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剂科管理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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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怀集 xx 医院药事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 2 名。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 药剂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 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 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3. 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 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

2、,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5. 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二 、怀集 xx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1. 根据本院医疗科研的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采购供应药品。2. 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3. 密切注意药品库存情况,防止药品供应脱节,避免药品积压,过期失效。4. 掌握药品发展情况,了解医疗市场动态,协助科主任向科室推荐高效、优质、安全、价廉的新药。5.

3、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采购毒、麻、限、剧药品。6. 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将帐外给的“回扣费”、 “提成费”、“折扣费”、“让利费”、“好处费”等占为已有或集体私分。三、怀集xx 医院药品验收制度1. 购回药品应立即验收入库。 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 有采购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凭证入库, 药库人员负责验收, 二人核对后并双签名。 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所载数量、规格质量、批号、有效期、厂名不符,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及伪劣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2. 贵重药品、毒、剧、麻药入库时,必须有固定保管人在场, 共同验收入库封存,并设专本登记入账。3. 本院制剂药品入库,必须有药检合格通知书,方能

4、验收入库。4. 药物保管:4.1 库存药品要建账立卡,出入库账卡,单据要写清楚,按进货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记帐,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帐目按一定顺序排列编码分类,科学实用。4.2 库存药品保管完好,并根据四季气候变化,特别是雨季要勤检查。要设专人负责定期、定时检查,并要经常注意药库的温度、湿度、光线等,对于中药应防止虫蛀、鼠疫、发霉、泛油、变色、风化、升华等。库存药品做到用旧储新,远期先用,先进先出,后进后出,以防存放时间过长,降低疗效,甚至变质造成浪费。及时核销过期、变质药品。4.3 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划分仓位存放,普通仓、危险品仓、低温仓;饮片库应符合要求,排放整齐,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标

5、明名称和进货日期,防止差错。4.4 仓管人员要经常与调剂、制剂、采购人员联系,介绍药库药品库存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短暂药品,应“先危、急、重、住院;后一般门诊”的原则。有定期清点、统计制度(有记录)。药库每季全面清点一次,并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科主任处理。4.5 麻、毒、剧中药的保管,按麻、毒、剧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贵重中药固定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帐物要相符。4.6 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和盗窃以及其它事故发生。除药库工作人员外,非因公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仓库。5. 加强对效期药品管理规定5.1 加强对效期药品的管理,建立效期药品管理登记本,对效期药品逐一登记。5.2

6、严格控制效期药品购进,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半年的药品不予进货。5.3 对有效期药品应严格做到先进先用的原则,并定期向临床通报库存药品效期情况。5.4 严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一律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6. 药品领发:6.1 领药时必须根据正式领药单方能发出,领发时要按数量逐味点交,仓管人员与领药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或盖章,如有不符立即核对更正。 药品出库后发现数量或品种不足者,应由领药者负责。6.2 领取整件中药时,应由仓管员根据领药单位的领药申请单逐味称量药品出库,按实际出库数开出调拨单办理签领手续。6.3 剧毒药品应按麻、毒、剧药的管理办法领发,贵重药品应由专人领

7、发,并严格执行当面点交制度,定期检查质量情况。6.4 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 (急救、特殊情况除外, 但应及时补办手续) 。7. 药库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四、怀集xx 医院药库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工作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对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确保采购药品质优价平,保证临床用药需要,杜绝采购中的不良反应,为制订本制度。1.2 药品应按计划采购, 先由药库主管人员根据临床用药的需要,提出采购计划。须经药剂科主任审查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然后交采购员采购, 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药品。1.3 新药采购须经临床科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提出审查意见,报主管院长审

8、批(必要时召开药事委员会讨论)后,方可采购。1.4 临时急救所需药品,可先行采购,随后步办手续。1.5 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质量,等级,数量、单价,注意品种的真伪,严格按计划采购, 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1.6 坚持主渠道采购药品,所以西、成药品及中药应在医院选定的正规医药经营公司采购,反对厂家直销药品,严禁从非法经营者手中采购药品。1.7 药品采购人员应自觉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经销单位的回扣或“好处费”,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立即调离岗位,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2. 计划预算采购2.1 药库主管人员应根据临床

9、用药的需要,提出采购计划。须经药剂科主任审查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 后交采购员采购, 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药品。2.2 库存药品量一般以不超过3 个月周转为宜,对季节性强和紧缺品种,可适当增加库存量。2.3 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质量、等级、数量、单价,注意品种的真伪,严格按计划采购, 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2.4 临时急救所需药品,可先行采购,随后补办手续。五、怀集 xx 医院药品存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养护员每日上午 9 点、下午 2 点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按各储存仓库的温湿度要求,配合保管员进行仓库温、湿度

10、的监测和管理。药品养护员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 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执行。养护员每日上午 9 点、下午 2 点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六、怀集 xx 医院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保管,并做到: (一)按药品特性和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或设施设备中; (二)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其中: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三)药品与库(区)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四)药品与非药品、内

11、用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第二条 在库或药房药品的日常养护应做到: (一)库房和药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施, 每日应对温湿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 对不符合温湿度要求的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调控措施; (二)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加强养护,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三)药品养护人员应对库存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并做到: (一)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

12、程序上报, 并及时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二)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三)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处理程序和记录。第四条凡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向病人或患者使用。第五条 医疗机构库房、 药房用于储存和陈列药品的货柜、 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第六条 药房陈列药品应按系统、 科别、剂型或用途整齐摆放, 药品分类标志醒目。七、怀集 xx 医院药剂科药品调配及使用制度1. 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并检查、监督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确保安全有效,严防浪费。2. 调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严肃,精神

13、集中,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士)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调剂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须经由其他调剂人员调配。3. 调剂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 处方管理制度, 认真审查和核对, 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调剂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4. 中药调配过程中, 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 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每剂中药误差不许超过 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5. 每张处方一般不超过

14、3 日量,急诊限于 2 剂,慢性病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凡医生注明急重病或残疾人以及 70 岁以上老人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6. 药房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 配方及核对人员实行双签名。 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7. 药剂科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配剂质量。8. 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专柜保管,并设簿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9. 药品应分类存放, 排列整齐,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 药品更位,标签即改。新药增加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10. 补充药品时,注意药品有无过期或变质,原有药品应放置在新添药的上面,以免药品过期积压,保证药品质量。11. 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提出,查找原因,如因领用后保管不善或使用时间较长造成药品过期、 虫蛀、发霉、变质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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