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08057821 上传时间:2022-11-17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1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煤矿一通三防相关制度汇编(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某煤矿编制单位:通风防突安全科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目录1、某煤矿煤矿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 32、某煤矿煤矿通风安全仪器定期检查检修校正制度 63、某煤矿煤矿放炮管理制度 74、某煤矿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处理制度 95、某煤矿煤矿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26、某煤矿煤矿通风抽放设备、设施管理制 157、某煤矿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168、某煤矿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209、某煤矿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210、某煤矿煤矿抽放钻探制度 2411、某煤矿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2612、某煤矿煤矿调度员管理制度 2813、某煤矿煤矿尾排管理制度 2914、某煤矿煤矿防突措施督查管理制度 3015、某煤矿

2、煤矿防突现场施工动态管理制度 3216、某煤矿煤矿利用瓦斯燃烧安全防范措施 3417、某煤矿煤矿钻孔测定验收管理制度 35某煤矿煤矿瓦斯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一、原则及范围:1. 防突采掘工作面必须安排专头瓦斯检查员,非防突采掘工作面原则 上也应安排专头瓦斯检查员。特殊情况,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后,非防突 采掘工作面可搭一个附近的非防突采掘工作面。2. 总回风瓦斯检查、采区回风、备用采掘面、硐室、钻场、电气设备、 盲巷、栅栏等的瓦斯检查,由通防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搭配在采掘面,由 该范围的瓦斯员负责检查。二、瓦斯检查规定:1. 采掘工作面回风、工作面、隅角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并将数据填

3、写在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上。每次瓦斯检查必须检查瓦斯监 测传感器处的瓦斯浓度,并与之校对,两仪器误差大于 0.2时,暂以高值 采取措施,同时向队汇报、查明其原因进行处理。2. 防突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大,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应经常 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实行专职专头,并作好记录。3. 采掘工作面放炮, 放炮员和瓦斯员都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三 人连锁”放炮制度,以及放炮请示、汇报制度。4. 采掘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地点,必须按规定使用便携式瓦斯仪。5. 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由瓦斯员设置临时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 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 10m 和巷道内的瓦斯 (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 程

4、规定,必须编制措施排放瓦斯。6. 采煤工作面顶眼,按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规定执行。7. 总回风、采区回风、巷道修护地点、尾排局扇开关和出口,每班至 少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三次。8. 备用工作面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一 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9. 钻场打钻作业期间,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填写瓦斯 记录牌和班报手册。10. 硐室、机电设施、栅栏、密闭墙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二 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11. 烧焊及其它需检查瓦斯的地点,按措施规定执行;并填写瓦斯记录 牌和班报手册。12. 采煤工作面采用巷道尾排的,其尾排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

5、护队 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资料送通防科。13. 盲巷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护队负责,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地 点由通防科定),并将检查结果送通防科。14. 通防队每旬排查矿井有无咼冒点发生,并有记录可查。有瓦斯积聚 的高冒点,必须及时处理,并设点每班检查一次,填写记录牌。三、请示汇报规定:1. 瓦斯员每班必须将瓦斯检查情况和数据向矿调度汇报三次(上班后、班中、下班前),汇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 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涌出量大,涌出异常,瓦斯超限, 瓦斯积聚等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听候处理指示。3. 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通风安全设施被破坏,偷盗。必须

6、立即 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4. 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通风量不足等情况,必须立即 向矿调度和通防队汇报。5. 瓦斯员排班时必须弄清楚所检查的路线、地点及注意事项和交办任 务,若有疑难问题,必须向通防队值班请示。四、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员每天分三班,每班在规定时间检查,并向矿调度汇报一 次。(如瓦斯出现异常情况,需加强观测时,时间另行确定)班次入井时间汇报时间备注早班6.507.0010、12、14 前中班14.5015.0018、20、22 前夜班22.5023.0002、 04、 06前2检查人员必须认真使用和妥善保管好光学瓦斯检定仪,发现故障,立 即交车间仪修室维修

7、或调换,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矿有关规定 进行赔偿及处罚。3、总回风瓦斯检查牌必须挂在引风硐附近 10米范围内,检查人员每 次检查后,将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关数据和检查时间、班次、检查人员姓 名填入检查牌和检查手册上,出井后立即进行汇报 ,实行三对口。检查牌不在规定位置,每次处罚 20元;不按规定填写,每项处罚 20 元;不按时汇报,每次处罚20元。4、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尽心尽责,如出现假检、漏检、空班等情况,按 矿“严重三违”的处罚规定执行。五、详见专制瓦斯检查制度。某煤矿#某煤矿煤矿通风安全仪器定期检查检修校正制度为了保证各种通风安全仪器的正常运行、 使用,以便达到对井下有害气 体的有效

8、监测和控制,做到安全可靠,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一、各种强检仪器要按规定定期送国家安全仪表检查中心检定, 并建 立仪器送检台账,技术科每年制订仪器送检计划。其中便携式瓦检仪、光 学瓦检仪、瓦斯监测探头、测尘仪每年送检一次,风表每半年送检一次。二、对便携式瓦检仪、瓦斯监测探头必须用标准气体每 7 天校正一次, 并做好记录。三、要经常清除仪器上的尘埃积物,保持仪器的清洁。四、对便携式瓦检仪要定期检修,黑白元件和电池组每年必须更换一 次,并作好记录备查。五、建立健全仪器台账。便携式瓦检仪必须有设备台账、仪器检修记 录、仪器校正记录、仪器送检记录;光学瓦检仪必须有设备台账、仪器检 修记录、仪

