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控制模式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09056752 上传时间:2023-03-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58.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协议控制模式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协议控制模式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协议控制模式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协议控制模式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协议控制模式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协议控制模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协议控制模式(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协议控制模式又称“VIE模式”,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在境内单独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经营实体 签订一系列合同或协议,在这一揽子合同或协议安排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为境内经营实体提供垄断性咨询、 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服务,从而以“服务费”的方式获得境内经营实体的大部分经济利益。同时,还通过合同或 协议安排,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取得境内经营实体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等,从而间接实现境外离岸公司对境内经营实体企业的控制。协议控制模式一般构架如下:发展现状协议控制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构架中不涉及中方控股权的变更,以此规避国内对外商的产业政策限制,最 早主要被大量境外上市的国

2、内互联网企业所借鉴采用,如新浪、百度等公司,该等公司主要借此规避工信部 禁止外商企业进入网络增值服务业务的产业政策限制。后来,该模式逐渐被受产业政策限制的其他行业企业 所采纳,如教育、出版、医药、汽车销售等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的企业。2006年9月8日,六部委联合颁布的“10号文”生效后,开始出现有的公司在其他非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产 业中使用该模式,以此规避“10号文”,并完成海外间接上市,典型案例有“中国秦发”于2009年7月3日采 用该模式在联交所成功上市,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理由:“公司构建协议控制模式的重组中,并不涉及收购 于中国成立的任何公司的股本收益或资产,故此,概无重组步骤根据并

3、购规定构成并购活动。”因此,不在“10 号文”监管范围内,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核。其后,已有多个公司利用该模式完成了联交所IPO上市,例如2010 年的正通汽车(主营汽车经销)、中国熔盛重工(主营造船),2011年的翔宇疏浚(主营河道疏浚)。未来趋势分析协议控制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除了合同的违约风险外,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瑕疵。例如,协议控制模式 绕开了国家监管规定和外资准入的产业政策。同时,以转移利润为目的的系列合同也违背了稅法上的独立交 易原则。另外,合同控制也可能会损害债权人、劳动者等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2011年6月份以前,国内相关监管部门对该模式一直采取默认态度,但2011年6月份支付宝

4、股权转移事 件将VIE模式凸显于公众视野,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支付宝外方股东认为可以通过以前存在的VIE模式共享 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利益,而马云以国家禁止外商进入第三方支付牌照为由,认为不可,希望通过利益补偿达 到独享第三方支付牌照利益。其后纷纷流传“证监会将一份建议取缔VIE的报告上交给了国务院”的消息,致使PE界一片恐慌。据经济观 察报报道,一位看到过该文件的人士称,“在报告中,证监会建议最高层取缔VIE,同时证监会又埋下了一 个很大的伏笔,建议对于已经在海外成功上市的优秀企业可以以特批的形式使其返回到国内上市”。由于取 缔 VIE 涉及众多不同的利益主体,据传工信部、商务部、证监会在内的几个

5、部委之间的分歧很大,各自的利 益权衡大不相同。个人认为:利用VIE模式规避“10号文”的上市途径被纳入证监会监管的可能性较大,而以高风险为代表的互 联网企业将不会受到实际阻碍。原因如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高风险企业在国内无法获得融资渠道。债权融 资方面:该类公司属于轻资产类型,无法通过抵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方面,由于这类公司短期内 难以盈利,无法达到国内上市门槛要求;公司创业者自有资金一般无法支撑初期的资金需求。若VIE通道被 关闭,企业将无法获得外商的 PE 资金支持,因为外商失去了很好的退出渠道。因此,这类行业的创业者将 面临资金来源枯竭的厄运。但目前国内的IT行业规模已较大,创造了

6、众多的就业岗位,新的创业者进入是 行业创新的动力,并且符合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支持政策。从以上情况来看,国家不会关闭VIE通 道扼杀这个行业的创新动力,况且这类公司短期内上市无望,对证监会实为鸡肋。但中国证监会将以VIE模式规避“10号文”的上市主体纳入监管范围的理由较为充分:一是由于这种规避方式 有悖国家限制“小红筹”的精神,二是国内有可供选择的资本市场,境外上市不必要。因此,若以VIE模式规 避“10 号文”达到 IPO 上市的企业需尽快行动,以此规避政策收紧的风险。1、BVI 的优势在于:设立程序简单、费用低廉、保密性较好, BVI 公司股东和董事资料在成立公司时不用 提交,个人资

7、料保密 ,避税效果好, 不用象香港公司一样每年作核数师报告审计,每年只要不在当地运作 交一定的年费即可免税。 BVI 的优势所以很多结构的第一层都设在 BVI。 通过在直接上市的海外控股公司 的上下层面中合理设置 BVI 公司,可以起到的作用主要有:方便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可以使公司管 理层及某些股东绕开禁售期的限制;可以享受 BVI 公司所得税低税率的待遇;当公司业务有变时,可通过 出售BVI公司的形式放弃原有业务,享受BVI公司的稅收待遇。(比如以开曼的控股公司为卖方,出售BVI 的股权,操作便利且省税)应该说拟上市主体开曼公司上层一般情况下都会有 BVI 公司,除了上述比较优惠的政策

