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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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如何拟定大家了解了吗?下面是应届毕业生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_采购预算组成,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第四条 单位要

2、依法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列入预算,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隐瞒或少列。 第五条 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申报和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市委、市 _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执行严格的申报、评审、立项、审核等程序,由财政局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市委、市 _工作重点等审核后报请市 _审议。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在部门预算中未统筹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维修项目,当年不予追加。 第七条 _采购项目必须编制 _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

3、行,未编制 _采购预算的不予采购。 第八条 单位要按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报部门预算,经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 _审定。部门预算经市人民 _批准后,依法批复。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并予以通报。对项目执行中问题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还要削减或取消以后年度专项预算。 第十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确需执行追加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单位要加强对

4、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论证、实施、绩效评审及验收。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资金预留在部门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预算层级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 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要立项的必须按程序审批立项,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立项。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要报财政局评审工程概预算,未经财政局批复概预算的项目不得列支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认真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的管理,及时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开办、变更及注销工作,确需设立特殊专户

5、的,应当严格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度,不得违规开设账户和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减少现金支出和大额提现,严禁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账。 第十五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乱发津补贴,对无法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其他个人补贴支出要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七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要严格执行差旅

6、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的规定。坚持谁开会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会议支出。不得以训代会,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会议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据实核拨。对未按规定发生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 _条 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经市委、市 _批准的重点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据实核拨,其他培训经费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

7、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规定。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 _条 单位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 _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加强 _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燃油 _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严禁公务人员既 _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 _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 _一条 单位要加强 _采购管理。凡纳

8、入 _集中采购目录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 _采购;要严格按 _采购批复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采购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 _实施采购,做好采购项目执行、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备案等各环节工作。 第 _二条 单位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资产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都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购置、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国有资产;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 _三条 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配

9、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及审核岗位必须分设,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所有从事财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会计从业任职资格。对单位财务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 _四条 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公章及电子 _的管理,及时做好财务人员操作财政财务系统UKEY及电子 _的申领、变更及注销工作。严禁将不同岗位的UKEY及电子 _由一人管理及使用。 第 _五条 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 _六条 单位要建立健全 _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10、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财政 _、 _等各类 _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手续;要按照规定设置 _专管员,建立 _台账,做好 _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 _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 _管理。负责保管 _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 _、 _等 _,不得擅自扩大 _适用范围。 第 _七条 单位要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 _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 _,不得报销单位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的 _,不得使用虚假的 _,不

11、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 _、其他单位内部往来 _和白条入账。 第 _八条 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年度决算前,要全面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年度终了,要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第 _九条 单位要做好部门预决算依法公开工作。单位要在财政批复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预决算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内容外,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并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2、第三十条 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强化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 _会计法、 _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 _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本财务管理办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昌市 _办公室 _金昌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_(金政办发xx96号)同时废止。市 _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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