9、器送检记录。某煤矿#某煤矿煤矿放炮管理制度一、担任放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并取 得县公安局或国家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爆破资格证后,才准上岗操作。其 它人员不得担任此工作。二、协助放炮及运送炸药人员,必须由熟悉炸药性能和有关放炮、火 工产品运输知识的人员担任。三、爆破工必须在指定的炸药库领 (退) 炸药,雷管到指定地点装药、 放炮、领(退)炸药、雷管必须做到账、卡、物一致,严禁丢失炸药、雷 管。四、放炮距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防突采掘工作面按防突 措施规定的放炮距离执行。五、防突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关闭两道反向门; 防突采煤工作面必须 关闭回风石门两道反向风门。放炮后进入

10、验炮检查时间符合防突措施规定。六、严禁使用裸体线或不合规格的细线代替母线, 爆破网路中联接线 小于 5 米,母线接头必须包扎好,严禁出现明接头或芯线裸露;放炮母线 铺设必须使用母线夹,严禁与金属导电体直接接触。七、装配引药必须用木质或竹质插针扎孔后再装管, 严禁用雷管代替 药插扎孔;采掘工作面放炮装药,必须使用木质或竹质材料炮棍,严禁使 用金属材料作炮棍。八、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严禁一次装 药分次放炮。九、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装填结构使用水炮泥和黄泥, 水炮泥的数 量必须与雷管数相等;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进行放炮喷雾降尘,防烟,减 少粉尘的危害。十、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必

11、须严格按“规程” 、措施中规定地点执行。 十一、 采掘工作面放炮时,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三人必须同时检 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和请示、汇报制度。放 炮前,由该面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地点设岗。放 炮后,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时间,待炮烟排除,视线清晰后,由放炮 员、班长、瓦斯员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瓦斯和安全并验炮,经查无安全隐 患后,由班长或代班长负责撤岗;如发现瞎炮,应严格按“规程”中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当班必须处理。当班若不能处理时,当班放炮员必须与接 班放炮员在现场手上交班。十二、 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放炮。十三、 采掘

12、工作面断面堵塞三分之一以上时,严禁装药放炮,必须将煤(矸)装运和清理杂物,保持工作面风流畅通后,才准再行放炮。十四、 掘进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出矸,边装填炸药。十五、 其它规定严格按“放炮实施办法”和“规程”规定执行。十六、详见专制放炮管理制度。某煤矿#某煤矿煤矿巷道贯通及盲巷处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制度:1. 两巷相距 20 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 并向有关部门 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在现场作出明显的标志。2. 巷道贯通期间,通防科组织通防队做好贯通后的通风设施,作好贯 通时的准备工作,保证贯通后立即形成稳定的通风系统。3. 通防科接到贯通通知书, 应指定专人编制贯通施工的技术安全措

13、施, 经有关部门会签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单位,进 行贯彻执行。4. 当巷道贯通相距 20 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 对方工 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瓦斯检查,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5. 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贯通掘进,相互垂直或斜交的巷道贯通时, 对方巷道碛头距贯通点不得小于 5 米。6. 当巷道贯通相距 20 米时,施工队必须指定一名队干负责掌握每班的 掘进进度,剩余进尺等数据,并向调度室汇报。7. 矿调度室对巷道贯通要进行重点调度,必须掌握每班的掘进进度, 剩余进尺等数据。8. 贯穿当班,由施工队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通知通防科派人 到现场指挥贯通,调整

14、通风系统。若涉及到采区通风系统的调整和大型巷 道贯通,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指挥。9.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者的责任。二、盲巷处理管理制度1. 矿总工程师是盲巷处理的第一责任者,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总、 通防科长是盲巷处理直接责任者,通防科、队是盲巷处理的责任部门和基 层单位,负责实施盲巷管理的具体工作。2. 有计划长期停风发生的盲巷,停风前通防科或技术科在生产作业会 安排设备、工具、管子、电缆、轨道的拆除或断开,由通防队设置栅栏、#警标、瓦斯牌后方可停风。3. 有计划临时停电停风和无计划临时停电停风发生的盲巷,瓦斯员应 立即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设置正规的移动式绳网栅栏(活动栅栏)和

15、瓦 斯牌、警标牌,随后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4. 合理进行采掘布署,按设计规定施工,减少盲巷的发生。若因安排 不当,不按设计规定施工等人为造成盲巷者,追究指挥者或施工单位负责 人的责任。5. 井下盲巷由通防队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处理。即盲巷瓦斯浓度 在 2%以下,及时打上栅栏;瓦斯浓度在 2%以上,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 处理。6. 盲巷内的三线(管道、电缆、钢轨)必须在盲巷发生后立即断开或 撤除;风水管撤掉 1 根、瓦斯抽放管在栅栏外安装绝缘短节,由通防队负 责;钢轨撤掉 1 栋,由通防队负责;电缆必须撤除,由机电车间负责。7. 井下盲巷栅栏上设置统一的瓦斯牌和警标牌,由通风队瓦斯员每班 检查一次栅栏内 1 米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矿山救护队每月至少检查 一次盲巷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送通防 科。发生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规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