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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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 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 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2、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 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 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在其所禁忌的环境从事作业。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 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6

2、、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 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 善安置。具体包括:(1) 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 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 忌症,受检率确保%。(2) 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上、下接尘职工及原从事采 掘满四年的职工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3) 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电气焊等) 的劳动者每两年检查一次,对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每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 %。(4)对脱

3、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受检 率确保%。7、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矿承担。8、本矿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 人员为一年。9、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 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10、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 全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二)自年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 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

4、管理制度有:安全 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 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 “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 理制度分述如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 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 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

5、种制度。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 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 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 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 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

6、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 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 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 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 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 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 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 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 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2. 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 尘、

7、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 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 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 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 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 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 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 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

8、 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 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 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 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 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 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 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

9、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 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 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 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 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年月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劳部发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 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1. 管理人员

10、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 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 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 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 少于一百二十学时。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

11、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 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 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 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 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2.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 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

12、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 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 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 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 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 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

13、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 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 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 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 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l负责签发,全国通用。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 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3.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 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

14、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 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 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 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 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 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 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 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 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

15、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 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 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 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 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 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 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 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 了

16、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 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 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 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4. 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 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 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 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 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 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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