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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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添加时间:2023-10-18 16:24:5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989 一、应征的目的意义 在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的工作,是优化兵源结构,提高兵源素质和战斗力,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法律赋予普通高等学校一项重要任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校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长江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各学院(含独立学院)及直属系部应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征兵工作。 三、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对象为国

2、家统招计划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四、征集的条件和标准 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优先征集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并合格,参加实习至2023年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征集在校男性学生的年龄为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4周岁,女性学生的年龄为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23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国防部202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

3、2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报名方式 1、男性学生须持学生证在各学院(含独立学院)及直属系部报名。 2、女性学生在网上报名,具体计划安排另行通知。 3、所有报名学生需在网上登记并下载打印表格,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 六、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下午五点,经学校武装部目测初检,按比例确定参加征兵体格检查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学生,政审工作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由学校负责政审,学生在原籍的政治表现,由省征兵办公室组织协调

4、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工作。对政审合格者,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七、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对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后有关学籍保留及退伍后的学业安排、学费减免等复学政策和优待安置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参动【2023】116号文件,省教育厅、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2023】司动字第32号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高校在校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学籍、学分、学费管理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学籍和学分,退出现役后可以复学。所有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由国家补偿代偿大学学费(最高每年6000元,不足6

5、000的按实际学费计算,不包含生活费、书本费、住宿费);退伍大学生复学后一年内,在其所获得的奖学金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发放(不含一等奖学金)。 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本科生复学后,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层次学习。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复学后,经学校有关部门考察认定,在服役期间,军、政、后等科目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本人申请,可计入相应学分,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可提前一年学制。 优抚安置 1、从高校在校生中应征入伍的士兵,其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城镇兵优待标准计发。 2、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

6、退伍后,入伍前就读学校允许其复学就读,其服役年限计入其毕业后工龄。 3、从高校在校生中征集的士兵退出现役后,除复学者外,按下列规定安置。 (1)服股期满后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及复员士官,原则上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由当地政府按城填退役士兵妥善安置工作。 (2)转业士官原则上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复员、转业干部分别按民政部、总政治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和中发(2023)3号文件及我省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毕业生入伍有关政策规定和优待安置 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 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与相关实

7、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的,可以批准入伍。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班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可以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学习、实习、考试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毕业。 入伍鼓励政策 1、到部队后优先安排到技术岗位、优先作为骨干培养; 2、服义务兵役期间可优先选为士官,可报考军校,本科生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优抚安置 1、高校大学生批准入伍后,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2、被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按下列优待安置: (1)定向招生: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8、 (2)考学升学: 1、退役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总分加10分; 2、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 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3)就业服务: 1、退役一年内科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道手续, 户口随迁;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 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由原征集地政府按照城镇青年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对待; 4、退役后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 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八、征兵工作咨询站联系方式 东校区征兵工作咨询站:8060592(学校人武部武装工作科) 别老师:13872285964 周老师:13986699661 西校区征兵工作咨询站:8066610(西校区保卫科) 附件:应征入伍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 长江大学武装部 二O一 二年十月十七日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 大学生应征入伍在校表现审查格式 大学生应征入伍(3)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有关政策待遇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宣传提纲 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 大学生应征入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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