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11181281 上传时间:2024-01-1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三篇).doc(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甲方B(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三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甲方A指派甲方B为乙方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应有手续办理的中介服务,服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取得第二条中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为止。甲方为乙方提供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之间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开具空户证明:为更快地办理房屋过户、落户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空户证明。2、房产查档:甲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乙方房屋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并将结果告知乙方。3、查询买家(乙方资料)限购、纳税记录、核税:在办理房产证前,甲方应尽职

2、调查乙方与购买房屋相关的个人资料、资产证明、收入证明、在房产所在地是否具备购买该房屋的条件、是否有限购情况、以及该房屋买卖的纳税记录,并根据所查询的纳税记录核算乙方是否已根据法律正确、完整缴纳了购买房屋所需税费。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不符合办理房屋房产证的情况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4、银行贷款按揭:甲方为乙方购买该房屋申请银行贷款按揭,除乙方必须亲自参加外,其余手续都由甲方负责办理。5、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若法规、政策需要乙方亲自办理,则甲方应为乙方做好前期调查,将所需材料列制成表,悉心指导乙方办理。6、评估:甲方负责为乙方在可能涉及需要房屋评估的环节

3、对房产进行评估,在评估期间对乙方房屋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7、房屋缴费:甲方为乙方缴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费用,包国土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发证费、地籍测量费、地籍档案资料查询费和证明费等。8、递交上述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甲方为乙方向有关部门递交全部所需材料,使乙方顺利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以上手续包括乙方获得产权证所需全部前续查询资料、证明、公证、评估、税收、银行按揭、政府政策要求等一揽子手续的中介服务。乙方同意授权甲方A代为办理上述手续,并为甲方A提供办理手续所需材料。第二条接受本合同服务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为乙方应承担税费。第三条甲方权利、

4、义务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上述已列举和虽未列举但为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办理购买房屋所需的一揽子手续办理服务以及办理手续所需的前续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产证办理服务及前续服务主要指本合同第一条中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查询房产买卖相关的所有税收缴纳记录、核税、证明、公证、评估手续、为乙方购置该房屋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解决乙方在房屋所在地购买房屋的政策限购问题、乙方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所需的其他手续。3、甲方应当核实将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

5、答复及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4、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开始办理任一手续前,向乙方出具乙方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列表,以便乙方准备信息资料。5、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产证办理方面的咨询。6、除非办理手续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影印、复制、扫描乙方提供资料。7、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信息资料。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损害乙方利益。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若必须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

6、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不需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具信息资料列表后将列表中信息资料递交甲方。对于客观无法获取的信息资料,甲方应给出其他解决方案,使合同目的顺利实现。乙方不需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名、盖章的文件或手续,委托甲方代为签名、盖章办理的,甲方须在每项服务签名、盖章前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代为签名、盖章。否则,因未取得许可而代为签名、盖章导致任何纠纷,由甲方A、B承担连带责任。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签名、盖章后,乙方方为该经授权的甲方签名、盖章负责。申请授权文件一式一份,由甲乙三方签名后,由乙方保管。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

7、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第五条中介服务费给付:1、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包含的一揽子中介服务费用为外的其他所有费用。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20%作为合同定金。3、甲方成功为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实现合同目的后,乙方支付甲方剩余的80%中介服务费用。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甲乙三方除法定解除情形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若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增加或删减需要,经其余两方同意,可增加补充协议变更。第七条法律责任1、甲乙三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中介服务费的50%;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可

8、期待利益。2、若甲方A或甲方B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未经乙方许可滥用乙方签名盖章,发生任何纠纷的,甲方A和甲方B承担连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双倍损失。3、甲方A或甲方B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A、B均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对乙方的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承担连带责任。4、保密条款:双方同意,由于乙方提交的信息资料对乙方重要性强,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7款的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双倍损失。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同意进一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

9、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叁份,甲乙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A(签章):乙方(签章):甲方B(签章):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签约时间:_ 签约时间:_买卖中介合同律师版(二)出售人(卖方):_身份证:_ 联系电话:_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买受人(买方):_身份证:_ 联系电话:_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居间人(居间方):_备案证书号码:_ 营业执照号码:_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 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10、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房产。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

11、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10._。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种方式确定: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

12、居间服务结束。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6._。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

13、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第六条佣金收取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即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其他事项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_ ,账号为: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