脂库、氧气和乙炔库等重点防火区,必

8、须配备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沙箱及其它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并根据需要设立职工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负责防火和灭火工作。第二十四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安全、防爆、防火要求,禁止在工作场所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少量润滑油及日常用的油脂、油枪等,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第二十五条 原煤区、原煤返煤暗道、精煤返煤暗道及各类煤仓、氧气乙炔库等重点防火区、严禁明火及吸烟。防爆区域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同时必须做好通风工作,保证CH4、CO、煤尘不超标准。重点防火区确因维修或其它工作需要电、气焊接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9、。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爆危险物带入车间和休息室及办公场所。如发现煤中混入雷管和炸药,要小心取出,交予有关部门统一处理,绝不允许私自处理。第二十七条 煤仓和原煤区域驱动机房、皮带走廊、暗道等煤尘较多的地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二)电气设备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三)不得明火作业和吸烟。(四)空气中煤尘含量不得超过10mg/m3。第二十八条 地下煤仓及其它地下建筑周围要开设排水沟渠,以防雨水灌入。场区内所有沟渠和排水沟道,要定期疏通。第二十九条 选煤作业各种高层建筑及其它应当防止雷击的建筑设施,都应安设避雷装置。所有避雷装置,必须定期检查及测定

10、,保证符合防雷要求。第三章 原煤准备与洗选第一节 贮煤第三十条 在贮煤场进行贮煤、推煤时,不得形成高差较大的煤壁。落煤时,不得在落煤点推运,确因工作需要在落煤点推运时,应当停止落煤或将落煤点改在其它地点。第三十一条 落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落煤前仔细观察落煤点是否有人员或车辆,确认无人及车辆后,方可落煤。(二)落煤时,禁止人员或车辆在落煤点附近逗留和行走。(三)不落煤时,关闭煤点的仓口或溜槽口。第三十二条 原煤粒度细、易起拱的煤仓,都应配备风力或机械破拱和清仓设施。第三十三条 人工清仓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进仓清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值班经理(带班厂长)批准。(二)煤仓内沼气内含量不得超

11、过2%,超过时必须采取通风措施,待沼气含量降到允许值后,方可清仓。(三)进仓清理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一般不应少于2人,同时仓内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四)如仓壁有6070的陡坡积煤,进仓前应将陡坡积煤清除,以免埋人。(五)清理煤仓时,仓上输送机及仓下给煤机都必须停止作业,禁止放炮清仓或破拱。(六)进入仓内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固定在仓外坚固的固定物上,并由监护人员拿住安全带和进行监护。(七)监护人员站立位置应能看见工作人员的动作,听清仓内人员喊话。(八)清仓人员应视身体情况,轮流分班工作,清仓完毕,清仓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等,一切无误后再关闭仓口。(九)落煤堆积存的死煤三个月必须清理

12、一次,以保证不会发生自燃或产生有毒气体。第二节 给煤第三十四条 煤仓堵塞时要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捅煤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取出。捅煤时应站在适当的平台上进行,严禁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第三十五条 给煤机在运行中被物料卡住或堵塞,禁止用手直接清除。如必须用手直接工作时,必须停机进行。第三节 筛分第三十六条 筛分机(包括脱水(介)筛、脱泥筛)应当空载启动,不准筛分机超负荷运转,筛分机的转动装置必须安装防护罩。第三十七条 不得在开车时上筛面清理筛孔及处理有关故障,如筛框打圈、传动胶带松动、筛板松动和吊钩断裂等事故必须停车处理。第四节 破碎第三十

13、八条 齿辊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运转中不得打开破碎机箱盖,更不准站在破碎机上。破碎机的传动部件必须设防护罩。给料破碎机必须在密闭状态下工作,并有洒水、防尘及防噪音设施。第三十九条 破碎机保险销的安装数量不得任意减少和增加,必须使用合乎标准的安全销,不准用其它金属销代替,易容塞不得随意更换或不用。第四十条 防止破碎机过载。电气人员应经常检修开关继电保护动作的整定值,确保破碎机被卡住时,能及时准确跳闸。大胶带轮与轴套配合松紧要适度,其配合应保证安全销折断时,大胶带轮能在轴套上滑动。第四十一条 清理破碎机中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必须有2人在场,1人清理,1人监护。第五节 重

14、介质选煤第四十二条 各类型重介质分选机都必须与给料、产品脱水、介质系统闭锁运行,以免排料失灵,影响系统运行,造成生产故障。第四十三条 检查、清理分选槽或刮板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上锁”制度,设专人监护,并制定安全措施。第四十四条 重介质分选槽在运行过程中,若刮板有较大弯曲必须停机处理。第四十五条 球磨机运行中,禁止在传动装置和滚筒下面清除物料和杂物。第四十六条 磁选机在运行中被卡时,应立即停机。执行拉闸上锁程序,并通知集控室,然后才能进行清理。第四十七条 介质桶上面必须设置篦子,篦子的孔径不得大于10mm。操作人员清理桶篦子上的杂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第六节 人工手选矸石第四十八条 手选运输带

15、的两侧必须加设防护板。作业点应至少有2人工作,互相监护。手选工不得蹲或坐在带式输送机两侧的护板上工作。第四十九条 带式输送机的带速不得超过0.3m/s,倾角不得大于12输送带宽度超过0.8m时,应当在两侧设置手选台。带式输送机必须安装紧急停车按钮。第五十条 严禁在输送带上跨越或坐卧。操作人员不应在原煤分级筛筛口下1.2m范围内和料溜槽口处站立或工作。第五十一条 工作人员发现雷管、炸药、金属物、木料、特大块矸石等,应及时谨慎选出,必要时可以停机处理。选出的易爆物品不得私自保管、转移或销毁,要上交有关部门处理。第四章 脱水第一节 脱水筛第五十二条 脱水筛应空载启动,不得超负荷运行。第五十三条 在运转中不许跳到筛板上打楔子、紧筛板螺钉和擦激振器。第五十四条 清扫卫生要避开偏心轮和激振器转动轮。第二节 离心脱水机第五十五条 离心脱水机应空载启动,不得超负荷运行。第五十六条 离心脱水机的给料应保持均匀。并清除入料中的杂物,尤其是铁器,以免损坏筛篮。第五十七条 经常检查离心脱水机的润滑系统,保持油路通畅。油压不得低于技术要求,并杜绝漏油现象。第五十八条 运行中密切注意离心脱水机运转是否平稳。出现强烈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