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08383124 上传时间:2024-02-06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6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十篇).doc(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甲方(企业方):X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首席代表:_ 首席代表:_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

2、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_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或者增幅在%_%之间)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

3、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

4、岗位采用工资形式;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4、工资分配结构基本工资从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

5、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5、最低工资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提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6、工资支

6、付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_日。加班工资按_结算,在次月_日发放。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7、津贴补贴(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_。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2)高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提示:每年_月_

7、日至_月_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餐。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月。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保险福利项目。提示:企业可以根

8、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

9、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劳动者。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14、本工资专项

10、集体合同有效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甲方首席代表:_ 乙方首席代表:_(企业盖章)(工会盖章)日期:公司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协议书范文(二)甲方:_乙方: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维护新形势下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根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11、,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单位工会与行政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于(单位名称),合同中统称为用人单位。本合同所称女职工包括:与单位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女性职工。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第五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

12、同,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第七条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用人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第八条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安全保健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对妇职工进行劳动卫生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婚否、怀孕、哺乳等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或提高录用条件。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一条企业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的,对能胜任本职生

13、产和工作的原企业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第十二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女职工。第十三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女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按规定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单位依法代扣缴女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有关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单位按照有关生育

14、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本单位党政工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护第十七条女职工经期保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十八条女职工孕期保护(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对怀孕7个

15、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三)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在产前检查期间不能按病、事假、旷工处理。第十九条女职工产假保护(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可休产假15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可休产假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可休产假42天;满7个月(含7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第二十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一)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