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保险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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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保险的一般原理一名词解释1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中约定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到达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可保财产:指在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法律责任保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二简答或论述一保险的要素1保险的前提要素:危险存在2保险的根底要素:众人协力3保险的功能要素:损失赔偿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1保险的性质、目的和主体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不是以营利的目的,而是为了确保社会安定,提高社会福利,主体是政府。商业保险是有偿交换的买卖行为,它是

2、以营利为目的,为满足各方对保险的需要,从而到达互助互利,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2保险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即工薪劳动者和雇佣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愿按照合同缴纳保险费的人。3保险的实施方式及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性实施,是一种强制保险。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法律为依据,双方不能另行约定。商业保险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具有自愿性。4保险金的构成及保险费的承当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金源于国家、企业和个人。商业保险的保险金是由投保人承当。5给付标准的依据及保障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按最低生活标准,保障根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是按投保人认

3、缴的保险费的多少为标准,保险水平具有多样性。三保险与储蓄的区别1实施的方式不同 储蓄单独的、个别的进展。 保险必须靠多数人的互助共济才能实施。2给付与反给付不同 储蓄在给付与反给付之间,以成立个别均等关系为必要条件,储蓄者可以利用的金额以其存款金额为限。 保险在给付与反给付之间,不必建立个别的均等关系,只要有综合的均等即可。3目的不同 储蓄作为应付经济不稳定的一种措施,一般是可以预测得到的,且后果可以计算得出的情况下才采用。 保险一般是针对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一般是不可以预测得到。四保险与赌博的区别1保险无论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合法的。 赌博除了有些国家或地区外,一般是被国家所明令制止的。2保

4、险是一种安定社会生活的手段。 赌博是会为社会带来消极的作用。五保险与保证的区别 一般的保证,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当保证人代偿债务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进展追偿。 保险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险人一般无代位求偿权,除非财产保险事故是有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六保险的分类1根据保险实施方式的不同 强制保险:保险标的或对象的X围甚至保险费率直接由法律法规规定,是一种政策性保险。 自愿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施的一种保险。2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 财产保险: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信用为保险标

5、的的一种保险。分类:国内财产保险;涉外财产保险;农业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身的生命和安康为标的的一种保险。分类:简易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根据承当责任次序的不同 原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当直接原始的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当的保险业务,以承保的方式,局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4根据经营目的及职能作用的不同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七现代保险的新开展1新危险以及技术性要求高的险种不断出现。2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日益受到重视。3社会福利性及综合性保险日益增多。4保险当事人防灾、防损意识不断增强。5再保险业务迅速开展,保险业日趋国际化。八杂

6、谈保险源于古埃及人身古巴比伦财产近代财产保险始于14世纪的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源于冒险借贷近代保险的发祥地: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威尼斯伦敦保险人公司太阳火灾保险公司是现代火灾保险乃至财产保险的根底、是英国现存最古老的保险公司。英国老公平是比拟完整的近现代人身保险制度。火灾保险晚于海上保险,人身保险晚于财产保险。第二章保险法概述一简答或论述保险法根本原那么重点一保险利益原那么保险利益之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成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1适法性:指作为投保人或者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享有的利益,必须为法律、法规所认可,受法律保护的。2经济性:保险利益的享有者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仅只经济上的利益

7、。3确定性:指保险利益的享有者所享有的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原那么的适用:1财产保险中:a.对该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人,包括享有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b.财产的保管人。 c.合法占有人,如承租人、承包人等。2人身保险中:a.本人; b.配偶、父母、子女 ; c.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如雇工同意雇主为其订立合同。二最大诚信原那么1告知: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实告诉保险人。告知与通知的区别:告知仅限于订立合同时;通知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8、限内或保险事故发生后告知的形式:a询问答复式的告知: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b无限告知形式:英国、美国、法XX用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后果:a隐瞒事实,成心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既不负责赔偿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b因过失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责赔偿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保证: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3弃权或制止反言:弃权: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制止反言:指投保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得反悔再

9、向对方主X已经放弃的权利。三损害补偿原那么损失补偿原那么:只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X围内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展赔偿。损失补偿原那么的派生:保险代位原那么、重复保险分摊原那么四近因原那么近因原那么:是各国在审理较为复杂的因果关系即一果多因的保险案件时所采用的一项归责原那么。是指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有支配力或真正有效的原因。五保险法及其根本内容保险法: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X的总称。保险法立法体系:单独制定各项保险法律法规。英国。将保险合同法并入民商法典,同时单独制定保险业法等。日本。制定集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于一体的保险法典。我国保险法根本内容:保险

10、契约:构成保险法的核心。保险特别法:指保险合同以外,规X于其他民商中有关商业保险关系的条文。海上保险。保险业法:国家对保险业进展管理和监视的一种行政法。六保证与告知的区别告知与保证都是最大诚信原那么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其又有很大的区别:保证是保险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局部,除默示保证外,均须列入保险单或其附件中。 告知是投保人在投保时所作的陈述,并非合同的内容。如果把告知的事项列入合同中,其性质就变为保证了。保证的目的为了控制危险。 告知的目的在于是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当的危险。保证在法律上推定其是重要的,任何的违反行为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告知须经过保险人确实定证明是重要的,才可以成为解除保险

11、合同的依据。保证必须严格遵守。 告知仅须实质上大体符合即可。保险法三财产保险合同概述一.财产保险合同: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二.财产保险合同的根本分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指以补偿有形财产的直接损坏为目的的保险合同。 分类:a.企业保险合同 b.家庭保险合同 c.运输工具保险合同 d.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分类:a.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 b.公众责任保险合同 c.产品责任保险合同 d.雇主责任保险合同 e.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证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分类: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最常用的、国内投资信用保险合同、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等 保证保险合同分类:老

12、实保险合同、确实保险合同三.索赔和理赔 1.索赔: 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的行为。 2.理赔: 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展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 3.索赔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4.索赔和理赔的原那么: a.保险赔偿,应坚持保险利益的原那么。 b.保险赔偿,应坚持实际现金价值的原那么。 c.保险赔偿,应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那么。 5.索赔和理赔的程序 a.立案

13、检验 b.责任审核四.保险代位 1.代位: 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局部履行了经济补偿后,应即取得对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和对过错的第三者享有代位求偿权。 2.物上代位: 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依约赔款后,即可取得该保险财产的所有权。 3.权利代位: 保险法中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地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X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一般的保险代位,仅只权利代位。 4.代位求偿的成立要件: a.保险事故的发生于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 b.代位权的产生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后。五.委付 1

14、.委付:指投保人以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移转于保险人,从而得以请求支付全保金额的权利。 2.委付应注意的问题: a.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 b.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 c.委付时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六.重复保险合同 1.重复保险合同: 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 2.重复保险合同的特征: a.形式上,表现为两个以上的保险合同,即同一时间里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内容一样或根本一样的合同。 b.实质上,这些重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利益及保险事故是一样的,而且保险期间一样或发生重合。 3.重复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 a.通知: 有些不用通知:1.保险人的事实 2.在通常情况下保险人应该知道的事实。 3.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已经声明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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