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10966366 上传时间:2023-12-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7(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业体验及其他活动 11.走进立法、司法机关教案 7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一、学校方面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学

2、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 ,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殊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六

3、)学生请假期间、自行外出或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七)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

4、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一)水上安全:我校周边有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二)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沿线,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1.不准骑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2.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3.注意

5、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4.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 12 周岁少年,禁止骑自行车上路。(三)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四)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五)治安安全: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

6、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好学生。四、学生应遵守(一)禁止在楼道打闹、追逐、攀坐栏杆;禁止上下楼梯时推挤、嬉闹。(二)严禁参加打架、斗殴、饮酒、赌博等违犯社会治安的活动。(三)离校或不能到校,必须有书面正式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签字,学校门卫同意后方可出校。(四)严禁下河、塘、堰、库洗澡、游泳、戏水。(五)在上学、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放学应按路队有序行走。(六)不得进入歌舞厅、录相厅、台球室、网吧、游

7、戏室等场所。(七)在体育课上严格按老师要求进行一切体育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不得私自玩健身器材,不得私自举行体育比赛,不得私自组织郊游、旅游活动,在校活动与同学和谐共处。(八)在校期间不得进入学校施工场地。(九)学校放学后,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逗留。学生在假期的安全由本人及家长负责。(十)严禁私自出走、严禁翻越学校围墙等不安全地段,不听劝阻或违反的,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承担。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岷阳镇第二中心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或不听劝告者,责任自负。注:此责任书 在学生毕业 前有效班级:学生姓名: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岷县岷阳镇第二中心小学20_ 年 11 月 11 日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