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早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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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早期培养计划2006-9-20(2004年7月19日市科协六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北京市科协关于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工作的意见,特制定并实施本计划。 第二条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高中学生中的科技爱好者,进行重点培养,让他们提早接触前沿科技,接受科学思想和科学道德的熏陶,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经受科学实践的锻炼,尽早成为科技创新人才,逐步形成科技人才培养的后备梯队。 第三条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由青少年进实验室计划、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和北京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三部分组成。第

2、二章青少年进实验室计划 第四条组织和职责 青少年进实验室计划实施单位为北京市科协,参加单位为相关大学、科研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区县科协,有关学会,科技教育示范校。 一、由北京市科协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并协调各参加单位正确实施本计划;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对实验项目进行评审,对人才培养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二、学会和实验室负责组织专家举办科普报告会,确定选题,指导学生开展科学实验活动。 三、区县科协负责选拔本区参加计划的学校、掌握本区参加计划的学生情况、督促和监督参加计划的学校与实验室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协助市科协组织人才追踪调查工作。 四、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负责推荐优

3、秀科技爱好者进实验室,选派专业教师配合实验室导师对学生进行辅导,及时掌握学生科研实践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帮助其在学校科普计划中起骨干作用;邀请实验室专家指导学校科技计划;协助市科协组织跟踪调查计划。 第五条条件 一、实验室条件 1.参加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实验室、指导单位必须承担有国家或北京市重点课题,有较先进的科研设备。 2.实验室、指导单位负责人热心人才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实验室要有在科研上有一定建树,社会知名度较高,同时对指导启发青少年科学研究有一定经验的专家。 3.实验室经费充足,能为学生学习创造条件。 4.实验室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学生条件 1.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肯吃苦钻研,有协作精神。 2.学有余力,志于科学,对生物科学、信息学、环境科学、化学、物理数学等某一学科有专长,对科学研究活动有浓厚兴趣。 3.身体健康,能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科学研究。 三、学校条件 1.参加学校应为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 2.学校领导重视,有专职科技教师参与。 3.能把后备人才培养与本校的科学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带动学校科技活动。 第六条步骤和内容 一、确定实验室、选拔学生 1.公布参加本计划的实验室导师及其研究领域,研究课题;学校组织有志于参加计划的学生听取实验室专家报告,参观实验室;根据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和研究课题,选择实验室。 2.各实验室与学

5、生之间进行双项选择,学生个人或几名学生组成的研究小组(每组不超过3名学生)自由报名,由实验室导师进行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同时学校向各实验室提供学生成绩证明作为参考;最终确定参加计划学生。 二、进入实验室 1.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室导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学生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熟悉实验室管理条例或要求,参加实验室培训,观摩导师或实验员实验,学习相关实验仪器使用等。学生还要就自己的小课题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的学习。 3.实验室导师对学生培训和教学要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尝试灵活、生动、极富创造性的新的教学方法。 4.导师在指导学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不仅教会他们科学研究的方法

6、,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发现问题的科学探究精神,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为科技献身的高尚品质影响他们。 三、阶段交流活动 1.定期举办实验室导师交流会,了解学生思想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 2.举办学生之间的交流活动,让学生就自己进入实验室以来的感受,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师对自己的影响、以及自己下一阶段的打算等方面进行交流。 四、论文报告会 1.为检查学生科研实践的成果,总结参加计划的收获,每期培养计划结束时召开论文报告会。 2.报告会邀请参与计划的各实验室导师、学校校长、辅导教师、参与计划学生以及学生所在学校的科技爱好者参加。采取专家现场问辩、听众现场提问的形式。 3.由导师组成评审组,对每个参加计划

7、的学生给予综合评价,并提出希望。负责向学校和社会推荐优秀的科研实践成果。第三章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 第七条组织和职责 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由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基金委、中国科协、北京市科协、北京市科委、北京市教委等有关单位组成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委员会,参加单位为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基地学校和学术指导中心(科研单位)。 一、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整体计划、实施,负责基地学校和学术指导中心的建立;负责学生的研究成果评议、追踪调查等。 二、基地学校按照项目要求负责学生的选拔和管理。三、学术指导中心负责各自活动的设计、实施,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配合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委员会进行学生评

