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集团外派房地产项目公司董事监事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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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能集团房地产项目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方案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外派人员管理1第一节 外派人员的选派1第二节 外派董事、监事任职资格2第三节 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3第四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述职与绩效评价4第五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薪酬激励5第六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指导与支持5第三章 附则6附录一 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7附录二 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评指标定义表8附录三 外派董事、监事考评与建议1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一) 明确鲁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外派房地产项目公司董事、监事的有关权利和责任。(二) 统一集团外派房地产项目公司董事、监事管理政

2、策,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支持,以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新的工作。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满足以下条件的房产项目公司的各类外派董事、监事。(一) 鲁能集团全资控股公司。(二)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为外聘人员。第三条 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目的(一) 促进集团业务发展、实现集团整体发展意图、维护集团投资利益。(二) 激励人才,锻炼队伍,为集团的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三) 保障项目公司少走弯路,高效运作。根据项目公司发展需要,将集团的成熟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输出到项目公司,可以促进项目公司的发展。第二章 外派人员管理第一节 外派人员的选派第四条 选拔范围外派董事、监事原则上从鲁能

3、集团机关及直属一级房地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选拔委派。第五条 外派董事、监事的推荐决策(一) 鲁能集团直属一级房地产项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向项目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的决策权。(二) 遵循的程序:首先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各方提出外派董事、监事人选。然后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最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派出人员的任命。第六条 在外派董事、监事的选派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确保选拔程序顺利进行,承担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办理聘用人员手续等工作。第七条 外派董事、监事的基本条件(一) 品德素质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尊重领导和下级,有强烈的事业

4、心和责任感。(二) 工作业绩在集团或公司最近两年的有关考核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三)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四)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有关教育背景、经验、技能要求。第八条 外派董事、监事一般由公司设专职人员担任。第九条 外派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聘:(一) 患重病或调离,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二) 经公司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 工作中不能坚持和维护公司权益的;(四) 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五) 有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行为的。第十条 任职期限与辞职(一) 外派董事、监事每届任期根据任职项目公司的规定执行。(二) 如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

5、批后按规定进行离任审计,经离任审计后方可离职。第二节 外派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第十一条 外派董事任职资格(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集团或者直属一级项目公司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由公司总经理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特批。(三) 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行业知识;掌握履行职责必要的相关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知识,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四)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分析与决策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第十二条 外派监事任职资格(一) 教育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五) 工作经验:7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在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由公司总经理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特批。(六) 专业知识:具备会计师职称;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相关管理、财务、投融资、法律知识;(二) 个人能力:具备较强的计划与执行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判断与决策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第三节 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十三条 外派董事的工作职责(一) 代表公司出席董事会会议,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重大事宜行使表决权。(二)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公司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7、;会议结束后,将会议各项决议向集团总裁汇报;(三) 对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执行董事会议决议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一份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报告,确保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权益;(四) 按规定履行向公司信息通报职责。第十四条 外派监事的工作职责(一) 代表公司出席监事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与公司总经理和相关领导就会议议题达成一致;监事会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的各项决议向公司汇报; (二) 列席项目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项目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三) 检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

8、项目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提请其予以纠正,并向股东大会、公司汇报。必要时向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第十五条 外派董事、监事信息通报职责(一) 提交材料:包括项目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会议纪要;项目公司经营计划;(二) 外派项目公司的派出董事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项目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并做好相关记录。(三) 重大事项汇报:下列事项属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外派董事须在决策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在同一企业有多名外派董事的可委托1人):(1) 向其它企业

9、(含境内、境外)投资、参股、控股或设立分支机构;(2) 任职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经营范围的变更;(3) 任职企业可能发生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以及被收购;(4) 任职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股东权益损失、重要人事变动等须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5) 股东与任职企业之间的借贷款或为其它企业提供借贷款担保;(6) 总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各类捐款、赞助;(7) 外派董事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第四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述职与绩效评价第十六条 述职与绩效评价(一) 述职:外派董事、监事每半年及工作调动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其向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述职汇报,内容主

10、要包括在项目公司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二) 绩效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每年年底组织对外派董事、监事进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外派津贴发放依据以及是否继续派出、调整派出公司的依据。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在考核评价中的职责(一) 负责组织评价小组对外派董事、监事进行评价;(二) 负责安排对评价工作的时间日程;(三) 负责监督评价过程,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四) 负责收集与外派董事、监事评价相关的各种数据、信息;(五) 负责收集整理各外派董事、监事的评价结果并统一建档。第十八条 对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评价(一) 考核关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外派董事、监事考核主体。(二) 考核指标对外

11、派董事、监事的考核指标包括在项目公司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向公司信息汇报工作的情况、能力素质考核指标(参见附录二)。(三) 考核方式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外派董事、监事的年度业绩评估。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董事、监事向考核小组根据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参见附录一)进行述职,考核小组依据外派董事、监事的述职和对项目公司业务运作了解情况,填写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核评价表、外派人员考评建议(参见附录三),评价外派董事、监事的业绩、潜质与能力。第五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薪酬激励第十九条 薪酬结构设定在年度绩效考核为100分的情况下,董事、监事所获得的薪酬为标准年薪。外派董事、监事的标准年薪包括岗位工资和外派

12、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与外派津贴的比率为6:4。第二十条 薪酬标准(一) 企业薪酬标准制定1、 标准年薪的数额为年薪标准。2、 依据企业的规模、监管难度的差别制订不同的年薪标准。(二) 职位年薪标准制定1、 对不同职位董事、监事的年薪设定职务系数。2、 设定董事长的职务系数为1,其他董事、监事职务系数为0.8第二十一条 薪酬的确定(一) 依照其他类似公司外派董事、监事薪酬福利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提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外派董事、监事的企业年薪标准。(二) 岗位工资保持不变岗位工资年薪标准职务系数0.6(三) 外派津贴根据其年度评价分数上下浮动。实得外派津贴年薪标准职务系数0.4年度考核

13、评价分数100第二十二条 薪酬的发放:(一) 岗位工资逐月发放,外派津贴年度发放。(二) 在每年年度绩效评价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评价结果向各位外派董事、监事发放外派津贴。(三) 因集团内部正常工作调动,工作未满一年的董事、监事按实际的工作日折算发放。(四) 中途辞职或被辞退的董事、监事不发放。第六节 外派董事、监事的指导与支持第二十三条 业务指导与支持公司领导、各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对外派董事、监事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一) 公司资产经营部门从公司日常运营上提供支持,指出主要运营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二) 审计室、财务部门从项目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方面提供支持。(三) 人力资源部为项

14、目公司选择合适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提供支持。第二十四条 培训与交流(一)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外派董事、监事的信息,并根据个人有关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纳入公司人才库管理。(二) 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董事、监事的年度考核结果和收集到的培训需求,为外派人员安排各类培训,组织外派董事、监事参加相关业务部门的经验交流会和业务总结会等。第三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项目公司章程和鲁能集团其他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附录一 外派董事、监事述职标准一、 中期述职标准1、 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题及决议总结2、 项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其和公司要求的差异二、 年末述职标准1、 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年度总结及公司权益状况2、 对于项目公司经营班子的评价意见3、 公司对项目公司应该采取的投资、管理政策建议附录二 外派董事、监事年度考评指标定义表21 鲁能集团外派董事工作考评指标定义表指标90-100分标准80-89分标准70-79分标准60-69分标准60分以下工作职责董事会议参与情况(P1)非常积极出席项目公司的董事会议、,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重大事宜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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