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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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区域综合防突防突规定要求,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 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指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 治措施的作用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区)的突出危险 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 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 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因此,防突规定规定,防 突工作应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 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四项内容。统称为区域“四位 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在事实过程中,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

2、突措施所包括四项内容并非一定都要实施,但其中区域验证是必须 实施的。第一节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规定要求,突出煤层都要进行区域预测。防突细则 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在地质勘探、建井中应进行区域检测,但防突 规定则是突出煤层才要求进行区域检测,而把地质勘探期间及建 井前进行的“区域预测”称作突出危险性评估,在建井时则为突出 煤层鉴定。尽管防突规定中的评估、鉴定和区域检测,都属于 预测的范畴,但它们预测所依据的资料不同,对于机构、人员的要 求不同,其结果的知道意义也不同,因而防突规定分给他们赋 予了不同的内容和作用。一、区域预测的阶段划分及范围规定1、区域预测的阶段划分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

3、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 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 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 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 域预测)。区域实际上是贯穿了从新建矿井科研阶段的突出危险性评 估(从广义上讲也是一种区域预测)、建井、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到区 段工作面准备的整个过程,知识在不同的阶段预测对象的范围不同, 预测依据的资料来源和详实程度不同,预测结果的指导作用也不同, 各阶段的区域预测范围越来越小,依据的资料则越来越丰富、可靠, 而指导作用也越来越具体。2、区域预测的范围划

4、定。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 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煤层的区域预测总是逐渐进行的,每次 区域预测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开拓、准备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确定。二、开拓前区域预测1、开拓前区域预测的做法和作用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为了做好开拓、开采设计,应了解其 区域内的煤层突出危险性及其程度,以便选取适当的防突技术方案、 设计符合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系统的采煤方法等,应首先进行 区域预测。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 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 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

5、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 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这个时候一般是没有井下实测的瓦斯参数等可靠数据资料的, 而主要靠相对井下实测参数而言,准确性较差的地质勘探钻孔测定 的瓦斯参数,并参考上水平或临近区域的瓦斯资料等,所以预测结 果的可靠性较低,不能用于指导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的采掘作业等, 但可以作为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开采设计的依据,而且其 结果也基本能够满足这一要求。同时,少数情况下有一些井下实测 参数对提高开拓前区域预测的准确性有很好的帮助,所以也应作为 重要的预测依据。此外,在新水平、新采区开拓期间的石门揭煤过程中,由于尚 没有或缺乏煤层瓦斯参数的井下实测数据,也就没有更准确

6、的开拓 后区域预测资料,所以仍然需要根据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来确定石 门揭煤工作面需要采取的防突技术方案等。因而,开拓前区域预测 结果还是指导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揭煤的重要依据。2 、开拓前区域预测划分的不同区域及建井前评估的有无突出危险的煤层在开拓、开采中的防突要求。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 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执行区 域综合防突措施就是进行区域预测(开拓后区域预测)、区域防突措 施、区域措施效果和区域验证。当然也可以不经过开拓后区域预测 而视为突出危险区,直接采取区域防

7、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和区 域验证。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说明所在区域煤层 没有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性很小,但考虑到这一结果可靠性还不够 高,为确保安全,进行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 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三、开拓后区域预测1、开拓后区域预测的做法和作用开拓后预测应该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 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临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由于开拓后区域预测依据的资料更多、更准确,因而预测结果的可 靠性更大,达到了直接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作业的程度,可以 用作主要依据,

8、以决定是否采取措施、采取哪些措施、选取怎样的 参数等。2、开拓后区域预测划分的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煤层在开 采中的防突要求在经过开拓区域预测划分出的突出危险区,是确定有突出危险 的区域,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一直到经检验有效为止。为了保 证作业人员安全,不允许在没有经过区域防突措施大范围、大幅度 的降低或消除突出危险之前,直接进入或者接近突出煤层。经开拓 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期于措 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 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经过开拓后区域预测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以及经采取区域防 突措施和措施效果检验后转变成的无突出危险

