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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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各班、队、组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保障措施,严格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五落实,做到谁签字、谁负责、谁落实。安全科按专业、分系统分类将所查出隐患汇总后,组织有关科室管理人员检查、复查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事故隐患在未完成整改前必须按时上报直至整改结束,验收通过并建档销号。2、对安全大检查和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由安监科根据三定情况组织进行复查,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负责人视整改情况予以处罚,进一步落实整改,直到彻底消除,并做好记录存档。3、所有问题由安全科汇总,各分管领导必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审查,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动态,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4、安全科负责牵头组织每月对各区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协调、监督,对不治理或拖延治理的行为进行处罚。5、安全科对各类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挡备案,实施监控,跟踪落实处理情况;隐患排除后,必须由原检查单位或检查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并建档销号。6、被停产整顿的工作区域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后,必须由原检查单位或检查小组组织验收合格销号后,签字认可,方可恢复生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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