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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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令人堪忧 作者: 日期:1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令人堪忧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会议流于形式独立董事制度不到位作为上市公司治理核心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中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董事会出了问题,那么上市公司也必定出了问题.前不久,一家致力于公司董事会治理研究的专业机构连城国际理财顾问有限公司,运用大量的数据和翔实的材料,对我国截止2002年4月30日以前公布年报的1135家沪深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分析。对股权结构及各代表董事席位构成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基本上是第一大股东控制,很难体现中小股东的参与意识,这

2、种现状亟需重视。在连城国际公司最新出版的2002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蓝皮书一书中的研究表明,所调查的1135家上市公司中,从总体上看,国家股及国有法人控制的股权占39.21%,处于控股地位。从第一大股东股权所占比率来看,股权比率在50%以上的公司有455家,占40。第一大股东平均股权比率为43.93,而这些第一大股东80以上是国家机构或国有法人。因此,这就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并且主要集中在国家和国有法人股东手上,“一股独大”现象十分严重.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以39.21%的股权比率占有57。73%的董事席位,而人民币普通股以35.95的股权比率,却只有1.97的董事席位,而且我

3、国上市公司外部董事比率很低,仅占董事会成员的7。42.因此,董事会缺乏独立性,从而出现了较为普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重大关联交易、第一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董事缺乏应有的诚信等问题,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诸多问题的根源。通过详尽的实证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存在的问题除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外,还有以下两大问题:一是董事会会议流于形式.首先表现在会议次数上,1135家上市公司2001年度平均召开董事会会议6。09次,但其中竟有174家上市公司2001年内仅召开了13次董事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美国的一些学者甚至认为董事会应每月举行一次整日会议

4、,并且每年都要举行一次23日的战略磋商会议。再次是会议内容,在这6。09次会议中,平均讨论通过经营战略决议3.85项、财务安排决议3。15项、人事变动决议2。64项、制度建设决议2。2项,显然,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关注和工作的重心在经营规划和财务安排上.与此同时,有91。37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还没有建立明确分工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出席率方面,1135家上市公司也仅仅只有91家公司的董事会是全体董事每次到会的.二是独立董事制度未到位。在英美等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市场经验已经证明,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提高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效益性、安全性,加强公司的竞争力,预防公司内部控制人为所欲为、鱼肉公司和股东利

5、益,强化公司内部民主机制,维护小股东和其他公司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调查情况来看,截止2001年末,我国只有30。66%的上市公司设有独立董事,而且独立董事人数较少,平均每家上市公司仅0。63人,在董事会总体席位构成中,独立董事席位仅占6.67。除独立董事席位比例较低外,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改正,比如独立董事基本上由大股东推荐产生,而这种推荐产生的方式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独立董事难以做到真正的独立;独立董事的平均津贴较低;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主要形式就是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就公司重大经营和决策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而上市公司普遍缺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这也必然限制了独立董

6、事作用的充分发挥。另外,对董事会的规模及其成员个人素质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基本合理,董事的年龄也基本合理;但是专业结构不合理,学历也偏低,董事会成员在股东单位兼职比率较高。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除海王生物为4人外(由于换届选举未补齐),其余均在519人之间,符合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的规定。在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上,专业技术类董事所占比率最大,为34。08,而法律类董事只有2.03。在董事会成员的学历构成上,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的董事所占比率为33。22%,相对发达国家来说,这一比率较高。而且在中西部地区和一些传统行业中,这部分董事所占比率甚至超过了40%,有的达到50%,

7、从长远来看这一现象必须得到改观。对董事会运作状况的研究还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任、解聘和激励做得很不完善,尤其缺乏长期激励机制;董事会成员变动频繁,两职兼任比率较高;董事会行为强度与会议出席情况基本合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还处于试行阶段;信息披露质量不高,董事缺乏应有的诚信。公司首席执行官王中杰先生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目前存在的问题,表明国有经济应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集中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性领域和公益性领域,通过产业结构、规模结构和产权结构的调整逐步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淡化第一大股东在董事会的主导作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情况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1、独立董事人选素质

