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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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矿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根据南屯煤矿关于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和医院全面禁烟工作的通知(南矿发202X117号)及南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矿范围内公共场所开展控烟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南矿发02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控烟或禁烟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引导,使全体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到公共场所控烟或禁烟工作中。 二、矿区公共场所除专设地点(吸烟室)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三、监督考核规定: (一)应建立本单位控烟组织机构及控烟管理制度; (二)应在室内公共场

2、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或警语; (三)应对场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培训记录、资料及考核情况应齐全; (四)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设置烟具; (五)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室外吸烟区,并有明显标识; (六)室外吸烟区不得设置在行人必经通道上; (七)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工作场所应开展各种形式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活动,配备专兼职控烟劝阻员,并佩戴明显标识; (八)各单位应加强日常控烟检查,及时劝阻场所内吸烟行为,严禁出现残存香烟或烟蒂。 (九)职工医院应严格按照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加强无烟机构建设,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责令整改,并处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010元罚

3、款。 安监处 22X年12月日 第二篇: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xxx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对客服务区域及后台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在一楼设立专用吸烟室,室内设置统一的控制吸烟宣传标识。 5由餐饮部负责设立无烟包厢及跟进相关内容,由客房部负责设立无烟楼层及跟进相关内容。 6.不在

4、xx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xx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7.设立控烟监督员(xxxxxxxxxxxxxxx),对在山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8.x商场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告示。 9.所有服务人员需对宾客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0X年3月日起施行。 第三篇: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x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

5、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行“单位负责、社会监督、限定场所、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县(区)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 控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区)爱卫办)。 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负责控烟日常监督

6、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负责下列场所控烟工作: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二)教育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将吸烟危害内容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 (三)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本规 定指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工作场所的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五)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部门分别负责文化娱乐市场、体育场所、宾馆酒店的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商部门负责商场(店)的控烟工作,并做好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

7、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其内部会议室、图书馆、车间、餐厅、非营业性娱乐室等场所的控烟管理工作; (八)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做好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第六条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控烟工作所需经费,加强控烟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控烟工作,为控烟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八条鼓励创建无烟单位,市、县(区)爱卫会应对无烟单位及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九条禁止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及青少年活动基地; (二)医疗机构的办公区、候诊区、诊治疗区和病房; (三)各类学校的

8、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会议室、图书馆、车间、非营业性娱乐室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 (五)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六)体育场馆的室内区域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七)图书馆阅览室、档案馆(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区域; (八)邮电、金融机构、大中型商店(场)、书店的营业场所; (九)公共汽车、火车、客运车辆内及公共汽车、铁路、长途客运的售票厅、候车室; (十)林区、林地;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第十条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

9、的,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 第十一条鼓励在本规定以外的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处罚的措施; (二)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五)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在禁止吸烟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

10、或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 3向市、县(区)爱卫办举报和投诉。 第十四条烟草制品销售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难以判断年龄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禁止在户外和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禁止广播、影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发布烟草(或变相烟草)广告。 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制品促销活动。 禁止烟草制品生产方和销售方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赞助活动。 第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环保以及广播、影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定期免费播放或者刊登吸烟

11、危害健康的公益性宣传广告。 第十七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规定所指的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所在单位,由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对阻碍控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禁止吸烟制度,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四篇:控烟管理规定蛟塘镇控制吸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的烟草危害控制工作,遏制烟草流行所造成的健康和经济损害,保障人民群众

12、身体健康,推进我镇控烟工作进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按照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镇控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下列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托儿所、幼儿园; (二)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 (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第二条禁止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烟。 第三条香烟销售者不得向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明显怀孕状况的妇女出售香烟。香烟销售者必须在出售香烟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吸烟有害健康内容的告示。 第四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

13、烟草广告。 第五条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宁县赤坑镇办公室负责控制吸烟工作,依照本管理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控制吸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织、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开展控制吸烟活动;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督导、教育;第六条派出所、学校、文化站、村委会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应当协助村委办公室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工作。 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第四条的未成年人,由其所在的学校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予以管教。第八条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对无吸烟单位予以表彰。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一日起

14、施行。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高要市蛟塘镇办公室 202X年5月6日 第五篇:学校公共场所控烟方案莲池中学公共场所控烟方案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学校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控烟方案实施领导小组控烟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组长:黄伯友 副组长:彭敏陈俊舞赵水香 组员:潘志刚唐辉建肖伟杨杰覃道亮何青控烟方案实施工作小组:组长:陈俊舞副组长:潘志刚 组员:唐辉建肖伟杨杰覃道亮何青 二、控烟工作实施措施 、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途径,在教职工中开展在学校室内外区域控烟、戒烟、禁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2、在校园相关区域设置“禁止吸烟”、“谢绝敬烟”等禁烟标志,不摆放烟具。 3、每个教职工要做到在校内任何场所不吸烟,并主动劝阻本组室人员和室外人员控烟、戒烟,吸烟者要积极戒烟。发现外来人员在学校吸烟,要积极劝阻制止。 4、任何个人都有责任要求吸烟者停止在校园内吸烟。 5、控烟宣传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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