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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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危险行为案例分析案情张某、王某、陈某、刘某为大学同窗,1月2日,四人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四个人一同去滑雪,其间,四人玩得快乐,就打起雪仗,当张某、王某、陈某一起向刘某投掷雪球后,刘某倒地不起,众人匆匆将其扶起,发既有雪球刚好打在刘某左眼上,后将刘某送往医院治疗,虽经治疗,但仍导致刘某左眼失明。张某、王某、陈某均否认是自己打中了刘某,均回绝承当责任。评析在司法实际受理的案例中,有这样一例与本案极为相似。该案发生于1月21日,被害人是7岁的南阳市华龙高档中学生刘某,课间休息时间在教室门前打篮球时,忽然被飞来的鸡蛋大小的雪球砸伤左眼。抛雪球的是该校3名学生,而打雪仗的个同窗谁也不承认雪球是自己掷的

2、。事后,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刘某的名义将华龙中学、打雪仗的3位同窗及其家长一并告上法院,规定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偿金合计5,30.7元。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最后判决了这起共同危险致人损害的民事补偿案,法庭在各方当事人均否认加害行为的状况下,用推定的方式判决共同危险实行人及学校四方共同补偿受害学生刘冬冬经济损失7,507.7元。 摘自何明轩、杨令军:中学生眼睛被谁扔的雪球砸伤 法院用推定方式判令共同危险实行人共担责任,载法制日报2月6日第7版学生觉得,这两个案例均为典型的共同危险行为案件。“共同危险行为”应当如何定义,学理上有几种不同的见解,一般的定义是指两人或两人

3、以上共同实行侵害她人权利的危险的行为,且对损害后果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的状况。 王瑛、朱益虎: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及举证责任原则,载江苏经济报9月3日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涉及:(1)行为是由二人以上实行;(2)行为性质具有危险性,即具有侵害人身财产权的现实也许性;(3)具有共同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错;(4)损害成果的发生是由于共同危险行为引起,但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 赵芳:共同危险行为责任辨析,载人民法院报7月21日因此,本案符合了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张、王、陈三人向被害人头部投掷雪球的行为具有侵害她人的也许性,疏忽应有的注意义务,致使打伤眼睛而失明的损害成果发生,在被告彼此否认侵权、真实行

4、为人又难以判明的状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行危及她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导致损害成果,不能拟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当连带责任。”进行审理。由共同危险行为人承当连带补偿责任,对于未实际导致损害成果的行为人来说,未免有些“冤枉”。从诉讼程序的角度来看,原告不能拟定真正的侵权人,而将所有的共同危险行为人列为被告,也违背了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诉讼基本原则。 李彭:共同危险行为侵权何种状况下免责,载江苏法制报9月11日但法律对于受害人的权利应当予以基本的保护,使其得到司法救济。因此,由共同危险行为人承

5、当连带补偿责任,并不为过。审理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分担的问题,学生觉得,被害人在起诉时必须完毕列举致害人、证明被害人已受到现实的损害、损害与危险行为有因果关系等三方面的举证,这方面的证明规定对受害人应予放宽,不规定被害人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而只规定被害人对此提供一般的事实根据或作出合理的推断。 何劲松:浅析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问题,载人民法院报5月10日换句话说,只要受害人可以举证损害事实的确已经发生,并且数人所实行之危险行为拟定为损害发生的因素,其证明责任即已完毕。然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7项:“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行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

6、为与损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当举证责任。”发生举证责任倒置,转由实行危险行为者承当免除侵权损害的举证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欲免除侵权责任,必须举证损害并非自己行为所致,否则即责令全体危险行为人承当连带的补偿责任。需要强调的一点,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行为人,所须举证的均不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而在于客观方面。 聂宗莲、张水萍: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基本,载人民法院报2月28日因此,在本案中的受害人刘某若向法院起诉共同危险行为人张某、王某、陈某等3人,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是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在证明责任倒置的状况下,实行共同危险行为的张、王、陈三人就不能仅仅辩称其所投掷的雪球不是投中刘某的那一颗,而要

7、有更充足的证据证明,否则应当承当连带损害补偿责任。结论综上所述,本案的被害人有权起诉共同危险行为人,法院审理、判决依法有据,判决被告的危险行为及损害补偿责任可以成立,原告的因损害而产生或提出的有关诉讼祈求可以得到法庭的支持。由此可见,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确立,可以使受害人处在优越的地位、更有效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并有助于消除纷争、增进安定团结。 聂宗莲、张水萍: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基本,载人民法院报2月28日使得受害人挣脱必须举证具体谁为真正致害人的劳累与束手无策,使原本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人之权益获得司法救济。参照文献1李彭. 共同危险行为侵权何种状况下免责.江苏法制报,-9-12冯剑晓 冯

8、雁.不明石子击伤眼 责任谁担检察日报,-17.3李振男. 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责任.江苏法制报,-1-64王瑛 朱益虎.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及举证责任原则.江苏经济报,-3张月明. 是共同侵权行为还是共同危险行为. 江苏经济报,-33.6何劲松. 浅析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问题. 人民法院报,-5-107张晋邦. 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案件初探. 人民法院报,-11-1.8程啸.试论共同危险行为. 人民法院报,1-.9谢肇荣 肖丕国. 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当. 人民法院报,5-181赵芳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辨析. 人民法院报,-71.11聂宗莲 张水萍 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基本 人民法院报,-28.徐娟娟. 共同危险行为致伤 监护人负连带责任. 西安日报,-12-.13喻赤 丁广明 黄颖. 主人不明犬伤人致死合用共同危险行为原则. 健康报,1-1.14钱军 曹凤刚. 拉架右手被割伤打架双方共补偿. 江苏科技报,-7-2.15骆云桥. “推人下河堤”属于共同危险行为. 西部法制报,-5-29.16何明轩 杨令军.中学生眼睛被谁扔的雪球砸伤 法院用推定方式判令共同危险实行人共担责任.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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