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委托合同常用版(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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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房屋委托合同常用版委托人(甲方):_ 证件类型及编号:_委托代理人:_ 证件类型及编号:_受托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对外出租。(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租赁用途:_。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2、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项,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甲方均认可;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4、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二)出租代理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年个月。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屋,乙方有权延长租期,双方同意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间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三)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预留出个工作日,作为乙方接洽承租、寻找合适客户的工作期,期满后从_年_月_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

3、房屋交回。如乙方有续租需求,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续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继续出租,甲方应当以延长期的形式给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迁时间。延长期在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后自动顺延,延长期的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并通知甲方,延长期内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第四条租金(一)租金标准:元/月。付款方式:(二)甲方选择以下付款形式:通过银行汇款,开户行名:开户人名称(房主本人)帐号:_,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从计算租金日起金额;第二次金额;第三次金额;

4、第四次金额;第五次金额。(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第五条其他费用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范围(1)门窗玻璃;(2)水龙头,马桶,淋浴喷头及软管;(3)电灯,开关;(4)电视,冰箱,洗衣机

5、,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换气扇;(5)刷墙,铺地,贴瓷砖,打隔断,安装马桶;(6)厨房下水管道疏通,卫生间下水道疏通。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水表,电表,燃气表,燃气入户管道,改变主体结构,改变暖气及管道,自采暖炉,空调设备,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外,均为甲方负责维修的范围。对于以上约定的甲方负责维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选择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提供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

6、下列各证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房主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关证明。如甲方对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乙方对第三方(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负责连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二)确保该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为共有房屋,则甲方应以取得其产权共有人的同意,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并保证对可能产生的权属争议而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三)提供的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如遇自然损坏且已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五日内修复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四)甲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与供暖费

7、。其他如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自本合同生效时须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国家规定出租人应缴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缴纳。(五)委托代理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的客户另行成交,否则甲方支付乙方原定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六)如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生活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邻里关系严重不和睦、周边环境恶劣等),甲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如实告之,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负责。(七)如房屋内所留家电等过于陈旧或已超出使

8、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予赔偿。(八)本协议不因甲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丧失而终止,由甲方民事权利继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签约前出示营业执照与房地产经纪资质。(二)乙方定期对房屋进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承租客户居住期间房屋内基本设施的正常使用。(三)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内的所留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四)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审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欠费逃脱等意外情况由乙

9、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五)乙方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饰、清洁、粉刷及增添房屋内附属设施,并有权提高该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六)委托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等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负责结清,同时清点屋内各项设施及家具家电。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提出解约的,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代理期租金标准的一倍。(二)甲乙双方首先应保证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概由违约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三)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修改或解除合同。如果

10、有特殊原因,须提前30天或须提前更长时间通知对方,并须赔偿对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及类似物品;贵重物品;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家具清单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损坏及丢失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

11、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个人房屋委托合同常用版(二)房屋出售人:(系甲方委托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系乙方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该房屋为【楼房】,坐落为:_【区(县)】_【小区(街道)】_【幢】【座】【号(楼)】_单元_号(室),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车库【地上】【地下】_平方

12、米。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一)该房屋为【平房】院落,坐落为:_【区(县)】_【小区(街道)】_,该【平房】院落总占地面积: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包括1、_平方米。2、_平方米。3._平方米。(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三)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共有权证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该房屋【_】未设定抵押【_】已经设定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能如期办理入住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第二条委托期限及方式本协议委托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此期间受托人为委托人的独家委

13、托服务提供者。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销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第三条服务内容(一)提供与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二)寻找房屋买受人。(三)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管理上述房屋。(四)协助并撮合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五)代办税费缴纳事务。(六)代办上述房屋抵押注销手续。(七)代办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九)代理期间免除人工费用和宣传【报纸】【电视广告】费用第四条委托出售价格(一)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总价不低于【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元)。(二)实际成交价高于前款约定最低出售

14、价,高出部分属受托人所有,作为服务费用。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一)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费用。(二)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相关费用。标准如下:实际成交价超出部分作为受托人的服务费用。第.六条各方责任(一)委托人责任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证件及详细资料,作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务的依据;2.委托人保证其出售的房屋具备合法出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3.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开展的正常经纪活动;4.委托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并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和变更本协议;5.委托期限内或委托期满三个月内不得与受托人介绍过的客户自行成交;6.委托人如为独家委托的,不得将该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销售;(二)受托人责任1.受托人应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房源是否符合出售条件;2.受托人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产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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