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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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简述IMO实现对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IMO 的船舶安全管理途径是:通过船旗国实施对船公司、船员,船舶的管辖;通过船旗国 政府验船机构,要求其授权的船级社加强对船舶建造和技术状况的维持和控制;通过港口国 对到港的外国船舶采取监控行动,来约束船旗国、级社、船公司和船舶的安全管理效果;通 过影响使行业组织加强对本组织内船舶和船公司的安全管理。2简述ISM规则的安全保障原型:1)本质化安全原理2)采用体系化管理3)系统理论和TCQ4)控制理论原理和闭环管理5)控源 督流原理6)目标的过程预控原理7)PDCA循环原理8)能级原理3简述ISM规则中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1)提供船舶营运安全的安全做法和安

2、全工作环境 2)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3)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4简述大副的基本职责: 船长的主要助手,除航行值班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外,在船长、政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甲 板部工作,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船务会议决定,制 定并落实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安全优质、经济高效和部门间的良好协作。5简述二副的基本职责:1)在船长,大幅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的职责。按大副的知识管理货物装卸2)主管罗经,GPS,雷达等驾驶台仪器设备的管用维修,向新到任的驾驶人员介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3)负责航海图书

3、资料的管理、改正和报添,张贴驾驶台规则、驾轮联系制度和重要仪器设备 的操作说明。保证国旗、号旗、号灯号型以及驾驶台求救信号和器材充足且有效,保持所管 库室的整洁 4)开行前按船长指示备妥要用的国旗和航海图书资料,划妥航线,检查并启动 有关助航设备 5)管理船钟,负责航行中跨时区拨钟,每天填写并与二管轮互换正午报告; 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6)靠离泊时按船长指示在船尾指挥和观察报告 7)修船时,做 好所管修项目的验收,船舶进坞后出坞钱对测深仪等仪器水下部分的检查、保养和记录,做 好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8)航行中值 00000400、12001600 班;大副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 代理大副职务

4、。6简述三副的基本职责:1)在船长、大副领导下履行航行值班和停泊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熟悉并遵守值 班、联系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章。按大副指示管理货物装卸 2)负责管理全船救生 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将其认真登记入册。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指示和各种设备、器 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开行前按大副指示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任务卡,经大副审核、 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张挂有关救生、消防的规章和图表。及时向新到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和 具体职责 3)应熟悉各种消防及火警报警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换剂 并做好记录,确保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负责管理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及其

5、属具备 品,定期检查、清洁、保养、更换淡水、食品和电池,使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保持各种救 生信号的有效期,属二副管理的除外 5)船舶进出港口,靠移离泊,抛、起锚时,在驾驶台 瞭望,执行并记录车钟令,传达船长指令,记录重要船位及有关情况等 6)负责救生,消防 设备及器材的养护和维修、厂修申报。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监修和验收,完成大 副指派的其他工作 7)航行和锚泊时值 08001200,20002400班。航行中晚餐时替换大副用餐 半小时。二副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二副职务7什么是无害通过,“通过”包括哪些活动,受到哪些限制: 无害通过:是指“通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6、且符合海洋法公约和 其他国际法规则。通过:是指为下列目的通过领海的航行:1)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 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 2)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限制:通 过应继续不断和迅速进行。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常航行所附带的或由于不可抗 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为救助遇险或遭难的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危险 8.船舶检验有哪几种,依据有什么不同,有何意义: 船舶检验通常分为船级检验、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三种。船级检验是根据船级社验船规范和 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并签发船级证书;法定检验是根据国际公约、国家法令及法律的规定对船 舶进行检验并签发船舶法定证书;公证检验是应有关方面的

7、要求提供的技术鉴定。意义:1) 证明船舶的技术状况,以保证船舶营运安全和避免污染损害海洋环境 2)有利于争取货源、 保持航区、降低保险费率,以及为索赔、处理海事提供技术依据,以争取最佳效益 3)保证 船旗国对船舶的管理和控制,方便船舶顺利通过PSC检查9什么是PSC, PSC的通常检査项目有哪些:PSC, Port State Control,亦称港口国管理、港口国监控或港口国检查,是指港口国当局对抵 港的外国船舶实施的,以船员、船舶技术状况和操作要求为检查对象的,以确保船舶和人命 财产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为宗旨的一种监督与控制。项目:1)船舶证书、文件和手册 2)船体、 机器和设备状态 3)有

8、关机器、设备和仪器使用操作要求4)船员配备、劳动及生活条件10. PSC对低标准船的判别和滞留标准:判别:一般情况下,如果船体、及其、设备或操作安全确实低于相应公约规定的标准,或其 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则该船被认定为低标准船。滞留标准:在决定船舶所发现的 缺陷是否严重到足以导致滞留时, PSCO 应评估船舶是否有相关的有效证书和是否按最低安 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船员。并在检查中进一步评估船舶和船员在即将开始的航程中是否能 够:安全航行;安全处理、载运和检测货物;安全机舱操作;保持适当的推进和操舵;必要 时有效的灭火;必要时有效的弃船和实施逃生;防止污染环境;保持足够稳性、水密;必要 时遇

