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产品购销协议律师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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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农产品购销协议律师版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负责(地区)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三、乙方承诺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

2、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第二条商品的收购: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二、回收标准: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18406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三、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第三条产量的修定: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兑付。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_月_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第四条违约的责任: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

4、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补充条款: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广西农产品购销协议律师版(二)订立合同双方: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_签约地点:_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

5、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负责(地区)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三、乙方承诺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四、种植具

6、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第二条商品的收购: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二、回收标准: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18406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三、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第三条产量的修定: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

7、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兑付。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_月_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第四条违约的责任: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

8、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补充条款:甲方:_ 乙方:_ 地址:_ 地址:_ 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广西农产品购销协议律师版(三)购货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应注明产

9、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

10、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_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

11、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1.产品的交货单位:_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项执行:(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

12、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

13、,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项执行:(1)按国家定价执行;(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购销合同样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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