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气火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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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项目检 查 内 容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

2、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二、电气安全管理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12.场所内严禁超

3、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附件3: 各部门职责分工序号部门职责分工1办公室全面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电气火灾排查治理工作。2党办联合教育局纪委依法对参与招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

4、责,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基教科对公办学校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予以支持。4计财办负责觥筹落实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所需的排查、鉴定所需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支付。5建设办对在建学校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予以支持。6审计办对电气火灾治理的排查鉴定招标进行监督。7社管科对民办学校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予以支持。8学前办对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工作予以支持。9各教办配合局电气火灾治理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10安全办负责局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整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巡查;联系区消安委,负责对电气火灾治理排查鉴定工作的招标和组织实施。-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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