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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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10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方法分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组织领导1. 健全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部署(1分)2. 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和工作总结等(1分)3、按质按量完成信息报道任务(6分)1未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的扣1分,未成立专门机构的扣0.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0.5分。2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或迟报的,每(件)次扣0.1分。3、在省局效能简报(含江西地税和省局网站效能建设专栏)用稿:袁州、丰城、樟树、高安全年不少于14篇,上高、奉新、万载、宜丰全年不少于12篇,靖安、铜鼓全年不少于10篇,每少一篇扣0.2分;在市局效能简报(含宜

2、春地税和市局网站效能建设专栏)用稿:袁州、丰城、樟树、高安全年不少于50篇,上高、奉新、万载、宜丰全年不少于45篇,靖安、铜鼓全年不少于40篇, 每少一篇扣0.1分;在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省效能建设网站、省效能办简报用稿全年不少于2篇(条),每少一篇(条)扣0.2分;在宜春日报、宜春电视台、市政府网站效能专题、市效能办简报用稿全年不少于5篇(条),每少一篇(条)扣0.1分。8效能办办公室明察暗访工作1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台帐(1分)2上级其他部门明察暗访问题的督办整改情况(3分)3省局效能办、市局效能办明察暗访问题的督办整改情况(4分)4.出现负面报道影响地税形象(2分)1未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的扣

3、0.5分;未相应建立台帐并登记的扣0.5分2上级其他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的,每起扣0.2分;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1分3省局效能办、市局效能办明察暗访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的,每起扣0.2分;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1分4.因工作不力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影响地税形象的,每次扣1分10效能办机关党委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方法分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环境监测情况环境监测点监测情况(10分)得分(优秀个数90良好个数75一般个数60较差个数45差个数30)(总个数90)10。10效能办监察室效能投诉处理1本级受理效能信访投诉情况(1分)2上级部门督办的效能信访投诉核查和整改情况(1分)3

4、省局、市效能办监测点反馈的效能投诉核查和整改情况(2分)1自办信访投诉的,不扣分;因处理投诉不力,导致再向省局、省效能办和市局、市局效能办投诉的,每起扣1分。2上级部门转办效能投诉,经查实存在问题的,每起扣0.2分;未整改处理的,每起扣1分。3省效能办、市效能办转来投诉经查属实,按要求整改的,每起扣0.4分,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2分。4效能办监察室内设机构测评对4个内设机构的测评情况(2分)在当地内设机构测评中,测评结果列倒数10位的,扣2分。(如果内设机构在测评中名列第1名则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加1.5分,第2名加1分,第3名加0.5分) 2效能办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管科稽查局创新创优1创造性开展

5、各项活动(1分)2机关效能建设九项重点工作在当地争先创优(1分)1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被省局、市局或当地党委、政府认可并以文件(现场会)形式在全系统推广的,每次得0.5分2效能重点工作被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评为先进的,每一项得1分。2效能办办公室优化行政审批1.做好市局下放行政许可项目衔接(2分)2.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清理(3分)1.未做好市局清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衔接的,每个项目扣0.5分。2.未按同级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行政许可(审批)清理的,每个应清理而未清理的扣1分;因审批不及时或审批不当引起投诉的,每次扣1分。5法规科监察室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方法分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规范行政执法1

6、.依法组织地税收入(2分)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分)3.减免税管理(2分)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分)5.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1分)6.执法检查工作开展(1分)1.每发现一起违法违规收入扣1分。2.未落实优惠政策或未及时清理到期优惠政策,每户次扣0.5分。3.备案类减免税应申报而未申报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每起扣1分;未经过集体审批的每次扣1分;运用政策错误未实施责任追究的,每次扣1分。4.发现处罚违反执行标准、程序或处罚未建案卷,每户次扣0.5分。5.文件应报备而未报备或文件政策出现错误,每份次扣0.5分。6.日常或全面执法检查程序及内容不规范,每次扣0.5分。10法规科征管科

