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10115097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0.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保安员的等级划分规定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1年( 3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4年3年2年(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以上。( 4)取得硕士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以上。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