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09758750 上传时间:2023-04-0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地转让合同(三篇).doc(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林地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转让方与承让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第2条本合同仅转让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不变。地下资源、埋藏物和有关设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第3条承让方对在承让林地使用权年限内培养的林木享有所有权,承让方有权在林地上套种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章承让林地的范围和年限第4条承让林地位于,地块编号为。其位置与四至界限见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图与林地规划设计图。第5条转让林地总面积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号为,并以该复印件

2、为附件。第6条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年,自办理完该林地的山林权属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优先权,双方可另订合同顺预延贰拾年。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7条甲方应当将林地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在_年_月_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同时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林地。第8条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应当是甲方与林地所有权原拥有者签订的林地使用权转让一级合同中,经原林地所有权人同意,准许由甲方统一转让的林地。甲方保证原林地使用权人对所转让的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具备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林地权纠纷。如发生纠纷或变故,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3、所需费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与林地使用权原拥有者签订的一级合同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本合同联合附件存档。第9条在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在义务协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进入林地放火,采矿,挖土,放牧等有损林木的行为,对开荒毁林、偷盗林木等事件要及时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有关单位、个人追索赔偿。第10条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林地使用权证。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11条甲方承让的林地内如果有坟地,乙方进行造林施工时,坟地周围5米内不种树。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开挖新坟,须征得当地林业站、村委会

4、、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毁林开坆。第12条甲方钱包乙方在经营林地期间道路顺畅,如出现路权问题或交通阻碍,甲方有责任及时妥善调解处理。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13条合同签订并由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权转让金,年林地转让金为每亩年元,(元)人民币。在林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中,转让金维持不变。第14条林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办法为:1、合同签订后,按规划面积每亩预付定金元,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无林荒地,年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扣还定金后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让金。签订合同当年不计转让金,转让金计算从种植当年起。如至年月底乙方未进行造

5、林,甲方不再归还乙方定金,同时有权将乙方规划的林地转让给第三方,甲方除将定金归还乙方外另加罚双倍定金给乙方。2、甲方转让的林地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时间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给乙方;也可以另行协议将林木作价卖给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第15条乙方将在使用林地时只能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为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亦准许进行林单间套种或立体开发,亦准许修建一些和营林项目相配套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第16条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应当及时归还承让的林地。林地上附属的生产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作价处理。第五章期限届满

6、第17条本合同规定的林地使用权届满时,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林地,须在期满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签订续期合同、并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使用权年限届满终止时,双方无意续签合同,乙方应归还青山,保证租用林地内的采伐迹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费用以该转让地最后一个轮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交还林地时由乙方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第六章不可抗力第18条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19条遭不可抗的一方,应在72小时之内,将事件

7、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20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已转让林地被征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鬼甲方所有,并同时办理该林地的解除或变更手续。第21条“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冻害、洪水、台风、爆炸、战争。第七章违约责任第22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

8、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应在20天内纠正该违约行为。如20天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另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第23条如果甲方是违约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给乙方使用或中途变故造成乙方施工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第24条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时支付转让金,从滞纳之日起,每月应加缴纳所欠转让金的0.1%的滞纳金。第25条在颁发林地使用权证后,突发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_年内能在该林地内安排营林项目,经双方协商,可相应推延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26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9、和管辖。第27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附则第28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受机构撤销并和人事变动影响。第29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第30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按照面积向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报批。第31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约定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出让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复印件2份或林地权属证明2份。2、甲方关于转让林地使用权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2份。3、所转让林地规划设计图2份。甲方(签字盖章):县镇村民委员会法

10、定代表人:_年_月_日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县林业站(签字盖章)负责人:_年_月_日县人民政府(签字盖章)负责人:_年_月_日县县林业局(签字盖章)负责人:_年_月_日林地转让合同(二)甲方:乙方:1.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2.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3.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4.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

11、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5.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6.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7.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12、 _年_月_日林地转让合同(三)遂森资转字第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的(林权证号:)进行转让。二、转让期限转让年限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_,支付时间。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

13、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五、违约责任

14、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3、六、其他条款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负责人:_ 负责人:_经办人:_ 经办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鉴证单位:鉴证日期:_年_月_日第7页共7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