8、较高,但大部分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一般而言,大多数公司都要求独立董事必须具有企业管理与商业运作的背景,最好还有董事会工作的经验,这样有利于董事会运作。当然也有一些公司出于其自身的特殊需要,可能会聘任一些具备某种特殊才能如在政策法规、营销、财会、进出口、风险管理、公共关系等方面有专长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调查发现虽然独立董事的学历水平分布比较广泛,但职称都非常高,超过90%的独立董事都具备高级职称,并且年龄较大,工作年限较长。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财务、理工和金融五大块,职业主要集中在教育、会计、经理人和财务顾问四大块,其中39的独立董事的职业为教育,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比例,因此大部

9、分独立董事缺乏参与企业管理的经验。在被调查的69家上市公司中,有58家聘请的独立董事具有财务或会计教育背景,比例为84,离指导意见要求(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也有一定的差距.2、独立董事角色定位-花瓶”现象依旧存在,部分职权有名无实.调查中我们发现有2的独立董事直言不讳地认为自己是”花瓶,另有39的独立董事含蓄地指出自己是顾问角色,37%的认为自己是董事,21%认为自己是中小股东的代表。从上面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出,有近四成的独立董事认为自己只是顾问,充当公司决策的顾问,与独立董事的定位-公司经营监督不相符。我们从独立董事部分职权的调查中,也得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名不副实,部分职权有名无实。

10、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独立董事在重大关联交易上行使过独立董事的权力,而只有16。2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过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有6。6的独立董事独立聘请过外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有5.7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我们还就聘请外部机构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虽然只有6。6%的独立董事独立聘请过外部的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但在是否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时,近八成的独立董事认为有必要或很有必要。这表明独立董事在一些重大问题需要表决时,确实需要外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聘请外部机构的非常少。3、独立董事独立性问题-提名程序不完善,独立董事独立性不

11、强指导意见第3条对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以及章程和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但从调查结果来看

12、,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主要原因出在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上.在独立董事提名方面,指导意见中第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但被调查的独立董事中,近九成的独立董事提名基本由大股东或高层管理人员所包揽,其中有55%的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推荐给股东大会讨论的,另有27%由高层管理人员推荐,其他股东推荐的独立董事很少。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管理层基本为大股东所控制,因此目前独立董事的提名基本是由大股东所包揽.4、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作用-半数上市公司未设专门员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缺乏支撑的平台在专门委员会方面,指

13、导意见第5条第4款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但是在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都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设立专门委员会.导致了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情况较差。在被调查的上市公司中,49.3%的上市公司没有设立四会,同时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比率只有18。84%,其他近三成的上市公司根据需要设立13个专门委员会。在独立董事比例方面,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有90的满足独立董事占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的要求,设立提名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有85的满足独立董事占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的要求.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上市公司有9

14、1的满足独立董事占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的要求,这表明上市公司如果设立专门委员会,近九成的公司会参照指导意见来确定独立董事的比例.5、独立董事的时间精力问题-花在上市公司的时间非常有限在独立董事担任上市公司家数方面,指导意见第1条第2款中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职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本课题组调查中发现:63。8的独立董事只担任1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没有一位独立董事担任5家以上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年花在参加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间大多为5-9天,而在上市公司进行实地办公的时间平均为15天,另外有近1/3的独立董事没有作答,这表明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实地办公时间非常少。6、独立董事激励机制-责权利不对等独立董事最重要的特点是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与冲突。但是,如何确保独立董事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经济利益关系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有足够的积极性和动力为公司出谋划策、监督公司的管理层.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调查了独立董事的津贴、独立董事辞职等情况,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在被调查的上市公司中,81%的为固定的津贴,半数以上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年津贴在24万左右,另有31%的上市公司在46万之间.大多数独立董事对其津贴的满意程度一般。在独立董事津贴是否应该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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