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10445512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张家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张家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1997-2010)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张家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张家港市市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在本市域 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第 2 条 本规划的范围为张家港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第 3 条 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第 4 条 规划编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中发199711 号)3、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的通知 (苏发 19978 号)4、江苏省政府关于认

2、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政发 1997121号)5、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1997 1国土 规 字第 100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试行)7、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实施方案8、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 计划及到 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9、张家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1 年 2000年)第 5 条 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以中央11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 计划及到 2010年 远景目标规划为指导, 19912000

3、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 两区 规划为基础,坚持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 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 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第 6 条 编制本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的要求,并遵循下列原则:1、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2、坚持耕地占用与开发、复垦挂钩,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3、坚持经济效益、

4、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4、坚持规划的连续性,注重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5、坚持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第 7 条 规划的主要任务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19972010年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方针。2、确定 19972010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布局和实施方案。3、分解落实土地利用规划调控指标; 制定城、镇、村及其它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性要求, 并落实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4、确定土地利用的各用途分区及其相应的管制要求。5、制定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规划。5、制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第 8 条 规划期限近期: 199

5、7年2000年远期: 2001年2010年远景: 2011年2030年第 9 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改的, 应报原规划批准机关 批准。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 1 0 条 张家港市行政区辖 26个镇, 413个村民委员会,7 个街道办事处, 63个居民委员会。 1996 年全市总人口 85.20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70.46 万人,非农业人口 14.74 万人。第 11 条 全市土地总面积 99927.72 公顷(1498915.8 亩) ,扣除长江水域后,内陆面积 77773.33 公顷 (1166600亩)。1997年初耕地 4426227 公顷(

6、663934.1 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 4429;园地 32379公 顷(4856.9 亩),占 0.32 ;林地 479.63 公顷(7194.5 亩),占 0.48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8711.74公顷 (280676.1亩),占18.73;交通用地2917.12公顷(43756.8 亩) ,占2.92 ;水域32943.23公顷(494148.4 亩) ,占32.97 ;未利用地 289.94公顷(4349亩) ,占0.29 ;全市没有牧草地。 (见成果表一)第 12 条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区位优势显著 张家港处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位置,交通便利,经济实力较强。

7、2、土地利用程度高全市土地利用率 99.7 ,未利用土地 289.94 公顷(4349 亩) 。土地垦殖率为 44.29 。3、土地利用效益高。1996年每平方公里国民生产总值为 2472.98 万元。第 13 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非农建设用地发展速度较快,农业与非农用地矛盾突出 。全市 1996年底比 1981 年共增加建设用地 8530.78公顷(127961.7 亩) ,年均增加501.81公顷(7527.1 亩)。2、人均耕地少,未利用土地资源匮乏。 1996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 44262.27 公顷(663934.1 亩) ,人 均耕地仅 0.052公顷(0.78 亩)

8、 ,低于联合国人均 0.053 公顷(0.795 亩)耕地警戒线。1996年全市未利用土地 仅 289.94 公顷(4349.0 亩) ,可开发潜力不大。3、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较大,用地浪费严重。 基期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 11634.17公顷(174512.5 亩), 人均居民点用地 185.7 平方米,户均居民点用地 0.05 公顷(0.75 亩) 。4、土地生态质量下降,化学污染增加。5、土地经营方式与农村劳动力结构不协调,影响了平衡增产和农田土壤的培肥。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第 14 条 土地利用的目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保证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 的同时提高,使

9、张家港市到 2000年总人口控制在 100万人以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达 15左右, 2010 年总人口控制在110万以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达10%左右的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的实现从土地利用上 得到保证,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合理利用。具体目标是:1、保证粮食自给, 耕地总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净增 780公顷(1 1 700亩)左右,其中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 35477.13公顷(532157亩)。2、 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建设用地不少于 4063.99 公顷 (60959.85 亩),占用耕地控制在 1 822公顷(27330亩)以内。3、促进城镇合理发展,

10、实现非农建设用地合理布局。4、适度复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加快土地整理步伐, 保证补充耕地不少于 2602公顷(39030亩)。 第15条 根据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到 2010年远景目标和本市的土地利用特点,到 2010年,全市土地利用实现:1、耕地总量稳定在 4504227公顷(675634.1 亩),在基期的基础上净增 780公顷(11700亩),实现全市 粮食基本自给。2、基本农田保有量 35477. 1 34公顷(532 1 57亩) 。3、提供建设用地 4063.99公顷(60959.85 亩),其中占用耕地 1822公顷(27330亩),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利用 1

11、940公顷(29100亩)。其他土地301.99 公顷(4529.85亩) 。4、促进城镇发展,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增加 2452.4公顷(36786亩) ,其中占用耕地 825.87 公顷(12388.05 亩)。5、复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1736.34公顷(26045.1 亩),土地整理 1 3787.64公顷(20681 4.6 亩),共增加 耕地 2602公顷(39030 亩) 。第 1 6 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总体目标:基期全市耕地 44262.27公顷(663934.1 亩), 201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 1822.00公顷(27330 亩);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及土地整理增加耕地

12、2602.00公顷(39030亩),增减相抵净增耕地 780.00公顷(11700 亩), 2010年耕地总量达 45042.27公顷(675634.1 亩)。近期目标: 1997200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 605.53公顷(9083 亩);通过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及土地整 理增加耕地 769.27公顷(11539亩),增减相抵净增耕地 163.74 公顷(2456亩) , 2000年耕地总量 44426.01 公顷(666390.15亩)。中期目标:20012005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 713.60公顷(10704亩);通过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及土地 整理增加耕地 800.4 公顷(12006亩)

13、,增减相抵净增耕地 86.8 公顷(1302亩), 2005年耕地总量达 44512.81 公顷(667692.1 5亩) 。远期目标:2006201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 502.87 公顷(7543亩);通过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及土地 整理增加耕地 1032.33公顷(15485亩) ,增减相抵净增耕地 529.46公顷(7942 亩),2010年耕地总量达 45042.27公顷(675634.1 亩) 。(见成果表二)远景目标: 2011年 2030年,各业用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优化生态环境, 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第 1 7 条 划定基本农田

14、保护区 35477.13公顷(532157 亩) ,基本农田保护率 80.15 。第18条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 106.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69.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由基 期的 4398.60公顷(65979亩) ,增至 6851.00公顷(102765亩)。第 19 条 土地利用方针1、切实保护耕地,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3、开展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开发工作。4、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5、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 2 0 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1、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实事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量,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

15、地规模。2、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第 21 条 耕地调整基期全市耕地总量 44262.27公顷(663934.1 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 44.29 ; 2000年耕地总面积 44426.0l 公顷(666390.15 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 44.46 ; 2005年耕地总面积 44512.81公顷(667692.15 亩) ,占土地 总面积的 44.55 ; 2010年耕地总面积 45042.27公顷(675634.1 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 45.07 。规划期内 全市耕地减少 1822.00公顷(27330亩) ,用于城镇及独立工矿建设 1244.87公顷(18673.05 亩) ,交通467.13 公顷(7007亩) ,水利 110.00公顷(1650亩);补充耕地 2602.00公顷(39030亩) ,来自后备资源复垦开发 1227.54公顷(18413亩) ,土地整理新增 1374.46公顷(20617 亩)。第 2 2 条 园地调整全市基期园地总量 323.79公顷(4856.9 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 0.3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