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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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C非法的行为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2.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

2、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的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B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参加人 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

3、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由此可知,B项错误;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C项错误,应选。因为法律的表达是“应当”,而题目的表达是“可以”。 3. 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汇编是( )A.摩奴法典B.述祀氏法典C.那罗陀法典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参考答案:A4. 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 )。 A法律冲突 B私

4、国际法 C法律冲突法 D冲突法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A法律冲突B私国际法C法律冲突法D冲突法ABCD5.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正确答案: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

5、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最基本的

6、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6. 以下日本改革前的各行政省中,主管财政、金融和税收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 )。A.通产省B.大藏省C.厚生省D.建设省参考答案:B7.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 )。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ABC8. 农民王某办了一个私营建筑公司,搞工程承包成为村里的首富。王某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通农民,该村选举村长前,农民王某办了一个私营建筑公司,搞工程承包成为村里的首富。王某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普

7、通农民,该村选举村长前,王某让公司会计从银行提取8万余元现金,自己并通过亲友给全村每户村民送去内装1千元的红包,请他们在选举村长时“多关照”,结果在选举中王某以微弱多数当选为村长。就任村长后,王某逐渐显露出横行霸道的作风,办事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他私下将村中一部分位置较好的耕地以低价卖出,得到400余万元,吹嘘为自己带领全村致富的“政绩”,剩下的山地、荒地让村民承包,村民怨声载道。王某还以小恩小惠手段先后奸淫了3名妇女。王某的所作所为引起村民的愤怒,私下商议要“教训”王某。王某听到这一消息,即通过熟人介绍从尤某处购买其走私的手枪一支带在自己身上,还找了4名保镖整日不离左右。县检察院听到群众的反映

8、,派员到该村了解情况,被王某派去的保镖拒之村外。后由公安机关在王某到镇里开会时拘捕了他。根据上述事例,请回答各题中所列的问题。ABCD$ACD$ABCD$BCD$BC王某贿选村长不构成破坏选举罪。破坏选举罪所称的“选举”,特指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及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在农村,通常指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和乡镇府领导干部的选举,不包括村长、村干部的选举。王某不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不包括向村民行贿。犯罪对象不符合,不构成行贿罪。王某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因为公司是王某办的私营企业,公司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存在挪用侵占的问题。9.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9、不可以( ) A申请仲裁 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请求劳动行政部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不可以()A申请仲裁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C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D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D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注意:D项错误,因为在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下,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10.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

10、大会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C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AC。11. 美国行政部门内设置的人事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人事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刑法的体系是指A.刑法的排列B.刑法的结构C.刑法的组成D.刑法的组成和结构刑法的体系是指A.刑法的排列B.刑法的结

11、构C.刑法的组成D.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正确答案: D13. 日耳曼法对于犯罪行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如已开始区别故意和过失,开始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意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4. 经济活动的主体包括( )。 A各类企业 B社会团体 C政府机关 D公民个人 E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包括()。A各类企业B社会团体C政府机关D公民个人E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ABD15. 一般来说,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都是有利的。 ( )一般来说,书本上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都是有利的。 ( )正确答案: 16.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

12、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东北大米100吨,自此一个月之内,乙公司给付甲公司30万元。2001年4月12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大米,后来乙公司经过对该大米的质量检测发现大米存在质量缺陷,遂要求退货并要求甲公司重新给付大米。甲公司主张大米的质量问题是因为乙公司仓储保管不善造成,不同意退货请求,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获得批准,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冻结了乙公司50万元的帐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持先予执行的裁定,从乙公司的帐户上强制划拨了30万元。据了解,甲公司为

13、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请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哪种财产保全?(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正确?(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否正确?(1)法院对乙公司实施的是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 (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正确。理由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因此,本案中乙公司只欠甲公司货款30万元,法院却冻结了乙公司一个存款为50万元的帐户。因此,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不正确的。 (3)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不正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

14、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中的情形并不符合上述法院可实行先予执行的条件,因此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不正确的。另一方面由于甲公司为当地的粮食企业大户,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好。因此,也不适用民诉法意见第107条的规定,故本案不应当适用先予执行。 17. 在20世纪60年代英国工党政府的文官制度改革之前,英国的文官分为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两大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8. 各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公司设立原则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 )。 A自由设立主义各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公司设立原则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A自由设立主义B特许主义C核准主义D准则主义ABCD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19. 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正确答案:C20. 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 ) A贸易平衡要求 B外汇平衡要求 C当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A贸易平衡要求B外汇平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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