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08185048 上传时间:2023-03-0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2篇).doc(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_ 承租方:_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年零_月,出租方从_年_月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第三

2、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的规定执行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

3、求。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元。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元。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元。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4、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份,送_单位备案。出租方_承租方_地址:_ 地址:_电话:_ 电话:_签约地点: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有效期限至_年_月_日自行成交二手房屋租赁协议(二)出租人(甲方):_ 证件类型及编号:_承租人(乙方):_ 证件类型及编号: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

5、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最多不超过人。(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

6、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

7、_年_月_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元整(¥:_)。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二)押金:人民

8、币_元整(¥: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

9、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

10、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_、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1、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2、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3、。(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

11、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未按约定时

12、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五)。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 联系方式:_年_月_日承租人(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 联系方式:_年_月_日第3页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