8、外,还有一个很重 要的原因就是:如果开曼群岛上层直接是实际控制人,那么股东在上市公司的分红按照“75 号文”必须在 180 天之内汇入境内,而如果中间有 BVI 公司,那么就可以很高的规避这一规定,至今这都是一个灰色地带。 另外, BVI 公司的股东可以相对不是很透明,在隐藏问题股东方面也有很好的优势。有的公司甚至不止一层BVI,就是在实际控制人和下和开曼下都有设置,如图杖与境内公甫的 IE东縉购一瓦.(喙現外汇汇入.邀税、 隐麗东尊多堕目的匸 育的公司不止一 JEBVhc境外拟上吐(k这曙肌计姑构井非必蟹T旳的余脸启光悄立如采嬰在bvi下用谡胃 卅曼卧同的臥陽英讯山的审扯阴此丽直覆托上 熔谟

9、世开雙公科.春后布F禺说应弟二尿UF1; 263网绍应谟就是属F進冲协况这层也尊必锁=吐绪能黠舌能跟中国的协仪.外育孰贵朮业觸如分虹可钛車諛辟湖H捋税応毒而界jfelfH*香港公司I1 r r d: la fi 3+ 占 m L 4 n I-2、开曼的优势在于:设立程序简单,作为避稅港的公司,较之于BVI更为规范,监管要求更高,很多证券 市场接受上市,所以一般靠开曼公司去上市,当然比起在非避稅港地区设立的公司而言监管还是松很多了。 相较于BVI费用也会更高一些。香港在以前只接受四地的注册公司上市,分别为香港、百慕大、开曼和中国。 中国是属于直接发H股而不是红筹上市,而香港公司的监管又相对严格,

10、所以很多企业选择了开曼群岛。 另外,据了解,现在的联交所在之前逐步开放了对BVI公司的接受。美国只接受开曼群岛注册的上市公司, 因此如果拟以红筹架构在美国上市,那么拟上市主体一定要在开曼设立。BVIIftlatUFB af t&wCinimDA 肚*匚he.p*制 re 灯 xrContlcuEfona: Dcumenis 刁陀 m划口den专內“ putifet; other 口脏胡 ptibllt filingsOnly nanw?i publicly a-allSecurity-M srtdat&ry 口H归恤-Optiflnjl publicCftnreprettyMdiPidalcr

11、yPrwrrt JSrAmending tfl&A也meTLdtjyti师et幷巴 mGEbt巾 *Effertke upon reg?s-tratlon-Aifltnrf by fi Effertrve ImAuthriMd upitelGancept abolkhedfommon IanShdr right*斗PLmi ti(pvbrDcl aijilabl)NocSfiltftmcy left far divldtindBalanceind cash iTowfestCash flow vqAPCtIZStamp Odty我|倔|_1日內mForeignPtrmlttEcI: usena

12、me mandatoryPernUttedi tSeald0pibari4l$ pedal fteLnliftionskt3、香港的优势在于:与内地有税收优惠安排,一般作为海外的最后一层,直接投资内地企业。此外,因为 香港不是避稅港,所以香港公司也可以做成可信的有实际运营的企业,从而更容易进行稅收安排。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稅法及其实施条例,如果你企业设立在香港,被视作 是在香港经营的话,于香港产生的溢利(不包含资产增值),需缴纳利得稅(16.5% ),内地标的宣派的股 息无须缴纳。而你本身在内地的标的是要缴纳稅收的,以所得稅为例,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所得稅均为25%

13、,宣派股息需 按10%缴纳预提稅。然而税法为了避免内地香港重复征税,所以有豁免,如果非中国母公司为香港居民且持有你们中国内地企业 25%以上权益,经相关税务机构批准后,宣派税率降至5% (这个豁免不能是空壳公司)。提到香港经营溢利缴利得稅注意是于香港产生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内地获得的收益你不用在香港这里重复交 的。文开头说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来是直接境外发行外资股二来就是通过红筹架构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涉及到极其复杂的审批手续,所以新浪首创了曲线上市,具体就是各个股东分别注册几家bvi公 司,然后以BVI公司为股东,同时控股注册一家开曼公司,然后以开曼公司名义再成立一家香港公司

14、,再用 香港公司在我们大陆设立分公司。就是之前提到的三层架构。这样做的目的是:开曼公司上市以后,如果股东是个人的话是需要交稅的,但如果是BVI公司的话就不用交稅;国内子公司股 东分红返还给海外公司是要交稅很高的稅,但是香港和我们大陆签署了双边协议,股东分红返还的稅率只有 5% 。(之前知友对这段话表示了疑问,我又仔细看了一下,是没有问题的。前面提到中国外资企业向海外母公司 宣派股息的10%是代收代缴,比如你把豁免5%后的分红的、给香港公司,然后如果控股香港企业的是个人 股东,肯定香港企业向个人股东给这笔钱的时候还是要交稅的,但如果股东是BVI公司,就不用再次缴稅了) 还有就是anotherke

15、n提到的缓冲问题,之前没有注意,确实有些问题,他提到了的变动股权关系,其实是 想说我上面提到的变动开曼和BVI之间的股权关系,剥离不良业务。这样就不用变动内地子公司与维京中间 公司的关系,在开曼注册父公司对维京中间公司使用是100%控股关系,这下就清楚多了。最后附上世纪佳缘网站就是这个 模式Fa me Gain Investnment Ltd.prikky Ltd.启明创投施下荃算他股东22.85%如19%16.6O5G17.64%2 2.71%僮嫁国际有限孥司LOOK佳喙香港集团股馅有限公司香港於r 100%10=0% *fMiyuan 1上海)信息科技有眼经司北Miyuan信息科技有限茲司【简称書上海Miyuanj(简称申北京MiVujn50J- N =E El H=SIH F n KI SH ISB el |+ +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眼坐司协谀f北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