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09690280 上传时间:2023-06-02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4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7篇)(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被许可方:_(简称甲方)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许可方:_(简称乙方)地址:_邮编:_电话:_传真:_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一、软件产品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二、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

2、合法使用权。四、软件使用许可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元(大写:_元整)五、付款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元。六、交货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七、限制规定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2、未经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

3、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3、未经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八、服务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元/人/天。九、软件非保证范围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2、硬件或网络出错。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十、权利保留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

4、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及文档)的所有权利。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十二、商业秘密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十三、解决纠纷方式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十四、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持_份,乙方持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

5、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范围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

6、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九、合

7、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

8、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本合同终止的条件: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

9、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交易程序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违约责任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

10、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争议的解决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

11、可生效。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样本(

12、三)甲方:_ 乙方: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一、聘用岗位。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二、聘用时间。时间总计为期三年,自_年_月_日开始起算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三、聘用报酬。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每年的年薪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

13、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按照双方在投入生产之前商定奖励金额支付。乙方不再要求该技术生产推广的利润中有任何分成或奖励。四、技术成果及归属。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14、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在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六、保密责任。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4)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2、乙方离职之后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