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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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期公示简本中国环评吧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第一章 总 论11.1 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11.3 评价目的21.4 评价重点21.5 评价等级21.6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31.7 评价标准31.8 评价因子5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62.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62.2 自然环境概况62.3 社会环境概况72.4 工业园区发展规划82.5 镇城市污水处理厂概况11第三章 工程概况及污染物分析123.1 浙江有限公司工程概况123.2产品方案及主要原辅材料133.3主要生产设备143.4生

2、产工艺及产污流程153.5项目进度和工作制度183.6污染因素分析18第四章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244.1 建设期噪声影响分析244.2 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264.3 施工期涌水影响分析264.4 施工期生活污水影响分析274.5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27第五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85.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8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15.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3第六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46.1水环境影响评价346.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396.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396.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42第七章 环保对策措施及投资估算437.1“三废”污染防治原则437.2水污

3、染防治对策437.3废气污染防治对策467.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467.5噪声污染防治对策477.6环保投资估算汇总48第八章 总量控制分析49第九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519.1建设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19.2环境经济损失简要分析519.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519.4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51第十章 公众参与调查5310.1 公众参与的目的与意义5310.2调查方式及内容5310.3调查结果统计分析53第十一章 评价结论及建议5511.1评价结论5511.2建议6011.3 环保总结论631 总论1.1 前言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位于青岛市四方区金沙路,项目改造包括两个地块。A地块为:金沙

4、路以东、晶华玻璃厂以西、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以南、双星海逸山景小区以北区域;B地块为:山东海通达物流公司仓库及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以西、现有围墙以东及以南、青岛宝龙制衣有限公司以北。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总用地面积88343.6m2,总建筑面积226113.0m2,设计居住户数2218户,规划居住人口6654人。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规定,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接任务后,立即进行了项目厂址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

5、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 编制依据1.2.1 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公布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公布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公布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公布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9、建设项目环境

6、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 ,2003年1月1日起实施);10、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11、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1995年12月29日);12、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2000年3月29日)。1.2.2 技术规范依据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 (HJ/T 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2.495);5、环境影响评价技

7、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 (HJ/T191997);6、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1.2.3 建设项目依据1、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文件青岛市城中村(居)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方区孤山村城中村(居)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青建房字20071号);2、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申请孤山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青土资房发(预字)200720号;3、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1.3 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执行GB30951996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2、声环境执行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1.3.2 污染物排放评价标准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GB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3)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1990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4)施工期振动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规定;(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2、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标准(1)建成入住期居民厨房废气排放

9、执行GB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3)区域环境振动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规定;(4)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5) 医疗污染物排放执行DB37/5962006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规定。1.4 评价范围及评价因子1.4.1 评价范围1、大气评价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方区孤山村金沙路,现状主要为居民建筑和企业建筑。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是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

10、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500米范围以内。2、水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的规划区域为评价范围,设计确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评价范围是本项目排放口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3、噪声评价范围本项目建设阶段施工期的噪声和营运期的换热站、变配电室、水泵房等是主要的噪声源,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1米范围以内。1.4.2 评价因子根据建设项目排污特征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质量和影响的评价因子:1、大气环境评价因子:SO2、NO2、PM10;2、水环境评价因子: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3、声环境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Aeq。1.5 评

11、价内容及评价重点1.5.1 评价内容1、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营运期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项目和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对噪声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分析;2、针对项目不同时段的污染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防治措施;3、公众参与调查分析;4、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分析。1.5.2 评价重点根据项目性质为居住的特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噪声影响评价为主,在着重评价施工期噪声对施工场界及周边敏感点影响的同时,兼顾施工期扬尘和入住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评价。1.6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3、HJ/T2

12、.4-1995、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下列因素即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评价区域的地理条件和相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等予以确定。1.6.1 大气影响评价等级由于该项目属于居住性质,无工业废气源等强污染源,大气污染较为简单、轻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仅做一般影响分析。1.6.2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该项目无工业废水等强污染物。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并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不作为本次评价的重点,仅做一般影响分析。1.6.3 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排风机、换热站、水泵房和机动车辆等,结合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及项目建设前后环境变化情况,噪声环境影

13、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6.4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属于自然村庄,占地中植被面积较少,因此生态评价按照一般影响分析。1.7 环境保护及控制目标1、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相对位置距用地红线m距最近建筑m敏感点性质施工期双星海逸山景小区S6.026.0人居营运期建设项目自身人居、托幼双星海逸山景小区已建成,位于项目南侧,距厂界约6.0m,小区建筑为多层,共有8栋楼,总户数约200户,少量居民已入住。2、主要环境控制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处地区执行三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GB309693

1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本项目所处区域执行3类区标准。2 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工程名称:四方区孤山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恒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青岛市四方区西部孤山脚下,北面为山东海通达物流公司仓库和省丝绸进出口公司仓库,东面由北向南依次为青岛锅炉厂(已停产)和青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已停产),南面A区紧邻双星海逸山景小区,B区南侧为青岛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以及青岛宝龙制衣有限公司,西侧A区隔金沙路为大华公司分厂和青岛日报报业印务中心,B区西侧紧邻孤山。项目距青岛东部中心区约15公里,距青岛四方火车站、青岛长途汽车站仅3.5公里,距离最近的21路公交车站约1公里,交通十分便利。2.2 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四方区孤山村是青岛老城区的“城中村”之一。该村居民建筑年代普遍较早,文化、体育、休闲类设施非常缺乏,绿化面积很小,居民居住环境较差。孤山村改造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主要功能为居住。项目用地范围目前为工业用地,与青岛市整体形象不相称,随着周围青岛锅炉厂、青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的停产以及周围新居住小区的不断入住,该区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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