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迭乡矛盾纠纷排查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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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峰迭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典型材料案例一:2009年仇恩平赡养仇得得纠纷案当事人身份;原 告:仇得得 舟曲县峰迭乡城外人被 告:仇恩平 舟曲县峰迭乡城外人 原告仇得得次子调解员:杨田勇 刘祖杰 王彦君案情简介:城外村村民仇得得先前与长子生活,后发生矛盾纠纷,便与次子仇恩平生活,当他们共同重建房屋,在2009年3月即将完工之际,仇得得与次子仇恩平发生家庭矛盾纠纷,儿媳也给老人脸色看,仇得得另起灶五个月,但仇得得无能力生活下去,于当年8月申请村调委会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未达到共识,最终告到乡司法所。乡司法所予以受理,赡养纠纷涉及民生,工作人员十分重视,及时立案,派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经过与双方谈话

2、,侧面在邻居中调查,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沟通,得知,仇恩平虐待父母实事成立,但仇得得本人也存在过激行为,砸坏仇恩平辛苦挣钱买来的家具,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仇得得本人希望通过司法调解,为其排忧解难。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当事人家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伦理道德方面对仇恩平进行教育,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谁都有老的时候,当我们面对自己的老人时,应该保持一份宽容、感恩的心去关心老人。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让他们安享晚年理所当然。劝说他要善待老人,让他清楚虐待老人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并以转换角色的方式,让他体会到被人遗弃的滋味。另一方面通过村委协助召集老人和其子女以及他

3、们的亲友共同到村委会进行协解,经过双方多次谈话,最终达成共识,司法所马上出具了调解协议书,最终解决了仇得得的晚年生活问题,消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该纠纷经调解成功后,司法所进行了回访,经调查核实,双方都履行赡养了义务。案件启示:面对赡养这个社会话题。需要法律、道德等良药多管齐下,以真正实现老有所乐,共建和谐社会的美好环境。处理此类赡养案件时,首先要努力创新调解模式、积极组织调解力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和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吸收当地村德高望重的村民为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在当地的威信,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形成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民政、妇联等共同参与的调解网络,

4、还要发挥当事人亲属作用,通过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其次要强化道德教育的作用,形成敬老养老的意识和社会风气。这种道德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农村青年一代,方式应是以情动人而非说教,用一种尊老、养老、敬老的思想强大舆论引导人们尊老、养老、敬老。第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村民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第四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对于已审结的赡养案件,应从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充分运用法定的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审结的每一起赡养案件都要做到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案例二:峰迭乡狼岔村郭格要与王洪涛长达8年之久的邻里及婚姻纠纷

5、当事人身份:原 告:郭格要 男 峰迭乡狼岔村村民 闵郎木次 女 峰迭乡狼岔村村民(郭格要母亲)被 告: 王洪涛 男 峰迭乡狼岔村人,在坪定学校工作调解员:高健平 谈伍刚 袁其红 董豆次 案情简介:王洪涛妹妹因与闵郎木次四子郭伟学感情不和,离婚,生有一子,郭伟学在外地工作,把属于自己的房屋分给妻子,该房屋与郭格要房屋相连在一个院子内,同时,王洪涛家的房屋建在郭格要家房屋后,排水不畅,遇到雨天,王洪涛家的水常流到郭格要家,危机房屋安全。因王洪涛妹妹后来改嫁,孩子尚小,土地由郭格要家暂时耕种,后因孩子长大,土地产权不明。郭格要房屋年久失修,多出坍塌,想要重修房屋,可此房与王洪涛妹妹的房子相连,房屋修

6、建遭到王洪涛的阻挠,介于此,两家的矛盾存在长达八年之久,经县、乡多次调解无果,后县法院介入但未能对房屋、土地的归属权有明确判定,事情越闹越大,2012年2月,闵郎木次和儿子郭格要又一次将王洪涛告到舟曲县信访局,县长石华雄亲自批示此次信访案件,要求由峰迭乡政府出面处理。7月12日,县信访局转来第48号关于闵郎木次反映房屋、土地纠纷的信访件。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调处工作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共同包案落实调处。此类纠纷双方积怨已久,县法院介入也未能对房屋、土地的归属权有明确判定,这加大了乡上调解的难度,在处理过程中,乡党政负责人、包片领导、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狼岔村,通过到当事人王

7、洪涛、闵郎木次两家走访,并向村干部和知悉此情况的村民调查后,以做通王洪涛思想工作为突破口,来化解矛盾,但一直没有进展。乡工作组就改变方式,又将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解决闵郎木次家面临的实际困难上,通过多次协调商议,做通了闵郎木次儿子郭格要的工作,郭格要同意另选址重建房屋,但提出政府给予他适当资助的请求。为了早日解决此纠纷,乡党委政府向县政府打报告,申请部分资金。最终,通过一致协商,由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各扶持1万元,乡政府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共计3万元,目前,已到账2.8万元。郭格要将另选址重建房屋,先前耕种土地归还王洪涛侄子(郭伟学之子)所有,至此,长达8年之久的邻里、婚姻纠纷案件告一段落,双方

