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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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问责制度(试行) 一、校长是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具体责任处室直接管理食堂食材配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工作责任制,落实管理责任。二、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学校食堂,所属教育部门纪委将按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未严格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食材实行统一配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实施食材全品配送的; 2、未严格按照盘锦

2、市学校食堂食材验收制度执行,验货把关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 3、未建立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索证索票制度、留样制度、消毒制度等),或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 4、食堂未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餐饮许可证,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 5、由于学校监管不力,食堂、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的,或患有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的,产生影响师生健康行为后果的;6、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食堂整改意见,学校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三、因食堂安全管理不善,或因其主观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除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和相关责任外,学校或学校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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