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保障金审计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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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生活保障金审计管理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年至8月,河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1个省辖市及3个扩权县(市)审计局,对全省20*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及审计评价 截止2*年底,全省低保资金收入56152万元,支出52616.04万元,当年结余3565.48万元,累计余额6914万元。所审的2个省辖市及3个扩权县(市)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数为59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28%。 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20年将加强农村低保列入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十

2、件实事”之一。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民政等部门积极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豫政021号)精神,认真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低保工作制度,加强了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基本上做到低保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发放,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省辖市未做到应保尽保。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规定,低保对象的确定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应达到全省02X年农村人口的.3%。此次审计有4个省辖市和1个扩权县存在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个别地区确

3、定低保对象未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少数民政部门、村委会未对低保申请人的材料、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未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张榜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的程序,造成部分地区的村干部和村干部家属及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员等享受了低保待遇。濮阳、周口、永城等地区有此类情况。 (三)低保对象没完全实行动态管理,存在冒领低保资金的现象。郑州、开封、濮阳、许昌、安阳、济源、永城等市的部分县区存在因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的变化,使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仍在领取低保金。如永城市4个乡镇,至审计时,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而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还有351人;濮阳一

4、个乡6个低保对象已死亡但仍继续发放低保金3元。 (四)改变低保资金用途60.1万元。个别地方民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用于了其他民政事业的支出。如平舆县民政局列支退伍军人补助支出.4万元;新野县民政局20年度在低保资金中列支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医疗补助万元、司法救助0.35万元,计3.35万元;镇平县民政局在征得低保对象同意后,于20年上半年由县农村社会养老办公室代扣全县6位低保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4万元,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代扣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五)普遍存在低保资金拨付不及时的现象。此次审计发现,财政、民政部门都有滞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如南召县财政局2年12月2日收到市财政预拨20*年低保资

5、金27.8万元,县财政部门于20*年10月才陆续拨入县民政部门;洛阳新安县有9个乡镇20*年的低保金23415元,至2*年7月7日仍滞留在账上。另外个别地区农村信用社兑付工作迟缓,也影响了低保金的及时发放。 (六)部分地区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一是未全额纳入预算。如驻马店市由于省政府加大对黄淮四市低保资金的投入,市级应安排而没有安排配套资金66万元。二是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如安阳市20*年度全市农村低保预算安排176.7万元,实际支出1477.6万元,差额2873万元。 (七)审核手续不健全,档案资料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低保申请书、调查表过于简单,不能说明家庭的具体情况,评议表、评议人的签名不规范

6、,缺少残疾证、离婚证复印件及家庭收入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申请人照片等资料,无法根据档案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的情况。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我省部分省辖市、县(市、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大,需要保障的人数多,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困难,资金配套的压力很大,客观上影响了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 (二)部分地方的职能部门、当地基层政府、村委会执行政策不严肃。有个别村干部寻私情,把本不应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纳入低保对象,导致在低保对象的确定、在资金的发放上出现了问题。另外机构改革后,乡(镇)民政所撤消,民政业务并入了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少事情琐碎,工作经费不足,造成对低保人员动态管理跟不上,档案

7、资料管理出现漏洞。 四、审计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将此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充分了解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促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低保人员的比例。 (二)财政部门应严格预算管理,保证资金的足额配套,并将上级拨入的资金及时下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检查,促使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民政部门严把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环节,保证低保待遇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发放,使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效益,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乡(镇)经办机构和村委会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低保对象的初审、资料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审计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民政、财政部门非常重视,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经纠正。如濮阳市所属的乡镇、村非低保对象已将多领、冒领的资金退回。审计结果报告上报省政府后,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李克同志做出了民政厅、财政厅根据审计建议要切实整改的重要批示。省民政厅立即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制定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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