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计划生育法二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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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新计划生育法二胎规定 范文一。计划生育假期规定及保胎假本公司管理办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女职工流产应如何处理。 此处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是指下面两种情形: 一是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二胎的已婚女职工怀孕。应该说已婚女职工怀孕,不论其是第几次怀孕,均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只有怀孕后未取得计划生育证明超生才算真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此类型的女职工怀孕后流产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因此,女职工享有一定时间的流产假,同时,女职工还应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是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虽然未

2、婚先孕并不必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如果怀孕女职工在流产前还未领取结婚证的,因其不具备计划生育政策中要具备夫妻关系的前提要件,其怀孕应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故其流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过,从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女职工只要有怀孕并流产的事实,也应当享受流产假,当然,其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需要休养的时间,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当然,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了,单位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愿意给予女职工休病假并发放病假工资的,这应认定为单位处分了自己的权利,法律上还是予以认可的。 本单位产假规定 6.7产假 67.1正常产假

3、天:晚育增加产假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天。 6.7.产假凭有效准生证申请享受,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使用。 6产假规定、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国务院61号令、重庆市政府令第181号令。若有 新规定,从其新规定。 6.7请产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假证明需在产后1周提交 到行政部作考勤处理及备案。未提供产假证明但已休假,休假期间考勤将视为病假处理,待证明提交后方可按产假计算。 保胎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

4、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然保胎假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有所指出。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

5、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时间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四、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仍按省、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适用于全国。1 本单位病假规定 6.病假 6.2.1一般性无需停止工作的病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0天,全年累计时间不超过90天, 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 62.2病假期间不发工资,病假超过3天不享受全勤奖。 62.3请一般性无需停止工作的病假,须提供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书、住 院证明

6、。因疾病住院无法提前报批的,须先按审批权限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假满复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休假 6.3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并进行医疗的,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 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须提供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的医院证明,报行政部备案。 6.3.2病休假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0%计发。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 1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病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公司放假,均按照当月工作天数计发工资。超过个月以上不发工资。原文地址:htt:/fawenwenku1.cotic/2202X49.hml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

7、孕的女职工流产应如何处理。 此处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是指下面两种情形: 一是不符合条件生育第二胎的已婚女职工怀孕。应该说已婚女职工怀孕,不论其是第几次怀孕,均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只有怀孕后未取得计划生育证明超生才算真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此类型的女职工怀孕后流产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因此,女职工享有一定时间的流产假,同时,女职工还应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是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虽然未婚先孕并不必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如果怀孕女职工在流产前还未领取结婚证的,因其不具备计划生育政策中要具备夫妻关系的

8、前提要件,其怀孕应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故其流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不过,从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女职工只要有怀孕并流产的事实,也应当享受流产假,当然,其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需要休养的时间,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当然,未婚先孕的女职工流产了,单位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愿意给予女职工休病假并发放病假工资的,这应认定为单位处分了自己的权利,法律上还是予以认可的。 本单位产假规定 .7产假 6.7正常产假98天:晚育增加产假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

9、产假为天,怀孕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6.2产假凭有效准生证申请享受,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使用。 .7.3产假规定、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国务院619号令、重庆市政府令第11号令。若有 新规定,从其新规定。 .7.4请产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假证明需在产后1周提交 到行政部作考勤处理及备案。未提供产假证明但已休假,休假期间考勤将视为病假处理,待证明提交后方可按产假计算。 保胎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然保胎假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只在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

10、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有所指出。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指出: 一、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 三、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时间应与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时间合并计算。

11、四、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时的待遇,仍按省、市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1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适用于全国。 本单位病假规定 62病假 2.1一般性无需停止工作的病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时间不超过90天, 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 6.2.2病假期间不发工资,病假超过3天不享受全勤奖。 .3请一般性无需停止工作的病假,须提供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书、住 院证明。因疾病住院无法提前报批的,须先按审批权限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假满复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3病休假 6

12、.3.1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并进行医疗的,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 司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须提供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医院的医院证明,报行政部备案。 6.2病休假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0计发。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 13个月以内按%发放工资,病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公司放假,均按照当月工作天数计发工资。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范文二:计划生育生二胎新政策四川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四川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省,为了有效做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农村有生二胎的风俗习惯,但又需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们对四川省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子的情况做以下的说明。 第十

13、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

14、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范文三。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 。 。 。 。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发布时间:0月30日14:37根据2X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 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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