9、险和安全通信;船上的安全和生活条件。如果这些评估的某项结果是否定的,并考虑到 所有已发现的缺陷,就应强烈地意识到需要滞留该船。性质不很严重的缺陷的组合也可能导 致船舶滞留。11. PSC釆取更详细检查的明显理由:1)缺少公约要求的主要设备或设施2)检查时证书失效 3)缺少必要文件或保管、记录不当 4) 一般印象或证据表明船体结构严重受损或存在的缺陷可能对船体结构、水密和风雨密构成危 险 5) 一般印象或证据表明船舶在安全、防污方面存在严重缺陷6) 船员不熟悉安全、防污 有关主要操作,或存在证据表明这些操作未被执行 7) 迹象表明,主要船员或主要船员与其 他船员不能交流 8)缺少最新应变部署表、

10、防火控制图和对客船的破损控制图 9)遇险报警误 发后没有适当消除程序10)收到某船可能是低标准船的报告或投诉12MARPOL73/78要求哪些船必须备有SOPEP,内容至少应包括哪些:凡 150 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 400 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 应急计划既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SOPEP。该应急计划应符合IMO制 定的指南,并使用船长和驾驶员的工作语言。该计划至少应包括:1)报告油污事故的程序;2)在油污事故中,需联系的有关当局或人员的通讯录3)为减少或控制事故溢油,船上人员需 立即釆取措施的详细描述 4)

11、抗污染过程中,为使船上与国家和地方当局协同行动的联系程 序和要点。13MARPOL73/78要求船舶必须向沿海国报告的情况有哪些:1)在港区使用焚烧炉 2)在港区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含油污水接收、 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等 3)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 4)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害 物质的甲板 5)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6)从事船舶水上拆解、打捞、 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14MARPOL73/78 1992年修正案关于油船货油舱处所的含油污水的排放规定:1)油船不在特殊区域之内2)距最近陆地 50 海里以上 3)正在途中航行 4)油量瞬间排放率

12、不超 过 30L/NM5) 排入海中的总油量,对现有油船不得超过该项残油所属该种货油总量的 1/15000,新船不得超过 1/300006)船上排油监控系统及污油水舱设施,正在运转。 15.MARPOL73/78 1992年修正案关于机舱处所的含油污水在特殊区域外的排放规定: 1)含油污水不是来自货油泵舱底也未混有货油残余物 2)船舶不在特殊区域之内 3)船舶正在 途中航行4)未经稀释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过15PPM5)本附则要求的船上滤油设备正在运转16. MARPOL73/78 1992年修正案关于机舱处所的含油污水在特殊区域内的排放规定: 1)含油污水不是来自货油泵舱的舱底,也未混有货油残

13、余物2)船舶正在途中航行3)未经稀释 的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4)本附则要求的船上滤油系统,正在运转5)当排出物含油 量超过15PPM时,该过滤系统备有的停止装置能确保自动停止排放17. MARPOL73/78共有哪几个议定书和附则:议定书1是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规定;议定书2是关于争端的仲裁。附则I:防 止油污规则;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II :防止海运包装有害 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 则;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18. 简述在特殊区域外的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

14、成缆绳、合成渔网及塑料垃圾袋)均不得排放入海2)不得在 距最近陆地 25NM 以内将漂浮的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排放入海3)不得在距最近陆地 12NM 以内将食品废弃物和一切其他的垃圾,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 器及类似的废物排放入海;但经粉碎机和磨碎机后,粒径不大于 25mm 的,可在距最近陆 地 3nm 以外投弃入海 4)如果垃圾与具有不同处理或排放要求的其他排放物混在一起时,则 应适用其中要求较为严格的。19. 简述在特殊区域内的船舶垃圾处理规定: 1)禁止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和合成塑料垃圾袋)及一切其他垃圾, 包括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

15、陶器、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排放入海 2)食 品废弃物,应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nm排放入海,在泛加勒比海区域内,经粉碎机或磨碎机 后,粒径不大于25mm的,可在距最近陆地3nm以外排放入海3)如果垃圾与具有不同处理 或排放要求的其他排放物混在一起时,则应适用其中要求较为严格的 4)来往于南极区域的 船舶,应有足够能力保存在该区作业时船上产生的垃圾,并保证船舶离开该区后把垃圾倒入 港口接收设施。20. 垃圾记录簿的记载及管理要求:在下述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填写垃圾记录簿: 1)当向海中排放垃圾时 2)当向岸上接收设 施或其他船舶排放垃圾时3)当焚烧垃圾时4)意外排放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排放垃圾时。

16、垃 圾记录簿应记录每次排放或焚烧作业,负责的高级船员应于当日签署,每记完一页都应由 船长签署。垃圾记录簿的每项记录应用船旗国官方文字和英语或法语书写,在有争议或 不一致时,以船旗国官方文字记载为准。每次排放或焚烧记录都应写明日期和时间、船舶位 置、垃圾说明,以及焚烧或排放垃圾的估计数量。垃圾记录簿应存放在船上适当位置, 以便在合理时限内随时取来接受检查。垃圾记录簿最后一项记完后应保存2年。如发生 例外情况的排放、泄漏或意外丢失,应在垃圾记录簿中记载垃圾丢失的情况及原因。21. 海上溢油的处理方式和方法通常有哪些:1)油分散剂2)燃烧处理3)沉降处理22.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或搁浅等海事时的自救原则: 1)不同种类的海事采取不同的自救措施2)船舶自救重点因船而异3)船舶自救组织工作,应以 迅速而准确地调查船舶受损情况为基础 4)抓紧时机,按应变部署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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