8、议。 第八条实施内容 一、科学名家讲座系列活动。邀请科学名家为学生介绍学科前沿知识,开阔学生的科学视野,了解科学发展的前沿。 二、科学实践活动。学生利用假期和周末的课外时间,在专家指导下,“模拟科研”,感受科学精神、实践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思想。 三、野外科学考察活动。学生进入科研机构在野外的研究站(中心),进行实地科学考察,体验科研工作者的艰辛,学习野外工作的研究方法,培养、锻炼学生克服困难、艰苦奋斗、观察思考的思想品质。 四、科学论坛、对话活动。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充分感受科学家的治学态度、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9、 五、“科普小讲师”活动。学生在“科研实践”、“科学考察”的基础上,完成考察报告、体会、论文等成果,用科普形式进行“小讲师”汇报,启发、影响更多的同龄人热爱科学,投身科学。 六、科学实践活动成果评议。邀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学生在科研实践中产生的论文进行评审、答辩和评议,对成绩“突出”的学生,青少年科技俱乐部负责向学校、社会推荐。第四章 北京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九条为鼓励北京市青少年在研究性学习中更好地启发创新思维、激发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做出优异成绩,北京市科协青少年工作部和北京青少年科学基金会特设立北京市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简称“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由

10、北京市科协青少年工作部和北京青少年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共同成立办公室(简称“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 第十条科学探索基金对北京市青少年从事初步的科学研究工作提供资助,资助的最高额为15000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申请条件 一、现就读于北京市高中一年级、二年级的优秀青少年; 二、在高中的研究性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三、热爱祖国,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在学校的同龄中有一定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第十二条申请程序 一、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公布一次科学探索基金学科名额分配方案。受理时间是每年的12月1日至第二年的1月31日。如有特殊理由,经 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同意,

11、受理时间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由申请人申请,填具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申请书,由一名科技专家推荐,经申请人所在学校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审核同意,由学校签章和区县科协签章,报送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审批与备案 一、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报送的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必要时可组织答辩或进行现场调查,进一步核查候选人的条件、素质、能力及科技水平。二、科学探索专项资金项目由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对批准的项目和申请者进行备案,以便进行长期追踪调查。 第十四条管理 一、每个科学探索专项资金项目,从项目批准之日起,一般在

12、一年半内完成,特殊情况经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以延期完成。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按项目工作进度,分期将专项资金款额拨至专项资金获得者学校,并由学校进行管理。 二、科学探索专项资金获得者在每年7月15日之前书面向科学探索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要认真填写北京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书,并附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经费使用情况。由所在学校聘请专家对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 三、科学探索基金获得者在发表、出版基金所资助项目的论文、专著及成果时,应注明“该项目得到青少年科学探索专项资金资助”的字样。四、青少年科学

13、探索专项资金获得者的推荐人应关心、支持、帮助项目工作,并在年度工作报告和研究成果总结上认真负责地填写评价意见。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由北京市科协牵头,会同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科协青少年工作部。 第十六条积极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北京市科协设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投入,比例不低于市科协资金总额增长比例。 第十七条定期召开交流会、导师会、辅导员会,研究学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第十八条提供科研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组织和资助参与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参加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时选拔优秀的科研实践成

14、果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国际青少年科学与工程大赛、欧盟青少年科学家大会、国际青少年科学及论坛、国际青少年环境奥林匹克竞赛、新西兰青少年科技大赛、日本青少年科学节和韩国青少年科学节等国际交流活动。 第十九条组织评选“北京市优秀科技园丁奖”、“北京优秀科技导师奖”和“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对参与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优秀导师、辅导员和学生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加强对优秀科技后备人才的宣传,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重视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局面。第二十一条建立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库。阶段性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做好其成长历程的追踪调查活动。第二十二条与专业科研评价机构合作,对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结果进行评定,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活动效果。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计划自北京市科协六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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