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管理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州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管理规定一、学校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按“保证质量, 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实施管理。二、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 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港澳台及华 侨学生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全校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协调管理,按 照学校部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工作的方针、 政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或汇报有关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的情况及有关统计数字。三、各相关部门对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管理按以下职责分工密切 配合,各司其职。1. 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籍管理 由教务
2、处负责;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和有关院系负责;教育和日常管理 由学生处和有关院系负责。2.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暂住登记由保卫处负责 ,港澳台及华侨学 生的出入境签注事务由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3.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奖学金申请管理根据学生类别分别由研 究生处和学生处负责,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协调相关的事务处理。4.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收费和经费划拨由财务处负责。5.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住宿安排及管理服务由学校产业集团负 责。四、每年 9 月新生入学注册后的第二天,各学院负责将新生报到 的名单汇总到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将新生名单汇总到港澳台工作办公 室;学生入学的三周内,教务处负责将学籍确认名单报给
3、相关部门(港 澳台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产业集团、财务处等); 当年 10 月各学院将在校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学籍异动、奖惩情况汇 总到教务处,教务处再将名单报给相关部门(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学 生处、招生就业处、后勤集团、财务处等);每年学生毕业前的两周, 各学院负责将毕业/结业的学生名单汇总到教务处,教务教务处负责 将名单报给相关部门(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后 勤集团、财务处等)。五、学校鼓励和提倡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校园文化 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学校欢迎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参加学 校的军训,希望参加军训者可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尊重学生本人的意 愿和选择。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学籍贯管理遵照“广州大学港澳台及 华侨学生教学管理规定”执行。六、港澳台华侨学生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处管理。七、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毕业后如在内地就业,有关事务由学校就 业指导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港澳台及华侨研究生和进修生的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