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合同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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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备劳动合同锦集8篇 劳动合同 篇1 1.主体及主体具备的条件不同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即一方是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则是企业、行政等用人单位。除此之外,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劳动者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民事合同的主体则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不特定性。作为民事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可以是年满 18 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可以是年满 10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2、能力的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且对于主体资格的具备并没有严格的要求。2.合同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既有平等关系,又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体现平等性特点;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之中,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承担劳动义务,双方之间就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必须是劳动者以其自身的技能亲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劳动者提供劳动,这是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最主要的区别。一般民事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行使

3、可以由他人代理。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各自独立,互不隶属,没有命令与服从关系,也没有监督和管理的从属关系。3.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即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具备法定必备条款。这是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区别的重要方面。一般合同形式,不强调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邮件形式和其他多种形式。与劳动合同相比,一般民事合同的内容受法律限制较少,只要不与国家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所签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4.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内容具有法定性,即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的法

4、定条款,劳动合同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9项,劳动合同只有完全具备了这些条款,才能依法成立,才能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劳动合同的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较大,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常以法律强制性规范规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比如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拖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等等;而民事合同的内容则具有较大的自由协商的余地,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如在劳务合同、承揽合同中,

5、用人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无义务为另一方当事人办理社会保险;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时间等等。但注意的是民事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动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劳动行为,而不是劳动成果。即劳动合同的标的没有物存在,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不论其劳动成果是否实现。而民事合同的标的主要是物和行为,虽然有些民事合同的标的也涉及到劳动行为,但一般是与劳动结果相联系的劳动行为。6.合同的效力不同民事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而劳动合同则无效力待定一说。 劳动合同 篇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6、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

7、、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

8、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

9、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

10、同者,不予以聘用。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1、培训协议;2、保守商业秘

11、密协议;3、岗位职任书;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5、违约或违纪记录;6、其他专项协议;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

12、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

13、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二、合同填写规范: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

14、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第五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

15、续签手续。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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