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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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采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综采队队长是区队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者,负责区队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综采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综采队队长必须合理有序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好有关规定。2.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3.根据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4.组织好班前会,合理、有序安排有关工作,及时

2、传达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7.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劳保用品等。8.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专业危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0.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生产现场的问题提出主导意见。11.负责区队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贯彻落

3、实。1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13.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隐患,并组织治理。14.组织好区队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同时抓好新工人培训工作。15.负责区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16.组织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遵章作业意识。17.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8.组织落实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品工程创建工作。19.外出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干部请销假制度。2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违章指

4、挥、强令冒险作业、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综采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2.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综采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或不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3.在

5、区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综采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区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24.未及时组织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25.综采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负直接责任。26.对区队综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

6、负直接责任。27.未组织制定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负直接责任。28.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组织生产,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29、不能保证区队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直接责任。30.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按要求组织班组安全教育,负主要责任。31.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负直接责任或领导权责任。32.没有组织好班前会,不能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负直接责任。33.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负直接责任。34.决策失误

7、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35.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负直接责任。36.未组织好本区队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负直接责任。37.组织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区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者作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38.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负直接责任。39.外出期间未执行请销假制度、擅离职守的,负直接责任。4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组织的安全检查、审查中,综采队队长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负直接责任。41.采煤区队不能够协调工作,不能合理有序组织生产的,负直接责任。4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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