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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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商业合作协议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开始生效。甲方:郑州市先河广告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 号泰隆大厦 1008 室电话: 037167973143传真: 037167977301联系人:肖劲松乙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目录一、合作目的二、合作模式三、合作阶段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五、费用结算六、违约责任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七、双方陈述和保证八、双方法律关系九、保密十、不可抗力十一、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此次项目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本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发展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的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二、合作模式1.甲方以河南电台教育广播广告投放的形式,占有乙方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50%的股份,每个月投放总价值100 万元的电台广告, 以宣传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2.乙方每个月给予甲方回报不低于3 万元整。三、合作阶段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策划系列广告文案,直到乙方满意。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2)甲方每个月投放总价值 100 万元的电台广告,

3、以宣传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3)甲方负责提供每天 30 次,每次不低于 30 秒的电台广告,并承诺均为黄金时段。( 4)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协议期内不低于三次的走进直播间,以宣传普及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5)甲方负责提供每天 5 次插件播放,以宣传普及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6)甲方负责提供每天不定时口播广告,以宣传普及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7)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真实销售情况,以确定最终利益分成。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相关资料,以便甲方策划系列广告文案。( 2)乙方负责提供其相关资质证明,以确保其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的真实性及服务质

4、量保证。( 3)乙方将谢锡亮艾灸健康养生中心 50%的股份在协议期间给予甲方。( 4)乙方须向甲方无隐瞒提供其真实销售情况,以确定最终利益分成。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5)乙方每个月给予甲方回报不低于 3 万元整。( 6)乙方有权利随时对广告文案提出异议,要求甲方进行改进。五、费用结算乙方应在每个月第一周内将上个月的利益分成打到甲方所提供的银行卡中甲方指定结算收款联系人信息姓名:银行卡所属银行:银行卡号:手机号:甲方和乙方应各自承担其与本合同相关的税费。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5、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七、双方陈述和保证1.双方在此分别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双方均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续的法人,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拥有签订本协议的全部权利、资格和授权; 双方均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一切必备手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完全的经营资格,符合其经营范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的限制;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依本合同之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的义务。2.双方同意因其在本条中所作陈述和保证不真实而引起

6、的另一方遭受、承担或加重的任何责任、义务、损失、赔偿、惩罚、成本、费用(包括救济费用),应当赔偿该受损方并使其所有损失得到弥补。八、双方法律关系1.本协议的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为在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系、 或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或一方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2.未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乙方双方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权利义务。九、保密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传媒战略合作协议

7、范本内容 (简称“保密资料” )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资料接受方必须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1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资料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十、不可抗力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任何一方不应承担由于其控制范围之外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未能履行其本协议义务的责任。 “不可抗力”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

8、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 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十一、附则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 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防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利或优先权之行使。2.本协议惟经双方签署之书面协议方可修改。本协议一经签署将自动取代双方之间就产品(或平台)合作事宜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约定。3.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

9、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及受让人具有同等约束力。4.本协议以中文制成, 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篇、传媒公司合作协议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的实施内容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xx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一)国话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10、法定代表人:许文广注册资本: 700 万元住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8-2 号 708、709 室国话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话影视传媒”),是由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影视中心、 中央实验话剧院影视中心和国家话剧院影视艺术中心延伸发展至今。作为中国国家话剧院的全资子公司,具有无可比拟的艺术创作和资源优势 (xx.821,-24.05,-1.19%)。国话影视传媒以国家话剧院强大的艺术创作团队为依托,集拍摄、制作、发行等业务为一体,具有强大的创作力量及广泛的影视传媒业务资源。国话影视传媒以拍摄和经营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为核心业务,兼顾影视文化基金运作、演艺经纪业务,及平面与网

11、络等媒体广告运营。同时,还开展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等延伸业务。(二)吉视传媒 (4.280,-0.02,-0.47%)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麻卫东注册资本: 1 亿元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8号院 3号楼 402室。吉视传媒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视文投” ),是吉视传媒在北京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影视剧制作、发行,影视剧项目、影视基地、新媒体等文化领域投资运营的全资子公司。 作为吉视传媒“主业创新投资板块” 的重要组成部分,吉视文投也是母公司开拓 “产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业链”上游“内容”投资领域,完善公司“产业链”整体投资布局的核心业务平台。(三)以上双

12、方本协议单称“一方” 、“另一方”,合称“双方”,互称“对方”。(四)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在明确后,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司审议决策程序。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一)股权合作单独一方,向另一方投资持有对方股权; 或者双方相互投资持有对方股权。(二)基金合作单独一方,参与投资另一方已设立的“影视文化类投资基金” ;或者双方共同发起设立“影视文化类投资基金” ,联合对外投资。(三)业务合作单独一方向另一方的项目、业务进行投资;或者双方向对方的项目、业务进行投资。 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影视剧创作与生产等内容产品、影视基地的开发和运营、 精

13、品电视栏目(频道)创立、演员经纪、影视文化教育与培训等。(四)资源合作双方同意向对方提供并开放优势资源, 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演艺、渠道、信息等) ,实现资源共享。传媒战略合作协议范本(五)合作安排双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框架体系内, 将视后期项目情况、 合作进展及合作意向,开展具体项目合作。(六)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及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和材料及其他非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都属保密信息,双方均应负保密义务。除非事先得到对方同意, 任何一方对从对方获悉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 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否有偿,亦无论是否故意或过失。除为本项目之外,任何一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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