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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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 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 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 方可入场待宰。二、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 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 量控制。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 制。四、严格执行生猪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过程 进行控制。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进场、 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 台帐记录体系。六、动物屠宰后经过驻场检疫人员宰后检疫、合格动物 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厂。不合格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作好产品流向登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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