9、区,即可开启工作面, 开始进入石门揭煤、煤巷掘进和工作面回采作业。但由于进行这些 区域预测和效果检验时,是用少数点的数据来预测整个区域的危险 性,所以在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还应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对区 域预测或检验结果进行验证,即区域验证。具体做法是:在石门等 揭煤工作面,应在距离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采用石门揭煤工作面 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做面,分别 采用相应的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验证。当经区域验证无危险时方可 进行揭煤、掘进和回采,否则还应该在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这 意味这即使无突出危险区,在用工作面预测方法预测或验证其突出 危险行之前,石门揭煤工作面到突出煤层

10、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到小于 5M。四、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1、区域预测方法的提出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 也可以采用其他的经试验证实最有效的方法。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 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 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批准。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实验应该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 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人员负责人批准。2、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的基本 做法、步骤和基本要求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是把原 来的瓦斯地质统计

11、法和综合指标综合起来,从而形成一套能够对一 个区域进行完整的区域预测的方法。其基本做法是:先把区域中那 些能够根据实际发生的突出或明显突出预兆及煤层瓦斯风化带分布 等把危险区、无危险区的部分划分出来,然后对于其他区域则根据 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进行预测和划分。该区域预测方法可用于开拓 前预测,也可用于开拓后区域预测,二者仅仅是资料的来源有区别。 采用此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2)根据以开发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予特征、地质构造条 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 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 显突

12、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点 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 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 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陷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 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提出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 (埋深) 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3) 在上述1.2 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 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 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依据的临 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8-1 预测。表 4-1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

13、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 (m3t-i)区域类别P 0.74W 8无突出危险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此外,采用该方法进行开拓区域预测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 下实测数据。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主要依据准确的瓦斯参数应 采用井下实测值,用其他参数反算的、推测的数据准确性太低,可 用于参考,但不足以作为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的主要依据。同样限 于目前技术,用地面钻井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确性还很低,也不能用 于开拓后区域预测。(2) 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 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

14、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 时在一个地质单元内也要在不同位置、埋藏深度的地方,布置有一 定数量的测试点,以便较准确地掌握该地质单元内的瓦斯参数,同 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 2 个,沿倾向不少于 3 个,并至少有 1 个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第二节 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 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的作用范围大,一方面能使作业 人员在远离突出危险煤层的更安全的地点进行区域防突措施的施 工。另一方面,当采掘工作面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作用范围内施工 时,由于有效作用范围足够大,即使周围煤层出现了瓦斯压力和地 应力非常大、

15、煤体破坏严重的异常情况,也不足以突破措施范围内 的煤层;即使措施施工的控制范围出现了一定偏差,或采掘工程的 位置出现了一定偏离,仍然能够保证工作面到突出危险区煤层之间 有足够间隔。就目前的技术状况看,区域防突措施只有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 层瓦斯两大类,其他的如煤层注水等可归类于预抽层瓦斯措施。一、开采保护层1.开采保护层的方式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在保 护效果、保护作用范围、开采条件上都有较大的差别。2.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1)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措 施所使用的钻孔在煤层中的分布不可能是连续的,有的还有较大的 空白带。但开采

16、保护层对被保护层所形成的卸压作用则是非常均匀 的,因而是最可靠和有效的措施。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 施,即应首先考虑是否有开采保护层的条件,当有条件时应直接开 采保护层,或者在开采保护层的前提下将预抽煤层瓦斯作为辅助手 段结合使用;优先开采保护层,即应突破正常的可采煤层条件。积 极创造开采保护层的条件,在没有理想保护层的情况下,应试验应 用薄煤层回采技术,尽可能开采薄煤层作为保护层,当保护层突出 危险性非常大的情况下也应该考虑开采煤线软岩层;优先开采保护 层要综合考虑安全效益、开采保护层与后期开采被保护层的整体经 济效益。(2)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 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 变形量大于3%。,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 层云和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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