8、矛盾有所缓解。案件启示:此类纠纷中,法院介入,但判决主文表述不明确。未能对房屋、土地的归属权有明确判定,只表述为停止侵害等。这样的判决非常模糊,给乡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此纠纷中,当事人身份特殊,两家是邻居先前还是姻亲关系,生产生活关系错综复杂,若不妥善处理,积怨会更深。在解决此类纠纷中,一是发挥联动机制,若经过法院判决,一方当事人的意见会更大,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对抗非常激烈,处理难度非常之大,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充分做好乡政府、村委会、矛调中心沟通,让基层组织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他们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对案件的当事人又比较了解,对双方的矛盾也比较清楚的特点,找到解决纠纷的最好方法,促

9、成双方矛盾的消除。二是要转变调解方式。若长期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无结果,就应该及时转变调解方式,该纠纷长达8年之久,我们要在源头上化解矛盾、两家矛盾源于婚姻失败,已是无法挽救的实事,只有解决当事人最关心的事情,才能解决此类纠纷,该纠纷中以做通王洪涛思想工作为突破口,来化解矛盾,但一直没有进展。乡工作组就改变方式,又将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解决闵郎木次家面临的实际困难上,通过多次协调商议,在县各单位申请资金,让原告郭格要另选地址修新房,改变了双方长期作为邻居格局,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使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得以彻底解决。三是必须健全农村基层调解机制,加强乡、乡司法所和村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

10、民调解工作机制和程序。强化处理相邻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案例三:2012年杜坝村石门沟沟道治理项目纠纷当事人身份:原 告:杜坝村尚四红、李土保等32户被征地群众被 告:石门沟沟道治理施工方(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调解员:杨润平 刘明义 张学斌 李恩来(村小组长)案情简介:杜坝村石门沟沟道治理工程属“8.8”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沟长2.5km,汇水面积较大,由于5.12汶川地震影响,山体松散,固体堆积物较多,很容易引发较大的泥石流灾害,加之,出水口在杜坝村正后方,严重威胁了全村328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彻底治理沟道隐患,将杜坝村石门沟沟道治理工程

11、列入“8.8”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由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征收沟道附近的32户群众的农田(其中永久性征地10户,临时性征地22户),由于群众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沟道治理工程破坏了原有的农田水利,导致群众的水浇地无法灌溉,但项目施工方长期不解决农田的灌溉水渠,影响群众的正常耕种生产,引起杜坝村尚四红、李土保等32户被征地群众的不满,他们聚众阻挠甘肃九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正常施工,影响了该工程的施工进度。杜坝村涉及该项目的32户群众多次到峰迭乡政府反映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调处工作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包片领导、乡司法所干部、驻村干部、基层调解员为

12、组员。工作组多次深入杜坝村的石门沟沟道治理的施工现场,在详细了解掌握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谈话调解。一是通过乡调处工作组与32户群众多次协调,最终,群众同意从他们中间选出能代表大家利益的5户群众,在乡调处工作组的调解下,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对话。二是乡调处工作组直接与项目部衔接,提出由项目部重修田间灌溉水渠,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三是由乡调处工作组协调安排,杜坝村5户群众代表与该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问题。首先群众代表提出:1、重修田间灌溉水渠;2、将永久性征收后剩余的无法耕种的地块,按照永久性征收标准补偿;3、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其次,项目负责人提出:1、田间水渠不在该工程规划范围内,不予

13、以重修;2、征地补偿只按照实际丈量的占用面积进行补偿;3、征地赔偿标准不在项目施工方的解释范围内。最后,由乡调处工作组协调,从实际出发,在考虑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一切由工程引起的水利灌溉问题,均由项目部协调解决。(项目部负责重修因工程被破坏的水渠,将无法进行修理水渠的地块,项目部将解决水泵,共涉及3户)2、将永久性和临时性土地征收,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赔偿,将永久性征收后剩余的无法耕种的地块,按照临时性征收标准补偿。3,向群众详细解释土地法征收条列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按原有丈量面积和标准进行补偿,不再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在乡调处工作组的监督下,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同意履行相关职责,最终,群众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工程如期进行。案件启示:项目纠纷属于民生案件,事关重大,在解决此类问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群众利益始终放到第一位,在解决项目纠纷时,不断满足群众的合法需求,这是办好此类案件的关键;二是要兼顾双方利益,当施工方和群众发生冲突时,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从中找到结合点,在此案中,施工方希望按时完工,群众也希望早日完成沟道治理,这是双方的共同利益;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进行实地勘察,详细掌握案情,充分了解纠纷双方的状况、地理位置等情况,为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得失,决不能仅凭某一方的一面之辞做决定,表态发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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