7、税政各科改进机关作风1.认真落实考勤制度(0.5分)2.精简办文办会(2分)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3分)4.督查督办重要工作(2.5分)5.认真高效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基层矛盾(2分)1.未落实或未坚持考勤制度,扣0.5分。2. 全年召开全县(市、区)系统综合会议超过2次(县委县政府及市局要求专门召开的除外)的,每次扣0.5分;纳税申报期未经批准召开视频会议的,每次扣0.5分。3.未实现出国经费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15%、公务接待费在2008年基础上压缩10%、会议费在2008年基础上零增长、差旅费零增长、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在20

8、08年基础上压缩5%目标,未达到每项扣0.5分。4.对局长批示件以及重要材料办理不及时的,每件扣0.5分。5.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处理工作,每件扣0.5分,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越级上访的,每次扣1分。10人事科办公室计财科机关党委监察室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方法分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推进政务公开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5分)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文件解读“三同步”制度(凡需公告社会的重要税收政策、单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及其他涉税事项,做到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2分)3. 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信件回复工作(1分)1在当地政府网站、网页中无政务公开专栏

9、,扣1分;未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人权,扣0.5分;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扣0.5分;未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政务信息公开,造成负面影响,扣0.5分;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未公开,扣0.5分;未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导致群众不满的,扣0.2分,扣完为止。2未能贯彻落实到位,每个文件扣0.1分,扣完为止。3每出现一件“局长信箱”信件回复不及时,导致网民不满的,扣0.2分,扣完为止。8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科税政各科监察室完善服务措施1.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2分)2.认真落实“两个减负”(1分)3.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及

10、满意度调查 (2分)1.未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的扣1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未按规定给予处理,每起扣0.5分。2.未执行省局、市局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执行省局、市局减轻基层负担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3.未开展调查扣1分;纳税人对服务态度差和质量不满意进行投诉的,经查实属于地税机关及其人员主观责任造成的,每次扣0.5分。5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监察室征管科提升服务水平1.推行多元化申报(2分)2.全面推行“一窗式”办税(2分)3.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准确率(4分)1.未按省局、市局要求推广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每

11、项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2.未对办税窗口整合,实现全功能受理的,每发现一个窗口扣0.5分。3.涉税事项未及时受理、流转、办结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未准确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未准确执行税收政策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8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征管科监察室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方法分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规范收费行为1.严格执行税务登记收费标准(1分)2.严格执行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2分)3.严格执行省局、市局有关免收费规定(2分)1.超标准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每次扣1分。2.超标准收取发票工本费的,每次扣1分。3.凡对省局、市局规定免费的代开发票、申报资料进行收费的,每次扣1分。5征管科发票所法规科监察室

12、清理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1.清理评比表彰达标活动(1分)2.严禁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收费(2分)3.严禁以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活动滥发钱物(2分)1.开展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评比表彰达标项目的,每次扣0.5分。2.开展对基层、纳税人和群众出钱出物或以各种名义收费评比表彰达标项目的,每次扣1分。3.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财经制度滥发钱物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5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征管科提高干部素质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学习,参学率100%(1分)2.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分)3.健全学习制度,认真完成年度学习任务(1分)4.开展岗位技能知识竞赛(2分)5. 加强基层岗位技能培训(2分)6.积极开展绩效管理试点(1分)1.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参学率未达到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2.未按要求召开扣1分。3.学习制度不健全扣0.2分,无学习计划任务扣1分,学习内容未落实每次扣0.5分。4.未按要求参加竞赛的,每次扣1分;获得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按每次加1、0.6、0.3分,个人奖分别按每次0.6、0.4、0.2分加分,此项加满3分为止。5.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年人均培训12天,人均培训量每少1天扣0.5分。6. 单位无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扣0.5分,有办法但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扣0.5分。8人事科培训中心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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